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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融时报》报道,中国的风险投资正在通过赎回条款追讨失败创业者的个人资产,并在债务无法偿还时将他们列入失信黑名单。
赎回条款是一种常见的风险投资协议条款,允许投资者在创业公司未达到预期目标(如IPO、估值或收入指标)时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并支付利息。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指出,在中国,超过80%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交易都包含赎回条款,而这一比例在美国风险投资中相对较低。
赎回条款的执行对创始人造成了严重影响。《金融时报》报道,多数情况下,创始人不仅需要偿还公司债务,还可能因个人资产被扣押而陷入支出限制,甚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无法再创业或从事正常经济活动。
一位代表多位负债企业家的杭州律师表示,赎回条款会给风险投资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因为如果一家初创企业失败,他们永远无法恢复过来。
纽诺教育创始人王荣辉表示,投资者最初承诺不会强制执行赎回条款,但如今她面临数百万美元的债务压力。同样,科技媒体平台Zealer的创始人王自如因未支付投资者的3400万元人民币而被限制支出,并失去工作。
礼丰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将当前状况形容为“无限责任游戏”。数据显示,在90%的投资者诉讼中,创始人与公司共同被列为被告,10%的个人最终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个人几乎不可能再创业。他们还被禁止从事一系列经济活动,例如乘坐飞机或高铁、住酒店或离开中国。中国没有个人破产法,因此大多数人很难摆脱债务。
此外,中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因难以向外部投资者返还资本,开始更频繁地利用赎回条款收回资金。这一趋势正在改变风险投资的本质,使其更像债务融资。
2021 年和 2022 年所有投资者退出中,有 20% 是公司回购投资者的股份,超过 10,000 家风险投资或私募股权支持的中国集团面临赎回问题。这种情况反而会激励风险投资公司追逐那些表现良好但缺乏立即出售或 IPO 途径的投资组合公司。
赎回条款的普遍执行反映出中国风险投资市场的高度竞争和不确定性。企业家不仅需要面对文化与政策层面的复杂性,还需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过高的投资者预期。
随着创业失败者的法律诉讼增多,融资生态的危机愈发凸显。企业家王女士的经历则是另一个缩影:因未能满足估值目标,她的日托连锁集团不仅失去了关键融资机会,还背负了数千万人民币的债务,陷入难以脱身的困境。
[1] Chinese venture capitalists force failed founders on to debtor blacklist, https://www.ft.com/content/38f1e51b-83b8-45cb-9cbf-2bc63f18e6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