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社区报(微信号:tongzhoushequbao)记者了解到,10月29日,通州公安分局文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城市大道有人操控无人机低空飞行。接此情况后,通州警方立即开展工作,并当场查获使用无人机“黑飞”人员赵某某。
经询问,赵某某对其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放飞无人机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公安机关已依据2024年1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五十一条第二款对该人予以相应行政处罚。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通州警方提示
请广大市民和在京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管理工作,树立为个人、家庭、社会负责的意识,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