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秋 ||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知识界对《国家与革命》的认知演变

文摘   历史   2024-11-19 10:03   北京  
〔摘要〕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从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中汲取经验,逐渐发展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等重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这离不开20世纪20年代所形成的正确认识。因列宁《国家与革命》全译本出版较晚,中国知识分子对该著作的早期认识深受中外解读影响。国民革命联合资产阶级的现实需要也左右着他们对国家问题的理解方向。1925年后,苏联理论家为纪念列宁而作的解读被译介到中国,中国共产党人以此为基础把握住国家的阶级性本质,并自主形成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理论体系的完整认识。理论认知和主义立场的清晰化,推动中国共产党人对中苏两国革命经验进行反思,进而深化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学说的理解。

本文作者:张子秋(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

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诞生于共产国际筹备期间,是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经典诠释文本,它不仅还原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学说中关于国家起源、国家本质、国家职能和国家消亡等问题的论述,还根据帝国主义时代特征深入阐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破坏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必要性、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等问题,强调武装力量在夺取政权和实行专政中的重要作用,对十月革命和苏维埃政权建设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20世纪20年代初,《国家与革命》被介绍进中国,成为中共探索革命道路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

目前学界对《国家与革命》在华传播史的研究大体有微观和宏观两种视角,前者关注该著作中文译本专有名词翻译及其流传阅读的情况,后者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为线索,考察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等对国家学说的不同诠释及其继承关系。学界认为从《共产党宣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到列宁《国家与革命》,再到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之间存在连续的理论脉络。然而,列宁主义脱生于苏俄革命土壤后并非直接落地中国并成为后续革命道路探索的基础,既往研究对此关注不足,对于中国知识分子在《国家与革命》初传时期的认识演变过程研究尚不充分。

对此,本文将综合20世纪20年代学术环境及现实背景的特殊性,考察中国共产党人如何逐渐在主义立场和理论内容上把握《国家与革命》核心要义,并建立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社会现实的联系。中国集中翻译和出版列宁论著的时段是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但对列宁主义理论体系的曲折探索却早已展开。此项研究不仅有助于考察《国家与革命》全译本出版前,中国学界如何在主义论争和国外马列研究等多重影响下,辨析和还原其中重要学理,更有助于理解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在国民革命的时代语境下如何被选择、解读和应用,根据中国社会环境不断调适,迈出理论中国化的第一步,进而有利于从学术史角度更清晰地揭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产生的学理基础和现实出发点,把握其对于国家阶级性本质问题的继承与创新,从而有力证实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建立在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正确认识之上。

一、20世纪20年代初期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与革命》相关研究的译介

十月革命成功后,陈独秀、李达等敏锐意识到俄国革命经验对中国的指导作用,在与维经斯基交流后,更坚定要“走俄国人的路”。学习成书于十月革命爆发前夕的《国家与革命》,无疑是理解列宁革命理论的重要途径。不过,《国家与革命》全译本迟至1929年才正式出版,此前大部分中国知识分子无法直接阅读该书,加之多种主义论战且彼此界限不清的思想环境,要把握其理论核心格外困难。在全译本缺失的背景下,20世纪20年代中外理论家对《国家与革命》的研究解读接连发表,它们作为原文之外的补充,是中国知识分子构建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认知的重要依托。该著作到达中国前在全球的传播路径较为复杂,它最初经一战后俄国流亡者的收集整理传入欧美,再由旅美日本学者译介进入亚洲。沈雁冰在1921年发表于上海《共产党》杂志第4期的第一章前两节译文,以及1923年柯柏年在《觉悟》发表的第五章译文,便是分别转译自美国社会主义期刊《阶级斗争》和美国先锋出版社发表的英文本。直至1931年莫斯科苏联外国工人出版社成立,马列主义著作由苏联直接译介进入中国的通道才终于被打通。《国家与革命》刚出版时,正值“世界范围内都对十月革命抱一种混乱的认识”,甚至克鲁泡特金也认为它具有无政府主义社会革命的潜在性质,因此列宁主义国家学说走出苏俄时,便被各国学者不同的认知所裹挟,以至于其中鲜明的反机会主义和反无政府主义特征在解读中被掩盖。这一传播特点决定了中国在20世纪20年代初译介的研究文本多来自日本和欧美,其作者和译者并非布尔什维主义支持者,甚至是非马克思主义者。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在从苏俄到他国再到中国的辗转过程中,革命性被“柔化”。

国内最初接触到的《国家与革命》相关解读见于陈嘉异1920年所译《李宁之乌托邦》一文,原作者为日本学者室伏高信。室伏高信在研究中秉持名为“社会民主主义梯段论”的理论基础,将国家发展分为“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和“共产社会最高相”三个必然的阶段,并引用《国家与革命》中“伟大之社会主义者自能预见如此最高社会之必现”等句,以证明列宁所追求的“乃一无国家之社会”,而这种无国家的共产社会必经固定阶段且结果具有可预见性,具有乌托邦式色彩。他引用《国家与革命》中“国家存在之间无自由,自由存在之时无国家”等句,将其类比克鲁泡特金主张中兼具政治与经济自由的理想社会,断定列宁“与无政府主义者同其感想”。实际上此处引用和比较同《国家与革命》本意有很大程度的偏离,列宁说“自由”同“国家”不可共存,意在证明“无产阶级需要国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借此强调“为了自由”而放弃国家镇压力量断不可取,这一结论是彻底反无政府主义的。

室伏高信对《国家与革命》的解读逻辑存在一个重大缺陷。书中列宁对国家消亡问题的论述重点并不在于国家发展阶段本身,而在于区分过程中“消灭”和“消亡”两个概念。资本主义国家必须通过暴力革命推翻,国家这一组织形式的最终消失,则需要在“国家以整个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后自行完成,二者的区别本质上取决于社会阶级关系的转变。然而室伏高信受限于日本学界对唯物史观的既有认知,无法准确理解该问题。河上肇、山川均等日本学者所引领的唯物史观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目的论和机械论倾向,他们从经济决定论的视角将社会发展分为“由资本主义进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期”“共产主义的半熟期”和“共产主义的完成期”三个阶段,认为此过程朝向最终宿命而自然发生,中途无法通过革命手段人为干涉。当唯物史观的“梯段论”解读被套用于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国家发展和最终消亡中阶级矛盾的推动作用也因此遭到忽视。室伏高信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视为共产主义社会预备阶段,仅从经济视角认定它依靠“工团”来保证按劳分配的实现,“不能脱蒲鲁东等所主张比例报酬论之观念也”,并未详加分析无产阶级专政消灭阶级的最终目的。“梯段论”究极的导向性使得实现无国家状态的最终目标被放大,造成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和无政府主义的界限模糊。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坚持却被诟病为拘泥于“手段”而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背叛,这种逻辑框架对中国知识分子的认知造成了明显影响。

除日本学者外,英国学者尤其是经济学家的研究也在20世纪20年代初产生了一定影响。1921年张东荪翻译了英国尼科尔森的《马克斯主义之复活》。尼科尔森师从马歇尔,作为新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对于包括剩余价值学说在内的《资本论》中的基本原理并不认同。尼科尔森在其论著第四章“马克斯之所谓国家”中对《国家与革命》进行了多处引用和转述。客观来讲,他对该书的内容介绍基本准确。第一,他意识到国家存在即代表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第二,他引述了“国家为统治之机关,为此阶级压制彼阶级之机关”等原句,阐明了列宁对国家力量的看法。第三,他基本按照列宁原意转述了“消亡”概念的内涵,即“资本家之国家”不能“枯萎而死”,必须将其“破坏”,无产阶级统治下“他种阶级将归消灭”,“阶级消灭则国家亦消灭”。其介绍对当时的中国学术界而言具有前所未有的系统性,但由于作者在经济学层面否认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对分配的决定性作用,进而否定生产分配中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故不能充分理解国家职能的诞生皆服务于统治阶级的镇压需求。因此他在解读《国家与革命》时,存在一种国家独立并前置于阶级而存在的思维预设,因果颠倒地认为“国家乃阶级争斗之源”,产生出列宁欲削减国家职能而使其被“统治阶级所私用”的错误认识。他相信资产阶级可以本着宗教和人道主义原则,作出有利于工人的立法,这种结论是支持机会主义观点的。

1925年之前可以视为中国知识分子接受《国家与革命》的第一阶段。在此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国外研究成果中,国家阶级性的重要地位遭到曲解或弱化,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中的革命性被掩盖。在全译本出版之前,这些国外学者的解读构筑了中国学者最初接受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环境。从20世纪20年代初对《国家与革命》相关解读的选译中可以看出,列宁主义尚处在一种学说内容和政治立场不清、与其他主义流派界限模糊的状态中。

二、20世纪20年代初期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与革命》的多元解读

在20世纪20年代初,很多知识分子秉持“知识化主义”的立场,即根据有效性原则自由选择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工具,而并非将主义视为凝聚团体的共同信仰。尽管经历了数次论争,列宁主义同无政府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混淆仍较为严重。在论战中,马克思主义者对无政府主义者有相当程度的吸纳和融合。转变阵营的无政府主义者还保留着原有的信仰,所以到中共成立初期,一些人的立场仍旧“左点右点谁也分不清”。社会民主主义因为在新文化运动中“并没有形成一种思潮”,故而没能在论战中引起足够重视。它在思想中的隐蔽性比之无政府主义更甚,“当时并没有人能把考茨基跟马克思主义分别开来”。上述这些主义混淆的状况,以多种形式表现在这一时期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与革命》的论述中。

《国家与革命》相关研究的最初介绍者,本身就存在专注“问题”而轻视“主义”的倾向。陈嘉异自诩为东方文化推崇者,主张一种糅合西方各种主义和东方文化的混合体。张东荪则不太专注于社会主义中某一流派的立场,只追求一种“浑朴的趋向”。在他们的解读下,外国研究成果中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曲解被进一步放大,加剧了对中国学术环境的影响。陈嘉异译介室伏高信的文章后受其影响,错误地用机械论的唯物史观来理解国家学说。他在给张东荪的信中批判“劳农专政主义之一派”犯下“认手段即目的之失”,称列宁的主张是要以暴力强制社会循规蹈矩地经历各“必至之阶段”,“而不知人事变迁,世情复杂”。《李宁之乌托邦》一文确对张东荪产生了影响,他不仅接受了其中的“社会民主主义梯段论”,更将该文当作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优秀解读进行推广。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兄读室伏高信论列宁之《乌托邦》一文,当知列宁之思想为梯阶之三段:曰贵族国家至中产国家,曰由中产国家至无产国家,曰无产国家至无国家”。根据这种阶段划分,他反将列宁的学说作为共产主义不适应中国实际的依据,表示由于中国迄今仍未实现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欲建立劳动者专政而患无劳动者也”。陈嘉异、张东荪等《国家与革命》相关研究的最初介绍者,力主强调中国当前阶段发展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其理解与列宁的本意相去甚远。

《国家与革命》的部分内容传入中国时,很多先后投身共产主义事业的知识分子尚信奉“复调的马克思主义”。部分人思想中兼容着无政府主义的成分,他们只注重强调社会组织的力量,推崇由小团体组成的理想社会,拒绝接纳“国家力量”这一概念。例如,恽代英认为改造中国“无论革命与不革命”,关键在于要有社团来“指导一切人类去过共同生活”。张闻天则主张由“觉醒转来的个人团结成死党去实行社会活动”,促进社会组织除旧更新。类似论述中只见社会组织而不见国家机器,因为一些知识分子在无政府主义影响下对国家自上而下的镇压性质持完全否认态度,认为“以政治的力量改社会,都不免有几分专制的臭味”,只有自下而上地“以社会的培养促进政治,才算有彻底的觉悟了”。他们从社会组织入手来解构国家,对于“社会”和“国家”的概念处于混淆状态。

与上述情况相比,有些知识分子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已经明确,对《国家与革命》有初步接触,但由于“民主”概念对“五四”知识分子思想的前提性影响,其认知很难排除社会民主主义色彩。在李大钊的思想发展脉络中,“民主”概念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他对国家消亡后的“大同理想”格外关注。再加上李大钊阅读马克思经典著作较早,对于列宁的革命理论并没有先入为主地接受,种种思想源流导致他有将列宁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同质化的倾向。在1922年发表的《平民政治与工人政治》一文中,李大钊将阶级革命成功到国家消亡的全过程统称为“工人政治”,他转述《国家与革命》来具体解读这一过程,“无产阶级的平民政治”在议会制打破后得以实现,此后“自然亦没有两性的差别了”,“纯化的平民政治”从而成为可能。可见,“无产阶级专政”在国家发展进程中的独立性被弱化,并被涵盖到“无产阶级平民政治”之中,民主的侧面相比于专政更加突出。李大钊所认同的“现代的平民主义”是“全无对人的统治,只有对于事物的执行与管理”,要实现上述目标“不须研究怎样可以得到权力,但须研究怎样可以得到管理事物的技术”。他并没有强调暴力革命和国家镇压力量的绝对必要性,认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在学说的内容上没有区别;不过在范围与方法上,有些区别罢了”。

在各种主义混杂的环境中,部分共产主义者在20世纪20年代初已能够把握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内容,其中以李达与蔡和森为代表。二人分别阅读过《国家与革命》的日文和法文全译本,可见是否接触到原文对于认识准确程度起到极大影响。

李达曾在日本留学期间研读《国家与革命》,后于1921年发表《马克思还原》《马克思派社会主义》等文,对该著作进行介绍。他认为:“国家是一阶级压迫他一阶级的机关,若无产阶级专政,完全管理社会经济事业,把生产工具变为国家公产以后,则劳动阶级的利益,成为社会全体的利益,就没有奴隶制度,没有阶级差别,生产力完全发达,人人皆得自由发展。国家这种东西自然消灭,自由的社会自然实现了。”其概括的准确性和精炼程度在当时极为少见。他准确抓住了“国家是阶级冲突的产物”,“一切民主主义都是对立的,换句话说,就是阶级的民主主义”等关键表述,提炼出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中“强力”和“阶级”两个核心概念,进而得出“劳动者的国家是劳动阶级专政”的结论。李达遵照布尔什维克的立场总结出7条马克思主义重要理论,并以此为依据对考茨基所称“德国式的社会民主主义”予以驳斥,称其“由革命主义堕落到改良主义,由阶级斗争堕落到阶级调和,由直接行动堕落到议会主义”。李达的阐释将《国家与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紧密挂靠,使列宁主义在中国近代传入的马克思主义诸多流派中理论立场更加明确。

蔡和森在赴法勤工俭学期间注重收集与“俄式革命”以及“无产阶级革命后的政治组织”有关的材料,截至1920年8月已收集小册子约百种,并且“猛看猛译”。1921年下半年,李维汉等赴法学生已经可以阅读到蔡和森由法文翻译而来的《国家与革命》《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等书。在此期间,蔡和森通过书信形式与国内正在从事共产主义运动的毛泽东、陈独秀等频繁沟通,向他们传达对《国家与革命》的理解。他在信中用相当篇幅将“俄德革命”进行对比,指明德国社会民主主义者从哲学基础到革命方式再到国家学说上与列宁主义的不同,他将列宁主义核心特点归结为“唯物史观,阶级战争,无产阶级专政”,批判机会主义者“调和劳资以延长资本政治”的主张。蔡和森不仅主义立场清晰,还能够阐释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间的必然关系,指出:“因为阶级战争是阶级社会必然的结果,阶级专政又是阶级战争必然的结果”,“无产阶级专政是暂时必然的手段,其目的在取消阶级”。这正是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第二章第三节中的论述重点,当时此章内容还未通过任何形式在国内发表,蔡和森此处的转述具有开创性。

借助李达、蔡和森等的研究与介绍,更多共产主义者开始关注《国家与革命》中的主要论点。例如,与上述二人多有交流的陈独秀此时已经认识到共产主义“主张阶级战争,直接行动,劳动专政,国际主义;而国家社会主义却主张劳资调和,议会政策”。然而,了解著作中的既有结论并不意味着能够坚守其中原则,更不意味着能够理解其背后的深层学理。

对当时的中国共产主义者来说,争取其他主义信仰者的支持,比划清主义界限、纯洁己方阵营更重要。面对区声白、黄文山等表示“极力赞成阶级战争和革命的行动”并支持无产阶级专政的无政府主义者,陈独秀选择适当曲解《国家与革命》原意来强调主义间的共性以获得支持。他在给黄文山的回信中表示:“本来国家这个制度,克鲁巴特金并没有主张即时就可以废去,马克思也没有主张永远不能废去,这道理列宁在《国家与革命》里说得极明白透彻。”这里所用的“废去”一词已经改变了列宁原本强调的“消亡”概念,有意向无政府主义靠拢。陈独秀在给区声白的回信中将法律解释为“全社会众人的公约”,弱化了法律中的阶级意志,其目的在于淡化无政府主义者废除国家和法律的主张。

与此同时,随着共产国际将世界革命的重点放在东方,强调在半殖民地开展民族革命的重要性,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问题渐处于优先地位。但是,当国民党对“共产国际在政权性质和未来国家性质问题上的立场”表示担忧时,共产国际选择规避冲突,将重点放在“斗争的总目标上”,“以沉默回避了关于权力的具体问题”。面对联合资产阶级的迫切现实需要,陈独秀等选择了对国家阶级本质避而不谈,转而迎合三民主义中的阶级调和结论,产生出“二次革命论”的机会主义路线。陈独秀在《造国论》中认同国内阶级没有“显然分裂”的结论,并断言中国不存在代表资产阶级的政党,因此认为中华民国的“创造者”应该是“全国各阶级觉悟的大群众”,而“决不是哪一个阶级的群众”。他寄希望于通过国民革命中无产阶级地位的提高迫使资产阶级放弃只为其阶级利益服务的国家制度。出现这种认识倒退的更深层原因在于,对国家学说的理论基础——唯物史观认识不足。中国学者对唯物史观的最初认识来源于日本,又以进化论为中介发展而来,存在经济决定论的思维方式。陈独秀认为“历史上一切制度的变化是随着经济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可以“人为”开展“经济制度的革命”,但不能在资本主义不发达时“人为”推动社会革命。这种认识刻板遵循国家形式的先后顺序,容易导致“中国革命尚早论”。

整体来看,此时中国知识界对《国家与革命》的认知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受国外相关研究中经济学理论的影响,存在机械化理解国家理论的现象。二是受国内新文化运动后的主义论争影响,对列宁主义核心要义尚把握不清。三是在确保民主联合战线优先的现实背景下,产生了规避国家本质问题的阶级调和论调。由此可见,中国知识分子虽然已经开始对《国家与革命》的探究,但认识的准确性与深度尚不足。

三、还原《国家与革命》: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准确认知的形成

列宁逝世后,苏联领导人和理论家撰写了一系列文章对他的学说和生平进行研究。这些著作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被翻译传入国内,其中包含多处对《国家与革命》思想的转述和解读。据李达回忆,直到1926年国内可见的苏俄论著都相当匮乏,这些难得的译作对于解释列宁主义意义重大。加之列宁逝世后中国知识分子对其学说的关注度提升,1925年后中国对列宁主义的译介和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这些苏联理论家的纪念性著作综合列宁的革命道路和学说发展理路,准确定位列宁主义同马克思主义本身及其他流派的关系,突出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的地位,强调民主的阶级局限性。它们不仅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论述具有前所未有的完整性,更从权威角度给予其学说以定性和评价。迟至20世纪30年代,《国家与革命》才得以直接由苏联传入中国并拥有中共中央承认的版本。相比之下,苏俄理论家的解读在1925年便得到译介,比原著更早地起到了明晰思想的作用,有利于促使中共成为真正的布尔什维主义政党。

《新青年》1925年第1期为纪念列宁逝世一周年专号,译介了两篇当时苏联政治家的著述。其一为斯大林《论列宁主义基础》,由瞿秋白选译,以《列宁主义概论》为题发表。斯大林在文中对《国家与革命》文本进行了多次引用并阐释。他引用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定义,阐发了列宁对民主与专政关系问题的认识,强调在无产阶级专政阶段必须“剥夺资产阶级的政权和自由”。他引用列宁对暴力革命理论的论述,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以彻底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军队、法律、官僚机关、警察组织”为先决条件。他引用列宁对英美这两个“自由制”国家的论述,证明在当时世界局势下无产阶级暴力革命规律对于全世界革命运动的普适性。另一篇为拉狄克对列宁的介绍性文章,由华林选译,该文精准定位《国家与革命》一书的核心论题,认为“这部猛烈的书,如火把一般,照耀着他的目的——无产阶级专政”。拉狄克指出《国家与革命》和《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共同构成了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指示,在俄国革命中意义重大。1926年,郑超麟首译的布哈林《马克思主义者的列宁》在《新青年》分两期发表,其完整译本在1927年由新青年社正式出版。布哈林明确把“社会主义革命时代的国家问题”列为研究列宁主义的重要理论问题,总结列宁在国家问题研究上的两个重要功绩。一是“恢复了马克思关于国家及其在社会主义革命时代作用的原本的学理——这里指国家政权破坏论和国家关系之客观历史必然崩坏论”;二是列宁阐释的无产阶级中心任务给了“工人专政学说以具体的外壳”,成为其理论根源。

这些译作突出了夺取政权和建设政权两个过程中依靠强力的重要性,使列宁主义的色彩更加清晰,也使其国家学说更容易同中国反帝国主义的革命任务相结合。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中国学者对国外成果的译介一改此前鱼龙混杂的情况,苏联解读占据了主体地位。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人逐渐掌握了国内学界解读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话语权。他们以苏联研究成果为参考,更加准确而完整地认识了该学说,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共产党人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认识愈发从主义混淆之中抽离出来,能够清晰认识马克思主义不同流派特征,并有意扩大列宁主义的影响,引导读者抵制机会主义论调。1925年《中国青年》同《新青年》相配合,集中发表与列宁相关的文章。例如,任弼时《列宁主义的要义》一文就在同第二国际主张的对比中,阐释了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可贵的是,同期杂志上还根据发表的文章提出一些可供读者思考的题目,如“中国的民族革命能从列宁主义得着甚么暗示呢?”“社会民主党与共产党一样,自称是马克思主义者,为甚么共产党不去联合他们,却要拼命攻讦他们呢?”。这些问题的趋向表明,列宁主义作为一种“刚性”主义的特性被凸显。

第二,中国共产党人不仅能认识到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学理的还原,将其区别于其他修正主义流派,更能准确定位列宁主义区别于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特征。对马恩原论的发展正是《国家与革命》的重要功绩之一。原本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和“民主共和国”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前者仍处于国家发展的低级阶段,其普选制具有“按照财产状况分级”来规定公民权利的特征;后者的统治阶级则会出让部分政治权力以换取更强大的社会权力,工人能够在其中获得一定程度的政治解放。列宁弱化了这种区分,也否认了恩格斯运用普选权采取“合法”斗争的观点。他指出,在军备无限增长和垄断资本权力扩张下“民主共和国”的理想状态无法存在,因此在帝国主义的时代特征下,暴力革命具有其必然性。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列差别的论述实现了对《国家与革命》的进一步还原,也显示出对中国反帝运动在世界革命中定位的认知。郑超麟引用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基础》中的评价:“列宁主义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指出列宁主义根源于马克思主义而又与之有别,即“马克思主义发生于工业资本主义开始发展的时代,而列宁主义则发生于帝国主义即资本主义发展最高的时代”。彭述之通过斯大林的论述,进一步认识到列宁主义产生时“工人阶级准备革命的旧时代已经过去而到了直接向资本主义进攻的新时代”,因而它相比于马克思主义具有更强的革命性和斗争性。

第三,通过对更多理论著作的深入研究,此时中国共产党人已经可以将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理论,进行体系化的阐释。1925年前后出现了李达《现代社会学》、瞿秋白《社会科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的《社会科学季刊》等由共产主义者编著的社会学论著或者讲义。国家问题在其中逐渐被提炼为一个独立问题,并且展现出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的论述逻辑。以李达《现代社会学》为例,该书第八章即论“国家”。李达开宗明义地区分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指出“直接间接立于生产关系上之一切人类”构成一个社会,而阶级对立的社会成为国家之基础。他认为社会基于共同生产关系而决定,“非个人任意之结合或集团”,故不能“任意划出某一部分人为一种社会,划出他一部分人为另一种社会”。上述区分从学理上驳斥了一些无政府主义者只谈社会而忽视国家组织的思维,也推翻了组织部分个人进行无政府社会实验的合理性。随后,李达在该章第二节到第五节中考察了国家的本质、成立、发展和消灭。他在完整阐述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基础上,基于自身理解进行了提炼与总结。李达将国家之本质精准归结为“剥削的支配”“阶级的支配”,并指出“就国家之本质分析之,阶级的利害者,目的也;共同福利者,手段也”,“毋乃太置重于支配阶级之手段而忘其目的之所在也”,阐释了由国家性质学说到民主问题的逻辑理路。在对国家成立和发展的论述中,李达综合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内容和列宁的帝国主义论,论述了从雅典、罗马、日耳曼国家的诞生到现代代议国家阶级矛盾全面激化,阶级对抗发展至“最后之阶段”的过程。其论述不仅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还准确把握了民主共和国作为阶级斗争最后战场的性质,表明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时机问题。李达此书基本遵循列宁《国家与革命》一书的理论结构,并且针对当时中国思想界的实际情况,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新的阐发。

1925年后中国学界的研究成果基本已经阐释了《国家与革命》各章主要内容及其逻辑结构,实现了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主要观点的还原,为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现实的结合打下了基础。

四、超越《国家与革命》:理论与现实结合中的认识深化

20世纪中后期传入中国的苏联理论著述基本准确传达了《国家与革命》的要义,中国共产党人在不断研读中也明确了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中的核心地位。正如列宁所说,《国家与革命》是同时面向过去与未来的著作,既强调如何夺取政权,又放眼社会主义国家中经济关系的调整。该书出版后,各国革命和社会建设的实践不断检验着学说的正确性,并且推动认识的发展和深化。认识反作用于实践,中国知识分子用理论指导现实,在国民革命中不断检验和调整该学说,讨论苏联国家发展经验对中国国情的适应性。20世纪20年代是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中国化的起点。

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首先开始在现实意义上应用在苏俄国家政策上。1921年苏俄在推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后出现危机,列宁毅然改行新经济政策,在农业上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在工业上实行租让制来引进外资并促进国家资本主义发展,在流通上以坚持国家计划为前提允许自由贸易。《国家与革命》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是为使“国家以整个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后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从而为国家的自行消亡做好准备。然而,新经济政策对于如何完成这一任务给出了新的理解,并超越《国家与革命》产生出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学说。

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经济政策推行后始终对其保持关注。1922年沈雁冰将布哈林在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讲翻译发表在《新青年》上。该演讲指出,苏俄经验证明无产阶级不是“只消抓住政权便可充分管理生产机关”,然后理所当然地先行“锄去那些高一级的有产阶级”,而是需要在革命后再经过“复杂的社会改组”。如何在农业国组织的无产阶级专政中保持与小资产阶级的平衡,这一关键问题被提到中国共产党人面前。列宁逝世后,苏联高层领导人围绕新经济政策展开了争论,更多相关文章被译介到中国,它们对如何理解“国家权力”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如何实现小农国家向社会主义的迂回过渡等重要问题作了回答。布哈林认为,夺取政权是新经济政策的前提,然而在专政确立后,不能企图立刻利用无产阶级去规划包括农业在内的一切生产组织,应根据原有生产关系的特点来“改变经济的条件”。斯大林在苏共十四大上的发言更清晰地阐发了新经济政策经验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他将新经济政策实质表述为“允许资本主义存在而操最高权于无产阶级国家手中”,以便在可控前提下“预计社会主义原素克胜资本主义原素,预计消灭阶级,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地基”,也就是主张无产阶级运用国家权力根据现实情况引导资本主义向既定目标前进。

新经济政策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形成了两个方向的深化。第一,无产阶级夺取并保护国家政权是处理与资本主义关系的重要前提。新经济政策并非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否定,二者存在内在连贯性和贯彻始终的斗争性。中国共产党人在译介斯大林论著的基础上,认识到“只有无产阶级取得政权镇压资本家”,方能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瞿秋白完整论述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过渡”的过程,将其分为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规划管理大生产、发展生产力的同时集中小生产、实现资本完全国有化、实现社会主义几个阶段,并强调了该过程中的阶级斗争核心。上述认识成为中国共产党人与三民主义者论战的重要立足点之一。第二,“国家权力”不仅表现为镇压和粉碎,也表现为“按共产主义原则”具体分析社会阶级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国家命令对生产和分配进行调控,以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郑超麟在译介斯大林苏共十四大发言的基础上评论称:任何一个国家在完成无产阶级革命后都不会直接拥有“纯粹大生产”作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经济基础,因此“新经济政策不是俄国单独适用的政策,是适合各国的政策”。此时斯大林、布哈林与季诺维也夫关于农村政策的争论得以在中国报道,对“富农”“中农”与“贫农”的政策差别因此进入中国知识分子视野,对农民的阶级分析在国内愈发受到重视。郑超麟此时已经提出:“我们在农民问题中应该注意农民的分化,随各时代的社会随各时代革命的性质,去解决此问题,去确定无产阶级与农民应该处在那种关系之上。”这种认知无疑为中共此后确定工农联盟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打下了基础。

1925年前后,中国共产党人通过不断的研究解读以及对苏联革命与建设经验的借鉴,逐渐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要义和过渡时期的国家理论形成完备认识。这成为扬弃三民主义的理论依据,使中国共产党人更坚定主张发动阶级革命;也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摇篮,使革命领导者得以从阶级斗争和矛盾运动的角度,灵活理解无产阶级专政阶段的国家形态。

孙中山去世后,国民党中关于联俄联共政策的意见分歧愈发暴露出来。戴季陶表面声称要将三民主义确立为国民党的思想中心,以加强国共之间的“团结”与“共信”,实际趁机攻击中共的政治见解,强烈反对阶级革命。面对共产主义和三民主义之争加剧,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更需要依托《国家与革命》这一理论经典,对国家政权建设问题作出回答。国民党右派企图掩盖阶级矛盾,宣扬所谓“大贫小贫论”,声称以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够实行马克思的办法”。戴季陶主张建立所谓“革命专政”来限制阶级矛盾,进而“以国家的权力,建设社会的共同经济组织,而渐进的消灭阶级”。吴鼎昌更是作《三民主义评论》一文,提出以“节制私人资本”和“制造国家资本”的途径来发展生产力,进入民生主义社会。他们称苏俄新经济政策的推行证明了民生主义的正确性,鼓吹三民主义理论体系更加符合中国社会现实,“比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不见得差了好多”。国民党右派的理论从根本上反对马列主义的国家性质学说,他们所主张的“国家资本主义”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垄断资本。对于新经济政策与民生主义本质上的不同,中国共产党人早已深刻认知到“资产阶级享有政权一日,则国有制度终为最大资本家之代名词而已”。面对国民党右派反对将中国资产阶级作为斗争对象,主张集中力量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将国家阶级性作为讨论经济建设问题的出发点,从根源上提出质疑——国民党“民生哲学”中所谓“国家的利益”究竟服务于哪个阶级?瞿秋白分析指出,中国大资产阶级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寻求与帝国主义妥协,其阶级利益同帝国主义利益具有一致性,因此体现为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利益实际上“抛弃了大多数中国被压迫阶级的利益”,有损于民族解放运动。

戴季陶等右派思想家为模糊国家本质,有针对性地制造出“国民性”概念来对抗“阶级性”概念,制造出“革命专政”概念来对抗“无产阶级专政”概念,企图使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在国家学说层面分庭抗礼。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的“仁爱”谎言破产,国民党右派彻底抛开“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伪装,公然站在反共立场上抨击中共在大革命中“鼓动”工农“只争自己阶级的利益而不顾全体”,从而牺牲“国家利益”成为“第三国际的附属品”。此时《民国日报》及其副刊《觉悟》已经被国民党政客占领,胡汉民、吴稚晖、刘芦隐等在1927年写作大量文章将三民主义与马列主义进行对比,企图证明社会革命是“用一个阶级压倒其他一切阶级”的“自私自利”主张,声称“受苏俄指使”而“强行阶级专政”的行为是在“拆散中国革命力量”,借此将中共诬为“反革命”。这些论调将无产阶级群众利益放在国家民族利益的对立面上,暗中割裂二者关系。对此,中共党内仍有人持右倾主张,不能正视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例如,陈独秀认同,“中国资产阶级的力量还太弱,任何势力能够统一中国不妨害他们的发展,他们都赞成”,寄希望于拉资产阶级参加革命、同组政权。

国民党发动反革命政变导致大革命失败,同时社会舆论界充斥着反对阶级革命的论调。当时中国的革命形势和斗争任务与《国家与革命》产生时的苏俄存在高度相似性,这使得中国共产党人对该著作产生强烈的“共时感”。他们不仅突破了《国家与革命》文本,综合运用列宁主义国家学说作为理论武器,更学习列宁论证问题的方式来与国民党争夺话语权,同时肃正党内思想。瞿秋白指出,三民主义迎合“欧美机会主义社会党的论调”,将自己包装成“阶级调和社会进化的理论”,其理路与他国资产阶级的学说相同,意在“批驳马克思主义,修正马克思主义”。郑超麟也认为,在当时的社会舆论环境下,“必须严酷批评国民党反动的理论,然后方有布尔塞维克的中国革命理论”。因此,中共一边对三民主义开展批判,一边对此前的革命道路进行反思。面对所谓“自私自利”之类污蔑,中共向社会揭示了国民政府欺骗和压迫无产阶级群众,暗中维护资产阶级政权的阴谋。瞿秋白犀利地指出,中国资产阶级因为“受着国内封建余孽的豪绅地主阶级的限制”,所以想用民生主义蒙蔽中国工农民众“去帮助他抢得政权”,“其意若曰:中国工农呵,你们快捧我们资产阶级上台,我们拿着政权之后,要讲‘民生’,使你们大家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有路走”。然而,寄希望于三民主义的承诺就是幻想利用“资产阶级的民主”,这绝不可能实现。大革命失败后,曾经的三民主义便沦为“压迫剥削屠杀”无产阶级的代名词。认清上述事实后,中共反思过去革命路线的错误。例如,郑超麟认为,中共“一方面认定无产阶级为中国国民革命的领导者,他方面又没有夺取政权的准备与决心”。在批判与反思中,中共对《国家与革命》中的国家阶级性与暴力革命理论产生了“共情”。

在总结革命经验基础上,中共也在寻找未来国家建设的新方向,尝试结合中国国情对《国家与革命》进行理论发展。20世纪20年代末,有力推动这一过程展开的关键因素就是唯物史观与辩证唯物论的结合。如前文所说,20世纪20年代初,日本学者用“梯段论”机械解读《国家与革命》并对中国知识界产生广泛影响。瞿秋白《现代社会学》出版后,中国的共产主义者对辩证唯物论的认识不断加深,在大革命失败后重视基于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谈论“革命政权问题”。他们走出对国家发展阶段的刻板坚持,重新审视《国家与革命》中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提出中共不可以“生吞活剥”、简单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现成的‘结论’机械地应用到中国来”,而应该“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来研究中国的特殊条件”。中共坚持运用辩证唯物论“清算一切反动的思想”,“解决一切紧迫的问题”。瞿秋白着眼中国社会特殊性,运用辩证唯物论分析中国近代化过程中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关系的变化。他认为,中国古代的封建专制制度下已经形成了士绅阶级对平民阶级的统治,而在外国资本进入后,士绅阶级演变成兼具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双重身份的资本家,它建立在封建制度之上而又附属于帝国主义,与中国的无产阶级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中国的社会革命应该由无产阶级“领导半无产阶级的贫民兵士,以及小资产阶级的农民”来完成。对中国社会阶级矛盾的分析无疑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诞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之,中共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革命形势的要求下,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认识逐渐融会贯通,开始超越《国家与革命》本身,探索中国政权问题时初步做到了主义立场坚定、方法运用灵活。

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家与革命》的核心思想在新的历史情境和革命需要中,在中国共产党人更深入的挖掘和解读中被不断赋予新内涵,形成马列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这种后续的理论发散离不开20世纪20年代所形成的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准确认知,以及苏联和中国双重的革命实践经验。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将共和国的国体规定为“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这种专政不同于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而是联合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人民民主专政。可以说,支撑上述论断的认识基础在20世纪20年代已经初步奠定。第一个认识基础就是列宁关于国家性质的基础理论——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有学者认为,“毛泽东‘摒弃’了《国家与革命》所阐释的具体的文本框架”,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使“‘国家’的阶级本质‘退居其后’,而其融合职能‘一跃而上’”。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坚持阶级本质始终是毛泽东探讨国家问题的基本立场。毛泽东于1926年在广东的农民运动讲习所授课时,最初基于《国家与革命》公开阐释国家问题,在讲演中引述“国家是一个阶级拿了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这一重要观点,并且强调“我们的革命民众若将政权夺在手中时,对反革命者要用专制的手段,不客气地压迫反革命者”,甚至认同在一定情况下采取“惨暴的手段”。可见毛泽东在20世纪20年代不仅重视国家的阶级本质,对国家“武装力量”的运用也有着清晰认知。1926年讲稿和《新民主主义论》都离不开同三民主义者论战的时代背景,毛泽东主张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站在“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一理论基础上,与国民党所主张的“革命专政”形成本质区别。毛泽东所作的理论发展在于结合中国社会实际对“革命阶级”概念的具体分析,而这发展于20世纪20年代形成的第二个认识基础——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理论。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中国革命阶段的划分提出了著名论断——先建立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政治、新经济和新文化”,再发展到第二阶段,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其中包含两层意向:一是要通过国家力量引导社会主义革命,二是要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灵活处理阶级关系。中国共产党人在面对苏俄新经济政策时,以及在与三民主义的论辩中,都结合国情探讨过中国阶级关系的特殊性,毛泽东也先后写作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分析中国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带来的政治立场的差别。这些讨论都为毛泽东把握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社会结构提供了借鉴。总而言之,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所依据的国家性质理论、国家发展阶段理论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理论,在20世纪20年代已经形成了较为清晰的认知基础。

1929年柯柏年翻译的《国家与革命》全译本出版后,以间接阅读为主的认知环境宣告结束,中国知识分子得以直接领悟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历史在发生后被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人不断解读与加工,形成逐渐区别于原本史实的“层累”状态,主义学说也有同样的规律可循。某种主义中的某种学说,从脱生于母胎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质到传播,再到被接受,其形态也会经历数次变化。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著中诞生,以国家性质学说为基础,在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上形成有别于社会民主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立场明确的学说。在《国家与革命》走出苏俄后,它的传播与接受又涉及各国理论家基于各自不同国情所作的解读和理论发展。具体到中国,对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认识过程可以说是一种受到外国研究成果译介、国内主义论争和中苏两国革命实践综合影响的现象。

列宁主义国家学说在中国的着陆是一个渐进过程,无论是被译介的海外研究还是国内研究,都经历了由作者立场各异到共产主义者掌握话语权的转变。列宁主义的源头在马克思主义学说,《国家与革命》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诞生,借助外国研究成果传入中国并被不断认识与接受,从与各种主义的杂糅中回归到本身的要义,在此基础上超越自身,在与中国国情的结合中诞生新的理论体系。20世纪20年代是多种主义思潮碰撞的阶段,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根基形成的阶段。

(原载《中共党史研究》2024年第4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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