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庆松法律团队 I 先救谁: 女儿与同伴落水,父亲先救别人孩子

教育   2024-10-17 22:22   广东  

轻松分享第2212




先救谁是一个激起讨论的话题:主要版本是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二人都不会游泳,先救谁?我看到一则报道,则是真实发生的,女儿与同伴落水,父亲先救别人孩子【https://news.sina.com.cn/c/2012-11-07/075925525724.shtml】

 

这是一个注定充满争议的话题,每个人都有一个结论。很多人持有的观点是必须救母亲,因为其对母亲有法律义务,而对女友只有道德义务。听起来很合理。在前述两孩子落水的案例中,有一个讨论的中心主题是:先救谁是一个技术问题,详情见 https://news.sina.com.cn/z/xjssgjswt/,或者,“先救别人的孩子”不只是崇高,见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2-11/07/c_113622889.htm

 


下面把各方观点晒出来看看,比照一下自己的观点。

 

1

先救母亲,否则会触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对于母亲,儿子有救助义务,而对女友则仅是道德要求,无救助义务。因此能够救母亲而不救,则因为没有履行救助义务,从而触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2

不作为义务应法定,子女不负有危难救助法定义务,先救谁都不会犯罪

2016年刊载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文章《无危难救助法定义务,不构成犯罪》(https://www.spp.gov.cn/llyj/201602/t20160224_113071.shtml)。核心观点是:生命上的危难救助义务并不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就应该将警察法等规定的危难救助义务与婚姻法等规定的赡养扶助义务予以区分。不能要求子女象警察一样,具有危难救助义务,因此,即使先救女友,亦不构成犯罪。


从法律上讨论先救谁的问题,应限于有罪、无罪二分即可。如果以技术问题来机巧地回避这个问题,就偏离了讨论的目的。


针对二分的无罪论来看,似乎理由充分,逻辑也很严密,毕竟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罪刑法定,那么在最高检察院刊载的文章中,已经对危难救助义务进行了立法上的展开,的确没有其他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此义务,因此先救谁不存在犯罪的问题。至此,好像问题已经解决了,争论应该平息下来才对。


但我们总感觉缺点什么。难道,在事关家庭这个社会基本组成细胞的结构中,救助家人和外人之间竟然没有分别?那作为感情联系纽带的家庭,尤其是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相互扶助,父母的抚养、子女的赡养义务,尽到这些义务即可,至于危难救助义务,那就不关事了?


从相反的角度来论述有危难救助义务,那么这个义务的来源是什么?为什么有此义务或者应该有此义务?



最近读到《正义的决》【法律出版社,作者车浩】,提到该实质作为义务来自哪里的问题。根据道德理论,德国法院肯定子女对父母的“保证人地位”,“紧密生活共同体中的成员,彼此间有对身体和生命进行照顾的道德性义务,能够成为刑法上的义务”。而按照信赖理论,当父母子女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时,彼此相互信任,也可以期待对方在必要时能够保护自己免受危险。


以上是作为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为不作为犯罪提供依据,这和罪刑法定原则是存在冲突的,而法的价值不是机械的,是维护社会正义的价值必须做的一种选择。


家庭作为人类延续的基本构成单元,其中最为本质的部分是生育。在此基本前提下,家庭成员的相互救助保证义务,是生育功能能够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尤其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失去父母对子女的安全保证,则人类繁衍延续的可能性就受到毁灭性的打击,也许就没有今天的人类。因此,父母就是负有以国家刑罚威慑手段保证履行救助义务的保证人,其责任已经无法再往下分解。


先救谁的问题看起来有点钻牛角尖,但是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是很有意义的。如果以发生的概率小而回避,但再小的概率,只要是概率,就有发生的可能;一旦发生了,这些问题就必须处理并且有能够接受的方案。如果以技术论的规避,则总有在某些技术条件下无法自圆其说,比如方便说,两个人都处在相同的条件下先救谁的问题仍旧无法规避。因此,取巧无法解决问题。


而在道德论的一边,如果先救别人孩子是一种道德上的崇高,更可能将此前所述的家庭的基本功能从根上瓦解,看似崇高的道德,实则是对基本原则的违背。有时看似自私的行为,实则于大众有利。


如果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会如何选择“先救”?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深圳优秀女律师

最高院第一巡回庭优秀志愿律师

深圳优秀才艺律师、体坛风云人物

安徽财经大学校史馆上榜人物

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理事

大连理工大学MBA班法律专家讲师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曾成功代理死刑改判无罪案件

热爱游泳,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作为第一名女子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游泳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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