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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 笔 直 书
读音
bǐng bǐ zhí shū
出处
先秦·左丘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襄公二十五年夏五月,崔杼杀齐庄公。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释义
秉:持,握住;指拿起笔不加隐讳地径直写出,多用于形容书写史实不隐晦。
造句
必须以事实为准,秉笔直书,据实而录,而不能以个人好恶隐匿真相。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成 语 故 事
春秋时期,齐国国君齐庄公在位时,齐庄公贪恋大夫崔杼之妻棠姜的美色,偷偷地与其私通,后来崔杼发觉了,就一直心怀怨恨。
公元前548年,崔杼设计杀了庄公,立庄公的异母弟杵臼为君,是为景公。崔杼也自封为相国,飞扬跋扈、专断朝政。
崔杼对弑君之罪十分惶恐,特别是担心被史官记录在史册上,留下千古骂名。于是他下令将专管记载史事的太史伯找来,说道:“昏君已死,你就写他是患病而亡。如果你按我说的意思写,我一定厚待于你,如若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说罢,崔杼拔剑在手,杀气逼人。齐太史伯抬头看了看崔杼,不慌不忙地拿起竹简,提笔面书。书罢,他将竹简递给崔杼。崔杼接过竹简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崔杼大怒,挥剑杀了太史伯。
崔杼又召来太史的二弟太史仲,说道:“你哥哥竟然不听我的命令,我已处决了他,今后由你来接任太史伯之职。你就写庄公是病死的,不然,那就是你的下场。”他指着太史的尸体,恶狠狠地说。他满心以为太史仲会慑于他的淫威而从命的。可是只见太史仲冷静地摊开竹简,提笔写道:“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崔杼怒不可遏,又拔剑杀了太史仲。
接着崔杼又将太史的三弟太史叔召来,凶狠地说:“你的两个哥哥都已经死了,难道你也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吗?如果改变写法,还能有一条活路。”但太史叔平静地回答:“按照事实秉笔直书,是史家的天职。与其失职,还不如去死。”结果还是在竹简上照直而书。
崔杼被气得七窍生烟,咬牙切齿,把太史的三弟碎尸万段,令四弟太史季补缺。太史季非常淡定地把竹简摊开来递给崔杼,崔杼一看,依旧是那几个字,叹息一声,让太史季退下。
齐国的另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太史兄弟皆被杀害,抱着竹简急匆匆赶来,要前赴后继,接替太史兄弟将崔杼的罪状记载史册,见太史季已经据实记载,才返回去。
成 语 故 事
秉笔直书► 书不释手► 手泽之遗
遗风馀象 ►象耕鸟耘 ► 云兴霞蔚
书不释手
手里的书舍不得放下。形容勤学或看书入迷。
手泽之遗
指先人遗物。
遗风馀【yú 】象
前人遗留下来的风教和德泽。
象耕鸟耘
传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后用以形容民俗古朴,有舜禹时代的遗风。
云兴霞蔚
云气升腾,彩霞聚集。形容灿烂绚丽的景象。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