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8日,会议分组审议了专项报告。
根据《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514.04亿元(账面净值)、负债总额1,114.05亿元、净资产7399.99亿元。
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表明:
聚焦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规范。紧跟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等制度办法,为有关行业资产管理提供制度遵循。突出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公物仓管理、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等重点,先后出台了5项管理办法,初步构建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从“入口”到“出口”的闭合链条,进一步夯实了全省资产管理的制度基础。
聚焦重点环节,严格资产管理要求。把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重点环节,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实现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提高资产配置效率。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转让、置换和报废等行为,督促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把好收益上缴关,强化“收支两条线”,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
聚焦挖潜增收,提升资产盘活成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完善公物仓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采取单位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持续降低闲置资产存量,挖掘提高使用效益,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聚焦监督问效,提升资产管理效能。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治工作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与人大、审计等监督贯通协调,推动监督由事后向事前、事中延伸拓展,凝聚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合力,切实维护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针对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举措,专项报告表示,当前,我省发展正处在蓄势待发、爬坡过坎、追赶进位的关键阶段。为集中财力保障中央和省上重大战略、重点任务落实,立足发展“硬需求”和财政“紧平衡”的省情实际,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谋出路,探索构建“财政+国资”模式,修复政府资产负债表,维护政府信用。
全面摸底清查,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加大盘活力度。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行动,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快实施和推进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和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市场化运营;推进制度建设,围绕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管总统筹”职能作用,压实各地、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专项报告反映了落实上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反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反映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以及持续健全制度体系、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统筹资产盘活利用、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资产基础管理等工作情况;反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提升资产管理效益、支持科技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举措。专项报告反映情况比较全面,问题查找比较客观,工作打算总体可行。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记者:王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