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农业抗旱、防雹减灾、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商洛市将根据工农业生产需求和天气形势,适时组织各县区人影作业站开展人工防雹、增雨作业。为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现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商洛市行政区域内。
三、作业装备:37mm高炮、WR-98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在实施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高炮、火箭作业警戒区域。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应立即上缴当地派出所,不得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如不上缴,自行拆卸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洛市及各县区联系电话:
市人影中心:2288895
商州区气象局:2312159
洛南县气象局:7322323
丹凤县气象局:3322438
商南县气象局:6371844
山阳县气象局:8322185
镇安县气象局:5335738
柞水县气象局:43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