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案例
非税务居民在一些特定条件下,也会产生报税义务:
1、 在加拿大买房产的持有旅游签证的陪读家长。
2、 身处国内的留学生父母,作为孩子的担保人,而成为房子拥有者之一。
这两类人士,都是非税务居民,原本不需要在加拿大报税。但由于房产原因,他们就与加拿大税局有了关系,产生报税的义务。
以上这类人士,需要申报联邦房屋空置税(UHT)。有房租收入的,还需要申报房租收入的所得税。有房租收入的业主,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就是个旅游签持有者,不是税务居民,就不用交税了。非税务居民在加拿大境内产生的收益,仍然需要报税缴税。
踩坑会怎样?
在实际情况中,我们遇到很多案例,客户因为非税务居民的身份问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报税,从而引发税务问题。
而税局针对非常住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在漏报税的处罚问题上,采取了很大的力度。UHT晚于4月30号申报的,罚款是$5,000/套房产,且有相应的罚息。
有人怀有侥幸心理:我不申报,CRA怎么知道我有房子,或者我把自己的房屋租出去了呢?
CRA采用的手段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出售房屋时(除非您一直持有房产),律师会扣下非税务居民业主卖房款的25%,然后业主需要去税局申请“清税证明”,出具证明后才能得到剩余房款。此时,就会发现应申报而未报UHT的情况。
另外,税局还会不定期通过扫描使用此房屋住址下报税人员的信息等方式,来分辨是否有出租情况。同时,各个省政府也陆续开始要求业主登记房屋出租信息。
因此,千万不要挑战CRA查税的专业性,和低估他们收税的渴求度哦!否则被查到后,除了补齐这些年的税之外,还有罚款和相应的利息!届时,可是得不偿失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