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应急救援队员(含兼职驾驶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劳务派遣制安全监管辅助人员(男女不限)1名。
(二)劳务派遣制应急救援队员14名(男性,其中含2名兼职驾驶员)。
(三)劳务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4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安全监管辅助人员(1名)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安全监管辅助工作,具备良好政治、心理素质,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35周岁(1989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文秘、中文、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从事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经历的(需提供佐证资料)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户籍不限。
4.五官端正,无色盲、高血压、心脏病、肺结核等病症史、无纹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急救援队员(14名,含2名兼职驾驶员)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一线救援工作,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和自控调节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高中(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28周岁(1996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8日期间出生);部队服役满2年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0周岁,并可优先招聘。兼职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9年7月28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五官端正,男性净身高165cm以上,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肺结核、高血压、高血糖、心脏病、冠心病、癫痫、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以及其他不适宜应急救援工作的病症史,无纹身等。
5.兼职驾驶员还需持有A1驾驶证。
6.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4名)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和自控调节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科技信息、网络工程、无线电通讯、无人机驾驶专业的。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5周岁(1989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五官端正,男性净身高165cm以上,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肺结核、高血压、高血糖、心脏病、冠心病、癫痫、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以及其他不适宜应急救援先关工作的病症史,无纹身等。
6.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吸食毒品历史的情况之一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以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受到行政拘留或因酒后驾车受到行政处罚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报考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3.报名地点:广安市应急管理局205室(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二段166号)。
4.报名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毕业证)、退役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报考信息登记表》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白色背景)。有优先资格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接到通知后不按规定到达指定场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隐瞒不报有关情况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被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聘用考核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考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的,按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名额。
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依次等额递增面试人员。
1.安全监管辅助人员
考核项目包括笔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急救援队员(含兼职驾驶员)
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项目包括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占60%,面试占40%。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标准
(1)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加1.5分;持A1驾驶证的,加2分。
(2)取得国家认可的无人机操控员执照,加3分;取得国家认可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的,加1.5分。
(3)取得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及信息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加1.5分,中级及以上职称加3分。
(4)全日制本科学历加2分、在职本科学历加1分,专科学历加0.5分。
(5)安全监管辅助人员无加分项目。
以上加分为笔试、面试折合后成绩加分,有重复的,按照最高加分计算,不重复加分。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聘用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要求:
1.应急救援队员(含兼职驾驶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招收消防队员体检标准执行。
2.安全监管辅助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由广安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若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入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合格后或试用期间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核、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
(五)聘用
1.安全监管辅助人员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试用期满后(试用期1个月),经广安市应急管理局考评合格后与四川国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应急救援队员(含兼职驾驶员)、专业技术人员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进行3个月编队试用。试用期满,经广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考评合格后与广安市安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为3年。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计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安全监管辅助人员按广安市应急管理局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等;应急救援队员(含兼职驾驶员)、专业技术人员按广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人生意外保险等。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采取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咨询电话: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0826—2160566
广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0826—2658866
监督电话: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1839854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