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征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全区征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调解书及公证债权文书,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行为。
二、征集范围
1. 捏造虚假事实提起诉讼的。
2. 以虚假身份或者冒用他人身份提起诉讼的。
3. 在诉讼过程中有伪造、捏造证据材料的。
4. 以捏造的事实进行公证、仲裁、司法调解、司法确认,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
5. 恶意串通,捏造合同、债权债务、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损害他人权益的。
6. 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等逃避债务追偿的。
7. 公司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8. 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9. 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10. 其他虚假诉讼的情形。
三、征集方式
1. 来电:拨打0514-12309或0514-86862000进行举报。
2. 来信:请邮寄至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乐和路10号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邮政编码:225200。
3. 来访:举报人可到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来访举报和申请监督。
4. 网站举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平台进行线上举报。
四、举报要求
1. 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案件号、涉嫌虚假诉讼的具体行为等。
2. 举报人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本院将对您的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并依法开展法律监督,也将对举报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诚挚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诚信体系。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恶意举报的行为,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