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江都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10月28日起,对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联动巡察。
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处理。
受理信访期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2月20日),巡察组设专门信访电话(可接收短信):18305255033,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0034信箱,电子信箱:jdxcz003@163.com,同时在区人民检察院检务接待中心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特此公告。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