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
从“真难办”到“齐心办”,英烈保护难题终于破解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革命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江都区是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所在地,养育了江上青、许晓轩等革命先烈,承载着许多动人的红色记忆。今年9月,你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真武烈士陵园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的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王旭:真武烈士陵园建于1980年,坐落于江都区真武镇杨庄。烈士陵园内安葬着57名参加抗日斗争英勇牺牲的烈士,其中19名烈士牺牲于杨庄战斗、38名烈士牺牲于解放邵伯的战斗。可以说,真武烈士陵园是江都的重要红色地标和纪念场所。
2022年6月,我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区政协委员的反映,称真武烈士陵园附近环境较差,影响群众瞻仰革命烈士。我院于同年6月16日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前往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发现,真武烈士陵园紧邻一处砂石搅拌站,砂石搅拌站于2016年未批先建,生产中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损害了瞻仰、悼念烈士的氛围和环境。此外,陵园内存在生活垃圾散落、陈列史料不全、介绍过于简单等问题,严重影响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宣传教育功能的发挥。
记者:办案过程中你们遇到哪些难题,是如何破解的?
王旭:通过调查,我院首先就真武烈士陵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与江都区生态环境局进行沟通。会商过程中,江都区生态环境局认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在其职责范围内,但陵园存在的史料收集不全、日常管理缺失等问题仅凭环保部门“真难办”。
如何破解这一局面?我院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实地走访等形式,明确了江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地真武镇政府等多个履职主体。为确保“一揽子”解决上述问题,我院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展开磋商,大家同意协力做好陵园保护工作。
2022年6月,我院分别向江都区生态环境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真武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生态环境局对涉案砂石厂未批先建、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烈士陵园史料收集、陈列工作;真武镇政府履行烈士纪念设施属地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日常管理,保持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环境。
在我院积极推动下,江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及真武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联合成立工作组,共同治理真武烈士陵园缺乏管理、陈列史料不全和砂石厂扬尘污染等问题。江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专人开展烈士史料收集整理、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等工作,收集“杨庄战斗”中高峰、徐方恺等烈士的事迹史料近百件,进一步宣扬烈士英雄事迹。真武镇政府牵头与砂石厂商谈搬迁事宜,安排专人定期维护烈士陵园环境,加强日常管护。江都区生态环境局对砂石厂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万元罚款。整改完成后,江都区生态环境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真武镇政府先后向我院作出书面回复。同年12月,涉案砂石厂拆除全部生产设备并办理注销手续。
记者: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你院还有哪些探索?
王旭:本案办理过程中,我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始终保持着积极沟通和良性互动。为了更好保护革命文物,2023年3月,我院与江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加强英烈保护和退役军人保障领域行政管理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江都区宜陵镇、吴桥镇、大桥镇烈士纪念设施4处和零散烈士墓14处整改到位。
今年,我院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手段,推动江苏省第二批革命文物——江都县抗日民主政府办公旧址修缮,还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立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办理了谈锦西烈士受难处文物保护案件。
记者:请您总结一下办理上述案件的感受。
王旭:主要有两点感受。一是公益诉讼工作的落脚点是齐心协力。系列案件的办理,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检察公益诉讼不是“单打独斗”,而是“同心协力”。办案人员要树立多元治理理念,牵头联络相关职能机构共同研究。例如我院为解决江都县抗日民主政府办公旧址修复问题,主动召集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镇政府、相关公司共商方案,最终明确牵头单位和执行单位,达成“及时修缮、串珠成链、打造文物旅游及乡村振兴一体化格局”的共识,目前该旧址正在修复中。二是公益诉讼是向人民群众生动展现检察工作的有力抓手。公益诉讼检察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着眼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制度,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生动展示检察工作,有效提升“检察能见度”。在办理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我院以公益诉讼为着力点,汇聚合力推动加强烈士陵园设施修缮、丰富史料陈列、优化环境治理,以务实的履职担当保护红色资源、坚定红色信念,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