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打击传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请广大人民群众重点警惕以下五种形式的传销行为。
一是以打着“招聘就业”等噱头诱骗人员加入。以“招聘就业”“介绍工作”“技能培训”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
二是以网络购物、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三是以网络投资、纯资本运作的传销模式。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跨境电商”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四是以网络创业、轻松赚钱的传销模式。打着“居家创业”“虚拟货币”“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五是以“共享旅游”“保健养生”“治病赚钱”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的传销活动。
无论传销组织以什么名义,打着什么旗号,其欺骗性和欺诈本质不会改变。请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高度警惕,对照传销行为“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三大特征进行分析判断,切勿上当受骗。
打击传销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请大家自觉抵制和远离传销行为。如发现传销活动线索,请及时拨打公安机关“110”和市场监管部门“12315”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