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河南,一女子出生3天被亲生父母抛弃,被无儿无女的养父母收养,在她成家后亲生父母要求认亲,她果断拒绝,网友:干得漂亮!

文摘   2024-12-21 22:30   重庆  

河南一女子,出生3天即遭亲生父母遗弃!无儿无女的养父母,辛辛苦苦把她拉扯大!37年后,亲生父母突然找上门要认亲,并带来10万元,被女子断然拒绝!网友:干的漂亮!

被抛弃的女儿与“不称职”的亲生父母之间,到底该何去何从?一起来看看。

  

案例回顾

河南商丘,37岁的李晓梅(化名), 她的人生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不平凡的!。

出生三天!她竟然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无情遗弃,  原因更是让人痛心! 只因他们的家族有“ 生儿才能传后” 的习俗。只因她不是个男孩,就必须被扔掉!。

她,是家中的第五个女儿! 亲生父母之前就生养了四个女儿。  真是泯灭人性!

幸运的是,李晓梅被一对无儿无女的养父母收养!

她在养父母家度过了一段相对幸福的童年。但好景不长!

九岁时,养母撒手人寰。 几年后,养父和养兄又接连离世!。

命运对她开起了天大的玩笑。 她只能与姐姐相依为命,苦苦支撑。生活给了李晓梅重重一击!

中学时, 她一周的零花钱仅有可怜的两块钱。  大学时,她每月也只能跟姐姐要300 块钱的生活费。  她一边打工, 一边读书。并最终凭借奖学金读完了大学。

毕业后,她在外打拼几年,毅然决然选择返乡!她要成为一个养殖户。她要靠自己的双手改变命运! 就在李晓梅以为生活慢慢变好的时候,亲生父母突然冒出来想要认亲。

他们通过中间人传话、到派出所打听、甚至还给李晓梅打电话! 软硬兼施的不断骚扰着! 不仅仅这样! 更甚至!伪装成客户来到李晓梅家!留下10万块钱后!便转身离开。 这种种作为! 只想逼迫李晓梅就范。

但是李晓梅面对“巨额”的金钱诱惑,并没有迷失。 在和亲生父母的一次会面中。 李晓梅坚决的还给了他们, 带来的10万块钱!  

并在现场愤怒控诉,她感谢十月怀胎之恩,磕了三个头。从此恩怨两清!彻底断绝关系! 干脆利落的态度! 不仅表达了自己心中的无奈和愤怒。更表现了她对待无良家人的决心和态度。 她坚定的拒绝认亲。 并指责他们活在自私自利当中。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很多人为她拍手叫好!纷纷表示支持和理解!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事件主要涉及遗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    

李晓梅的亲生父母,在她出生仅仅三天就将其遗弃,这已经符合法律意义上“ 遗弃罪”的构成要素,  将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管制。

虽然他们对李晓梅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但收养的本质是:让不幸的孩子们拥有新的家庭,和抚养人共同生活,这本身就是一种最伟大的慈善,最善良的美德。

如果按照《收养法》来看: 李晓梅养父母在世时, 完全符合收养的所有条件, 李晓梅在被收养时, 也没有任何阻碍。 因此,李晓梅和他们之间早已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而她亲生父母, 早已经没有任何资格去干涉了。

从利益角度来看,  李晓梅也能要求他们对其,因为遗弃给她带来的物质和精神伤害进行赔偿!

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 规定: 遗弃行为, 侵害了李晓梅的合法权益,她有权利,也有能力让亲生父母做出相应赔偿! 但是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 还要以更详实的信息,作为依据,但是她拒绝了。

无论如何,她的做法都让许多人为之动容! 同时也引发了更多的思考!

案件启示与反思

李晓梅的遭遇,令人唏嘘不已!一个刚刚来到世界上的孩子,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遭受到了亲人的抛弃!

这种被遗弃的伤害,对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 何其残忍,这是她心里永远无法痊愈的创伤。 她虽对亲生父母心存恨意,但还是原谅了他们。她是善良的,她比更多人懂的感恩,懂的自足常乐!

这个事情也引发我们更多反思,我们该如何去做?如何约束我们的道德底线, 又该如何面对法律与伦理的挑战

案件评论

网上也是一片热议。有人表示“ 干的漂亮!就该这么做,还磕头做什么,直接告他们啊!”  

但也有人持反对意见:“毕竟血浓于水,他们还是亲人啊!她不该这么做的 。

对此我只能说,面对无耻的遗弃行为,我们只能说绝不姑息!

如果是你,面对这种情况,又会做出何种选择呢?欢迎讨论!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使用化名。本文仅供交流探讨,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请勿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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