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要求(浙江省)

文摘   2025-01-19 19:50   河北  


浙江省医疗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执业类别为临床、口腔类)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符合医德医风、执业规范、社会服务、进修学习、专业实践考试、年度考核等要求。

(二)达到国家和省里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效果要求。

(三)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

1.副主任医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主治医师职务满5年。

2.主任医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三、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师

临床主要业绩在同类人员中居于前列。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技术,了解本专业疑难病、罕见病的诊治技术。任现职期间,至少具备以下三项代表性成果

1. 随机抽取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案例5份,经专家评议为合格的。

2. 结合专业实践形成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应用报告、新技术新药评价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代表性成果1项。

3. 解决临床复杂疑难问题形成的卫生标准、技术规范、专家共识、指南、临床病案、手术视频、MDT诊疗报告、医疗质量改进案例等代表性成果1项。

4. 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县级单位可参与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5. 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政府科技奖励1项。

6. 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或编委公开出版(编译)本专业学术专著(含教材)1部。

7. 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在同类人员中居于前列,主持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1项(县级单位可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1项),或发表高价值科普作品1项

(二)主任医师

临床主要业绩在同类人员中居于前列。具有丰富的本专业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技术,深入了解本专业的疑难病、罕见病的诊治技术。任现职期间,至少具备以下三项代表性成果:

1. 随机抽取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案例10份,经专家评议为优良的。

2. 结合专业实践形成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应用报告、新技术新药评价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代表性成果2项。

3. 解决临床复杂疑难问题形成的卫生标准、技术规范、专家共识、指南、临床病案、手术视频、MDT诊疗报告、医疗质量改进案例等代表性成果2项。

4. 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的项目1项或厅局级项目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县级单位可主持完成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5. 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奖励1项,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科技奖励1项。

6. 在国家级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编译)本专业学术专著(含教材)1部。

7. 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在同类人员中居于前列,主持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2项(县级单位可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2项),或发表高价值科普作品2项



附件2

浙江省护理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助产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符合医德医风、执业规范、进修学习、专业实践考试、年度考核等要求。

(二)达到国家和省里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效果要求。

(三)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

1.副主任护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

2.主任护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副主任护师职务满5年。


三、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护师

具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专科患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熟练配合医生抢救本专业危重患者,处理本专业急危重症及疑难复杂等护理问题。任现职期间,至少具备以下三项代表性成果

1. 提供申报人主管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案例5份,经专家评议为合格的。

2. 结合专业实践形成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应用报告、新技术新药评价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代表性成果1项。

3. 在护理领域形成相关的护理标准、护理技术规范、护理专家共识、护理指南、护理案例、护理操作视频、护理质量改进案例等1项。

4. 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县级单位可参与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5. 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政府科技奖励1项。

6. 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或编委公开出版(编译)本专业学术专著(含教材)1部。

7. 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在同类人员中居于前列,主持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1项(县级单位可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1项),或发表高价值科普作品1项


(二)主任护师

具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科)、本行业服务对象护理要点、护理原则,能够熟练配合抢救本专业(科)、本行业危重患者,处理本专业(科)、本行业急危重症或疑难复杂等护理问题。任现职期间,至少具备以下三项代表性成果

1. 提供申报人主管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案例10份,经专家评议为优良的。

2. 结合专业实践形成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应用报告、新技术新药评价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代表性成果2项。

3. 在护理领域形成相关的护理标准、护理技术规范、护理专家共识、护理指南、护理案例、护理操作视频、护理质量改进案例等2项。

4. 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的项目1项或厅局级项目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县级单位可主持完成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5. 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奖励1项,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科技奖励1项。

6. 在国家级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编译)本专业学术专著(含教材)1部。

7. 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在同类人员中居于前列,主持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2项(县级单位可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2项),或发表高价值科普作品2项


来源: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

https://wsjkw.zj.gov.cn/art/2024/7/22/art_1229123408_2525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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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3年各省市科普作品作为医护人员晋升职称条件汇总表(数据来源:医库大数据研究小组)


从各地政策中可以看出,健康科普是职称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新选项。对于医护人员来说,除了论文、学历、资历、奖项,科普作品逐渐成为职称评审的有效“筹码”。


因此,广大医护人员请务必重视!需要准备科普作品的省份,请务必提前了解自己地区职称晋升文件的科普要求,并提前准备好自己的科普作品!



欢迎有意向发表健康科普和了解最新评审政策的医护同仁,添加微信报名咨询或抢占版面!(欢迎介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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