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15章
译文:
古代善于实践“道”的人,他们见解微妙而深远通达,深不可测。正因为深不可测,只能勉强描述其形象:
其谨慎好像冬天过河;其审慎好像害怕四邻;恭敬严肃如同宾客;洒脱无羁如同冰化;敦重诚恳好似质朴的原木;宽广深远犹如空旷的山谷;混沌不清好比混浊的水。
谁能让浑浊变澄清?静待让它慢慢清明;谁能使平安得以长久?随着时间让生机慢慢显现。
遵守此道的人不追求圆满。正因为不盈满,才可以破旧而更新。
一、本章思想的真理性
1. 无为而治的政治理想:顺应自然的治理智慧
本章通过对“得道之人”的描绘,寄托了老子无为而治的政治愿景和社会治理理想。这种理想以顺应自然、减少干预为核心,彰显出与英美保守主义相契合的智慧之光。
老子用“豫”“犹”“俨”“涣”“敦”等形容词,刻画了得道者谨慎、内敛、不妄为的特质,他们内心宁静、外表从容,顺应自然、清静无为,却不为外物所扰。这一形象超越了常人的行为模式,却正是老子赞誉的理想人格典范,老子希望通过这种理想人格来表达他“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
“无为”,即不盲目追求控制和改造,而是让事物顺其本性发展。“无为而治”并非放任不管,而是强调最小干预与自然平衡。现代社会中的治理理念,如法治至上、简政放权、有限政府、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社会内部的自我调节能力等,都体现了“无为而治”的精神。这种智慧为避免过度干预引发的社会动荡和资源浪费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同时,老子的无为而治强调治理者不追求完美,“保此道者不欲盈”,不试图设计一个“理想社会”,而是以最小的干预让社会按照自然规律运行。这种智慧在现代治理中尤为重要,提醒我们警惕因权力膨胀和人为干预而导致的社会动荡。无为而治的核心在于尊重自然与人性,避免急功近利的政策,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2. 老子理想人格的现实价值:与儒家君子型人格的比较
老子描写的“善为士者(得道者)”是一种超越世俗的理想人格,与儒家的君子型人格形成鲜明对比,而且更具有价值与意义。
洒脱自然,强于君子的虚伪: 儒家君子型人格常常被捆绑于礼教和社会规范之中,追求外在的道德形象和行为表率,这种人格容易带来形式化和虚伪的倾向。而老子的得道之人则如同朴实无华的原木(“敦兮其若朴”),他们更注重内在的真实与自然,不刻意追求表面上的“修为”,与儒家强调外在修养的道德人格相比,少了一份虚伪,多了一份真诚。 清静无为,强于儒家的折腾: 儒家思想推崇积极入世,强调对社会和政治的深度参与,往往带来更多的折腾和干预。而老子的得道者讲究的是顺应自然、清静无为。他们不会盲目追求伟大的政治理想,而是以一种温和而稳定的方式应对社会问题。这种态度避免了积极有为的“折腾政治”,更符合长久的社会稳定。 淡泊名利,强于儒家的争名夺利: 老子的理想人格远离功名与物欲的追逐,追求的是内心的宁静与超然。而儒家君子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本质是被功名和利益所左右,导致争名夺利的现象层出不穷。老子倡导的淡泊和从容,正是对这种现象的深刻反思。 不追求英雄主义,避免社会灾难: 传统文化中对“志向远大”的推崇,容易滋生英雄主义和个人野心,带来社会的动荡与灾难。老子的得道者则强调谦逊与克制,鼓励治理者以低姿态领导社会,避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狂热理想,避免因追求远大理想而引发的灾难,体现了一种温和而可持续的政治智慧。
二、本章思想的局限性:理想化与现实冲突
1 对人性的高估
老子提出了理想的“得道者”形象,这种人格的理想化描绘实际上忽略了人性中不可避免的缺陷。现实中的人,不论道德修养如何,都有自私、嫉妒、欲望等人性固有的问题。
理想人格的追求忽视了人性的复杂性和普遍的缺陷,理想化的圣人或者贤君形象是难以实现的,正如现实社会中的政治人物和领导者,其道德品质并不优于常人。不要对任何人抱有不切实际的理想期待,特别是在复杂的社会治理中,依赖单一的“道德圣人”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能制造全局性的制度性问题。老子对人的高估,这对于现实中的政治有很大的脱节。
2. 无为的政治需要制度保障:理想化的政治空想
老子推崇“无为而治”,然而这种政治理念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无为政治并非意味着没有行动,而是强调政府的作用应当是最小化的,通过不干预来引导社会自发运行。但这种“无为”的政治理想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法律框架,只能是一种空想。
老子所理想的无为政治依赖于圣人或者贤君的道德力量,但现实中这往往会导致权力集中,政治暴力,依赖个别英雄人物无法形成稳定的治理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无为而治”非实际可行的治理模式。现代国家治理不能仅依赖一个道德高尚的“圣人”,而应依赖于透明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以及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才能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总结:理想与现实的张力
《道德经》第15章所描绘的理想人格与“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展现了老子对人类生活与治理的深刻思考。通过对理想人格的描述,老子传达了顺应自然、清静无为的哲学思想,具有高度的政治智慧,这与儒家所强调的积极行动和社会责任形成了鲜明对比。然而,本章思想的局限性也不容忽视:老子对人性的过度理想化和对“无为而治”的过度依赖,忽视了人性中的不足和社会治理的复杂性。现实中的治理不能仅依赖道德圣人,而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法治和权力监督。无为而治的理想需要在现实中找到可操作的路径,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空想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