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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河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犯罪行为,不断强化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打造七里海湿地保护“多元共治模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屏障。
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无缝对接
工作中,宁河区检察院与宁河公安分局等5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加强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办法》,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无缝对接。
为充分落实“湿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该院与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召开七里海湿地保护专题研讨会,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涉嫌伤害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案件线索,用实际行动守护好七里海湿地的优美环境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在魏某等人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几名违法人员在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狩猎、捕杀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共计68只,造成濒危野生动物死亡7只,此外,他们还将获得的部分野生动物出售至餐馆牟利。宁河区检察院介入此案后,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最终,魏某等人因犯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2万元,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针对民事赔偿部分,检察机关还将相关线索移送上级检察机关,后上级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各被告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7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2023年3月,宁河区检察院驻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检察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检察机关利用工作站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辖区生态环境修复义务人进行后续跟踪监督,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宣传等方式发挥湿地公益保护职能,加大对七里海湿地保护力度。
形成“检察合力”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平日里,宁河区检察院通过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协商、司法协助等方式,在核心区范围内针对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巡护,实现优势互补,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在推进京津冀检察保护合力上,宁河区检察院积极与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检察院、北京市清河检察院及相关执法部门对接,推动“京津冀公益诉讼+”机制落地,在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方面进一步发挥实际作用,重点在涉七里海自然资源保护方面,实现对涉及野生动物“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如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破坏七里海渔业资源,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斩断利益链条,形成京津冀检察机关保护七里海湿地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的合力。
此外,宁河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天津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办法(试行)》,将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巡护人员、驻地公安民警、相关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爱鸟护鸟公益组织志愿者等聘任为公益诉讼志愿者,并进行专门培训,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主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扩大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在群防共治的基础上,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力筑牢湿地保护防线。
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近年来,宁河区检察院联合七里海湿地管委会、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围绕生态文明、野生动物保护等主题,多次开展沉浸式立体化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此外,宁河区检察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发布涉湿地保护典型案例、制作《飞鸟回家路》普法微动漫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立体式”普法,倡导爱鸟护鸟、保护湿地生态良好风尚。
为了扩大宣传面,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驻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检察工作站举行“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制发“关爱母亲河、保护七里海”活动倡议书等宣传材料3000余份。依托区位优势,邀请河北省周边检察机关在七里海湿地保护区进行实地调研,携手落实一体化机制建设,探索完善生态检察共建模式。
记者 高锴
通讯员 张慧娟 信恒涛
编辑 朱燕
审核 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