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劳动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

政务   2024-10-09 18:03   安徽  


        近日,濉溪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批5件案涉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原告赵某等人原系被告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员工。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停工停产并拖欠原告赵某等人工资,赵某等人分别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与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其 12月份的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后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也以赵某等人无故旷工为由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因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不服裁决,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本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为减轻当事人讼累,尽快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促进双方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充分听取其意见和想法,并从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多种角度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向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释明相应的法律规定及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向赵某等人介绍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劝说赵某等人体谅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目前的难处,并引导他们理性、多角度分析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最终在法院主持下,5名原告分别与淮北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情与法”相结合,既为群众排忧解难,又节省了司法资源,让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公平公正。

文:许宏亮(民二庭)

编:邱琪

审:周书敏

濉溪县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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