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解促双赢 优化营商环境

政务   2024-09-29 20:18   安徽  


        近日,濉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缓解了经营压力,实现了劳动者与企业的共赢。

        李某与河南某物流公司劳动纠纷一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物流公司补发安全生产奖及李某垫付的养老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等共计十万余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与原、被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沟通,了解到被告企业近期经营困难,已经赔偿了部分款项给原告,但剩余款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双方未能谈妥。原告主张家庭困难,对赔偿款项有急切的需求,被告企业主张近年来经营困难导致资金紧张,调解过程中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被告企业的法人和代理人从河南赴濉溪当面沟通案件具体细节,并告知了能一次性给付的最大金额。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向原告分析了当前的经济形势及被告企业的经营状况,最终取得了原告的理解,同意一次性给付三万八千元,并已实际履行完毕。如此加上企业前期已经私下给付的款项,原告作为劳动者的损失基本得到了补偿。劳动者和企业各让一步,劳动者不用申请强制执行就拿到了赔偿,减轻了劳动者的诉累,企业也避免进入执行环节,缓解了经营困难的压力。

        劳动者的权益关乎民生保障和社会安定,企业的权益关乎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类案件时,要妥善维护好双方的利益。若两方长期处于对立状态,不仅不利于劳动者权益兑现,也不利于减轻企业诉累。

文:周丽(濉溪法庭)

编:邱琪

审:周书敏

濉溪县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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