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通过对明代仇英《清明上河图》中不同阶级人物服饰色彩的分析与来源的表述,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期的服饰色彩的阶级性。通过对明代文献进行研究,发现洪武三年(1370年),明政府初步定出冠服之制,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对原定的冠服制度又重新进行的调整,更制范围加入了服饰绣线配色及鞋袜的规制。两次制度制定后只是在服饰色彩及其禁制等方面加入了一些如色彩禁制方面的规定。并根据研究了解部分明代的服饰色彩的来源及基本获取方式,传统色彩的印染工艺在当代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延续。
关键词:《清明上河图》;仇英;明代;服饰制度;色彩
仇英版《清明上河图》描绘的是明朝中期时的苏州,反映的是当时苏州城的繁荣,虽以宋本为参照,但是建筑的结构,画中人物的装束,都是明朝的特点,真实地表现了明代江南地区政治、文化、经济、民俗等社会现状,为研究明代历史提供了可靠的资料。
为了确立明王朝的封建礼仪制度,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甫登御极,便“诏复衣冠如唐制”(见《明太祖实录》卷三十)。明朝在使用了一部分唐宋服饰旧制的基础上,也建立了自己独特的服饰制度,即“上采周汉,下取唐宋”[1]。
图1
仇英的《清明上河图》中有描绘官宦及贵妇的形象,图1中穿大红色的丝绸罗服的官员,只有四品及以上官员才可以穿着,京城内的五品官署长官、以及为皇帝讲经史的官员允许穿。五品的官员及御前不是讲官的官员,服饰只能是青绿色锦秀,如图2左下。如果遇到庆典,只能穿红色布料和“绒褐”[2](羊绒织物)。官吏的服饰、帷幕等不许用红色、黄色及紫色三种颜色,“玄、黄、紫、皂乃属正禁,即柳黄、明黄、姜黄诸色,亦应禁之”[3]。
图2
如图3环翠门前荡秋千的五个仕女,场景中虽仅五六人,却代表了明代女子的典型衣饰,其中正在荡秋千的女子,上身穿豆绿色襦衣,下穿月白色齐腰长裙,左三女子上着官绿色襦衣,交领衣襟向右、窄袖,下穿象牙色多幅长裙,这种装束充分继承和发扬唐宋时期的服饰特色。
图3
明代士庶的着装要求也很严格,洪武三年,士庶最早戴四条带子的头巾,后来改成带有四个角的方巾,穿色彩纷杂的圆领衣服,如图2,不可以使用黄色。士庶妻子只能穿浅色的团衫。到了明洪武五年,要求民间妇人只能用紫色粗绸面料的礼服,不可以使用金线刺绣,袍及衫只被允许使用紫色、绿色、桃红以及各种比较浅淡的颜色,大红色、鸦青色、黄色都不可以使用。带子只能用蓝色丝麻织物。到了成化十年,禁止官民妇女僭越使用浑金色的衣服。到了正德元年,要求军民妇女不可以穿销金色的衣服。
图4
明代教坊司的乐艺乐妓的着装要求更加的严格,乐艺需要戴青色顶巾,用红绿色的褡裢。乐妓戴白色兽角做的帽子,穿黑的褙子,不可以穿平民妻子的服饰。教坊司的伶人,要求佩戴绿色头巾,用来与平民百姓的服饰做区分。乐人只能用红色褡裢,衣服的颜色用红色绿色都可以。乐人穿的衣服,只能使用亮绿色、桃红色、淡绿色、水红色和茶褐色。如图2武陵台榭的舞人,着水红色短衫,鹅黄色长裙,裙腰与腰部齐平,裙长至脚踝骨之下。如图4青楼内执乐琵琶的女乐着官绿色小袖单袍。
图5
图6
此卷《清明上河图》中共有两千多人,每个人物都可以通过动作或者服饰区分他们的身份,人物的衣服纹路较简单,依照身份地位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色彩。以画中的服饰色彩为例并以明代《天工开物》中可以考证的面料色彩的名称为准有:大红色、“莲红、桃红、水红”[2]、木红色、紫色、鹅黄色、金黄色、泥金、浑金、銷金、茶褐色、大红官绿色、豆绿色、油绿色、天青色、葡萄青色、蛋青色、毛青、翠蓝、天蓝、玄色、月白草色二色、藕褐色、象牙色等。
传统颜色中的黑色的概念与今天是不一样的。古语中有很多类似颜色的叫法,如“黎,黧,皂,玄,缁,乌,鸦青,黛青,黯,墨,黝等等”[5]。染黑色的原料多以胡桃青皮、栗子皮、皂斗、莲子皮等放在一块儿久煮,沥干,再加入铁砂、皂矾煮一整夜,就会变成深黑色。“橡实,栎木子也,所在山谷皆有。木高二三丈,三四月开花黄色,八九月结实为皂斗。”[6]橡果的外壳也称为“皂斗”。所以黑色也可以称之为皂色。
明代是传统中国服饰面料与色彩发展的完善阶段。其染色工艺已经十分成熟。传统染料通常采用天然植物染料或矿物染料,历史悠久,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传统染料的制作方法和配方已经传承了几千年,代表着一个地区或民族的文化和历史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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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清明上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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