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并实行特殊保护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重点是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口粮生产。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可以是旱地也可以是水田。
答: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可以种植棉、油、糖、蔬菜。
答: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答:以下行为均属耕地“非粮化”行为。
(1)占用耕地建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设施;
(2)占用耕地建设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3)占用耕地建设农村道路;
(4)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
(5)占用耕地种植苗木草皮;
(6)占用耕地挖塘养鱼;
(7)其他情形导致耕地“非粮化”的。
答:耕地“非农化”是指在耕地上从事非农业活动。以下行为均属于耕地“非农化”行为:
(1)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2)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木材厂、堆料场、打砂场、加工厂、小超市、游泳池、停车场、农家乐、游乐场等各类工矿仓储商服项目;
(3)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4)假借农业设施项目名义,占用耕地实施非农建设;
(5)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公共管理服务设施和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
(6)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
(7)其他情形导致耕地“非农化”的。
答: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答:存在违反耕地用途管控行为的,行为责任人应遵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服从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觉落实整改,恢复耕地农作物种植。经动员指导仍不进行整改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依法组织落实整改。
答: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3)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以不予发放粮食生产相关补贴;对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4)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答:按照耕地种植管控要求落实农作物种植。加强甘蔗扶持措施、粮(油)桑复合种植补助等政策落实,大力发展甘蔗产业,在2024-2025年榨季全县完成糖蔗扩种面积2.2万亩,推广粮(油)桑复合种植生产模式,按照河池市的安排部署,全县今年完成5000亩“油菜+桑”复合种植目标,通过耕地整治恢复,推进环江糖蔗、牧草等“短平快”产业发展,通过实验推广粮(油)桑复合种植,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环江农业可持续发展。
答:粮(油)桑复合种植是一种农业创新模式,通过在耕地上同时套种油菜等粮食作物和桑树,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既保障粮食安全,又能促进蚕桑产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增产收入。
答:粮(油)桑复合种植可以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土壤肥力,高效利用耕地资源,既保障粮食安全,又促进蚕桑产业可持续发展,增加种植综合收益。推广实施“油菜+桑”复合种植的农户,享受机耕、种子、化肥等方面补助,每亩最高补助150元。
答:糖作为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国家对发展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实施良种补贴和良法补贴,自治县对发展糖料蔗种植也有相应的财政补贴(具体请咨询自治县糖业发展中心)。同时,广西作为全国糖蔗主产区,糖企产、收市场成熟,蔗农糖蔗销售有保障。同时,经专家对比测算,发展糖料蔗产业收益大于桉树种植收益。
答:第一、国家实施良种和良法扶持补贴。
良种补贴标准为: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
良法补贴标准为:机械化耕作补贴:0.9-1.2米(不包括1.2米)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30元/亩、1.2米及以上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70元/亩。机械化收获补贴:根据作业服务主体的作业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联合机收60元/吨、分步式机收260元/亩(其中,机械化割铺或割堆收获110元/亩,机械化集中除杂30元/吨。糖料蔗生产的机收面积和机收作业量按5吨/亩进行折算)。
第二、自治县财政补贴。鼓励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新增扩种连片20亩以上糖料蔗或符合国家耕保政策种植糖料蔗地块1亩以上(含1亩),自治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亩200元,每个扶持对象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同一地块不得重复享受)。
(1)旧桑园。旧桑园行间窄,旋耕机无法进行中耕松土,清理桑园枯桑枝、杂草等后,用锄头、钉耙等工具适当松土。
(2)新桑园。新桑园行距1-1.5米,清园后,用小型旋耕机进行中耕松土,深度大于10厘米。
选择早熟、适合环江种植的油菜品种。种子得回来后,要倒出种子,在室内阴晒1天以上,以促进发芽。
在土壤墒情适宜时,人工撒播油菜种子于桑园行间,每亩播本地小油菜种量1-1.5斤,可以用硼肥、细河沙拌种均匀撒播(油菜种、硼肥、细河沙拌种配比为1:1:1)。种子撒播后,保持土壤湿润,确保油菜出苗整齐,在冬伐桑园劳作过程中尽量减少踩踏。
(1)合理施肥。根据土壤肥力情况,推荐使用油菜专用缓释肥作底肥施用,一般为45-50公斤/亩,或者每亩施45%(15—15—15)三元复合肥40-50公斤。蕾薹初期每亩可追施2.5kg-5kg尿素和3kg氯化钾提高抗倒性初花期每亩施用43%戊唑醇20g、硼肥100g、磷酸二氢钾100g,起到促进生长发育,防止花而不实,防治菌核病。
(2)播种油菜后到冬至前后可剪伐桑枝,剪伐离地面约30厘米。
蕾薹期追肥时可加2.5%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100ml(桑叶残效期30天),兑水40kg均匀喷雾,起到防治跳甲、蚜虫等作用。
2月底3月初长出可每隔7天喷洒多菌灵或甲基托布津,连喷2-3次,并结合养蚕用叶时间喷洒农药做好病虫害防控。注意避免桑叶对蚕的药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