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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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
9月27日,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决定刘婵媛等职务任免的议案》、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刘言等同志审判职务的议案》。
任命刘婵媛为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黄赛为武昌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钱刚的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任命刘言为武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任命姜黎为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王聪为武昌区人民法院中南路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刘旭为武昌区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易万昕为武昌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徐建娥为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裴辉为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冉珺为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邱一恒为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司方圆为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刘一娴为武昌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程晨为武昌区人民法院杨园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谢涵为武昌区人民法院中南路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曾媛媛为武昌区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贾心曌为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刘言的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姜黎的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聪的武昌区人民法院中南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旭的武昌区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易万昕的武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免去卢丹涛的武昌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徐齐的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蔡甸区
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9月29日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陶风雨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陈京的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9月29日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袁志勇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沌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兰君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何威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凤鸣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杰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向玲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汪文辉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国平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汪纪元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泉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德华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胜立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超群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梁伟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姚喜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孙军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军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四才的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