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东新闻1月7日电 (梁犇 周艺伟)日前,潍坊市临朐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理的“李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顺利宣判。该案中出具的《资金数据分析报告》获法院采信,并成为量刑重要依据。这是山东公安经侦部门“金析为证”试点工作的首例成功实践,经侦办案在资金数据分析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2021年12月,临朐警方在办理云端案件线索时发现,山东某能源有限公司、东营某化工公司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个人账户发生交易,而李某某同时与临朐多家金属护栏企业存在资金往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初步侦查,临朐警方迅速立案,对李某某等人展开调查。
临朐县作为金属护栏制造大县,涉案企业银行账户众多,资金回流隐蔽、总量难以确定等问题给案件侦查带来重重困难。同时,因为缺乏专业的资金分析材料和结论,也给检法部门办案人员增加了证据审查的难度。
2024年2月,公安部发布《公安经侦部门资金数据分析成果转化工作指引(试行)》后,临朐警方积极与检法部门沟通,将该案列为资金数据分析成果转化试点案件。
在与检法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临朐经侦大队联合潍坊经侦支队对该案资金流水进行清洗、分析,最终通过《资金数据分析报告》详尽直观地阐明资金回流情况。
《资金数据分析报告》通过深度挖掘、追踪涉案账户交易明细,成功还原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资金走账回流的具体路径,明确涉案资金来源去向与嫌疑人操作轨迹。同时,该报告还列出了资金流入、流出总额及余额变化情况,并与税务部门提供的发票数据交叉对比,直观呈现资金与发票的对应关系,为案件起诉提供有力支撑。
基于这份报告,临朐警方得以快速收集、固定关键证据,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推动案件顺利移诉至检察机关。庭审阶段,《资金数据分析报告》作为书证被法院采信,用作量刑的重要依据。该案的顺利宣判是全省首例“金析为证”的成功实践。
经审理查明,2019年下半年至2022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在无实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山东某能源公司等20余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9份,价税合计共计3000余万元。
近年来,潍坊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围绕“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工作重心,全面推进智慧经侦硬件建设和软件使用工作。
此外,潍坊经侦支队还依托山东“金析为证”试点工作,先后10余次与检察院、法院就资金数据分析报告在诉讼中的证据规格、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遴选3起有代表性的案件开展试点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