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记】如何指定监护人?

民生   2024-11-01 17:53   湖北  



问:我弟弟是精神残疾人,未婚,父母都去世了,只有我和姐姐两个近亲属。现在我想申请作为他的监护人,该如何处理?


徐雨露律师答: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因此,你和你姐姐可以签订协议确定你作为弟弟的监护人。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因此,你也可以向你弟弟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申请指定监护人。或者向人员法院申请认定你弟弟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申请指定监护人。

徐雨露律师醒:对于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须证明被监护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须提交相关的鉴定意见,或向法院申请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人民法院在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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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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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彭德培
      供稿 | 局公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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