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6日第37个国际禁毒日当天,张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等7人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并通过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组织辖区各乡镇街道吸毒人员21人到庭审现场旁听庭审。此次庭审还邀请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和车城街道办事处东岳古台社区干部10余人旁听。
“现在开庭!”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
根据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杨某、张某等人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麻果和冰毒,收取毒资十余万元,被告人杨某、高某等人多次容留他人在其居住房屋内吸毒。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犯罪事实、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某等7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真诚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社区戒毒人员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更直观地了解到毒品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毒品犯罪害人害己,今后一定自觉坚持戒毒,坚决抵制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素材来源 | 张勋
审核 | 张磊
终审 | 章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