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24年湖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清单及创建点名单》,确定了七项改革事项,其中,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入选“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改革事项试点。
今年以来,张湾区人民法院聚焦商事纠纷化解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积极探索“商事纠纷三级分流过滤机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熊伟 党组成员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张湾法院通过诉外专业调解机构的调解力量一级分流、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二级分流、法院立案后繁简分流三级分流的方式,做到案件快速办理、快速流转。在发现纠纷、诉前调解和立案审查环节,做到应调尽调、案结事了;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立案,快审快结。”
张湾法院积极引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公证、仲裁等调解组织进驻法院,重新布局诉讼服务中心,优化窗口设置,推出诉讼便民利民10大举措,加大小额诉讼适用力度,制定并落实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管理规定(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简案范围和分流办法,严把程序分流关、调解评估关、案件审执关,推动商事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不断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卢境华 总经理
十堰龙杰工贸有限公司
“我以为要花很长时间,没想到从立案到调解,不到一周就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而且我目前已经拿到了部分货款。非常感谢张湾法院,张湾法院没让我花诉讼费,节约了时间、金钱、成本、解决了我们企业很大的困难。”
张湾法院“商事纠纷三级分流过滤机制”构建了“力量联合、工作联动、问题联治”的商事案件治理新格局,实现了治理方式科学化、纠纷化解高效化、司法服务贴心化的目标。
2024年1-7月,张湾法院诉前调解分流率达60%。张湾法院委派到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涉企案件700余件,诉前调解失败转立案的涉企案件1697件,立案后再次繁简分流,其中快审速裁简案团队分流844件,结案率91.52%,简案审理周期缩短至23天。
陈智勇 党组书记 院长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下一步,我院将以开展2024年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打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张湾样本”。”
来源|湖北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