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新时代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1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召开“复议诉讼联动 化解行政争议”专题座谈会。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骆红梅主持会议,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东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卫健局、区综合执法局、汉江街办、车城街办、红卫街办、花果街办相关领导及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区法院介绍了近年行政审判工作概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区司法局介绍了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并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具体案件为例,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主要类型和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易错点”进行了解读和分析。随后,参会单位就行政执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如何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机制、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及今后加强协作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广泛、深入地交流。
会议认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对于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审判合法性审查司法终裁作用和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着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联动配合,以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同堂培训、签订备忘录等形式,共同分析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变“单方管”为“共同治”;二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全过程,发挥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协同发力,努力将行政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三是要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庭审观摩、案后讲评等形式,引导行政机关依法用权、规范应诉,达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类、教育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张湾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融合,推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互促共进,助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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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 洪凌
审核 | 王瑞
审核 | 骆红梅
终审 | 冯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