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赴张湾区法院调研督导审判执行工作

政务   2024-07-25 09:02   湖北  


7月12日,十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带领部分班子成员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赴张湾区人民法院,实地调研督导无纸化办公办案、审务公开和重塑“四个机制”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张湾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潘敏参加调研。

王宏一行实地查看花果人民法庭办公办案和生活场所,张湾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情况,强调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革新司法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推进机制重塑,提升审执质效,嵌入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王宏代表市中院党组对张湾区委、人大、区政府和各方面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表示感谢,对张湾区法院迎难而上,不断优化审判执行质效,创新方法,努力探索速裁快审、诉前调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汽车产业链等机制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王宏要求,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以审判理念现代化赋能新时代司法审判。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悟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二是要坚持法治观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能动履职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三是要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做好“有信必复”,做足服判息诉工作,用审判智慧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四是要认真落实“把案件办出来、办快些、办好些”理念,准确把握司法规律,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工作要求,正确理解效率和质量的关系,围绕核心指标,认真抓好审执质效提升。五是要认真贯彻市委建设“大山里的深圳”的工作理念,坚持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立足审判执行岗位强化担当作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大山里的深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王宏强调,要紧紧围绕中院党组“1368”工作思路2.0版履职尽责,重塑四个机制,深化全流程无纸化和审务公开,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一是重塑立案工作机制,加强类型化案件诉源治理,扎实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活动,做好诉前保全、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工作,强化立案阶段繁简分流,加强简案快审和小额诉讼程序规范化适用,建立“治、调、立、审”立体化立案机制。二是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强化核心指标管理,推进审判组织实质化运行,用好法答网和类案检索,加强数据会商,认真落实阅核制,充分发挥“三查”机制作用,构建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新型审判管理格局。三是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加快执行机制改革,推动执行事务中心实质化运行,积极推进执行无纸化,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强化执行联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模式。四是重塑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最高院“有信必复”工作要求,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预判性,理顺涉诉信访办理流程,压实办信责任,落实好府院联动和领导包案,做实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五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数据加工中心”建设,强化数据实时抓取,以数字化驱动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全链条、各环节深度融合。六是深化审务公开,不断增强审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以公开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来源 |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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