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2024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涧西区教育局关于《涧西区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让广大家长对资助政策有清晰、准确的认识,保证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能享受到国家的资助,做到“应助尽助”,现特向您解读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一、资助对象
在我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脱贫户学生;
(2)脱贫不稳定户学生;
(3)边缘易致贫户学生;
(4)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5)城乡低保学生;
(6)特困救助供养户学生;
(7)孤儿学生;
(8)残疾学生;
(9)残疾人子女;
(1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1)低保边缘学生;
(12)烈士子女;
(13)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刚性支出指的是教育、医疗、柴米油盐酱醋茶日常必须开销);
(14)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
二、资助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监测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市总工会认定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等,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贫困学生。
三、资助项目及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生每学期4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生活补助费:小学生每生每学期312.5元。
四、资助流程
1.上学期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家长自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不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印证材料,本学期新转入学生,家长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印证材料;
2.班主任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再如实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名单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内容;
4.学校公示,将享受本学期资助项目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资金发放,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校园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通过委托银行代发的方式打入受助学生社保卡中,资金全封闭运行,直补到人,再经家长签字确认。
学生资助工作关系民生,关乎民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我校将会严格执行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每一个经济困难的家庭,呵护每一个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洛阳市丰润路小学
2024年10月25日
教师发展中心
签发:黄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