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于《语言学论丛》2024 年第 3 期,第 3-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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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杰、李英哲(1993)指出,否定和疑问都是非线性的语法范畴,它的作用范围是全句,因此没有独立的否定辖域和疑问辖域。否定句和疑问句也没有独立的否定中心和疑问中心,否定和疑问的中心就是所在句子的焦点。否定中心和疑问中心的选择取决于跟否定和疑问无关的句子焦点的选择。否定和疑问作为两种属于全句的句法范畴只是分别对肯定和陈述的改变,并没有改变原句的焦点。否定中心(=否定句的焦点)跟否定词没有直接的前后语序关系,否定词的语序安排取决于它们的词类性质和同时兼做焦点标记的特点。上述观点引发了许多学者的兴趣和讨论。有的学者认为否定中心和句子焦点完全一致的论断存在反例(袁毓林 2000;胡建华 2007等)。
这些反例启发了我们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和深究。本文认为,作为功能范畴的否定存在类型差异,否定可以划分出三个不同的类型:句子否定、短语否定和构词否定。三类否定可以分别在句子层面、短语层面和构词层面三个不同的层面运行。句子否定是一种属于全句的功能范畴,其否定范围正是它所依附的那个句子,其否定中心就是该句的焦点,不能另立中心。所以,徐杰和李英哲(1993)有关否定、否定范围和否定中心的论断依然成立。但是,那些论断仅仅适用于句子层面的否定,不适用于构词层面和短语层面的否定。句子否定中的否定词和否定中心原本应该没有语序先后关系,否定中心原本完全可以出现在否定词之前,达让僜语等将否定词置于句尾的语言正是如此。但是这个逻辑可能性在汉语中因为汉语否定词同时兼有焦点标记的副功能在技术层面被系统性地排除了。本文倡导对否定范畴进行分类处理,但能否将这个分析方案在技术上全面贯彻实施显然取决于我们能否找到足够多的足够可靠的句法语义特征标准把不同类型的否定清晰切割开来。本文找到了这样的句法语义特征,并演示了三类否定的确立能解释哪些语言现象,能处理此前让人倍感困扰的哪些难题。其中,构词否定跟短语否定和句子否定之间的分野比较清晰,作为一个构词语素参与构词的否定项和否定对象组成的一个词语跟其他词语一样,不能扩展,其组成成分也不能替换,否定对象有可能是一个不能独立使用的黏着语素。短语否定和句子否定的分野稍显模糊,但是我们可以使用语义上对应不同的语言单位,用反义词进行替换的可能性,跟界标成分的语序先后,可否进行正反叠用的操作以表疑问,以及不同否定词的选用等五条语义和句法标准把它们区别开来。
在此基础上,学者们提出的问题例句都可得到妥善处理。这里仅举两例。徐杰和李英哲(1993)基于其一贯的分析思路,认为“是老王没来”这句话的焦点就是受焦点标记词“是”强调的“老王”。虽然这个焦点成分在否定词“没”的前面,否定中心依然是这个焦点成分。否定词“没”虽然位于动词“来”的前面,但“来”并不是否定的中心;该句否定中心就是由“是”标明的焦点成分“老王”。其意思是很多人都来了,就老王没来。袁毓林(2000)对此提出质疑,他认为这个分析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徐杰和李英哲(1993)一方面说“来”并没有被否定,另一方面又说“是老王没来”的意思是“很多人都来了,但老王没来”。袁毓林(2000)认为,在“是老王没来”中,否定词“没”的否定中心是“来”,至于“很多人都来了”是通过强调标记“是”加在基础句“老王没来”上而表达出来的会话涵义。因为强调标记“是”有标志对比焦点的作用,它不仅使“老王”跟“很多人”或“其他人”相对比,而且使“没来”跟“来了”相对比。我们不能从表层形式“是老王没来”上推导出来的会话涵义“很多人都来了”,来证明表层形式“是老王没来”中的“来”没有被否定。事实上,“来”确凿无疑地被否定了。本文认为袁毓林(2000)的质疑是有道理的。徐杰和李英哲(1993)对“是老王没来”句子中焦点和否定中心的分析确实有误,否定词“没”的否定中心是“来”,不是它前面的“老王”,尽管“老王”是该句子的焦点。但是,本文仍然认为,对这个例句的重新分析跟徐杰和李英哲(1993)有关否定句中的否定中心就是句子原焦点的大原则并没有矛盾。其根本原因在于“是老王没来”虽然包含一个否定词,但是它并不是一个否定句,而是一个包含否定短语的肯定句,因为否定词“没”没有用在该句最高谓语“是”的前面。这里使用“是”的初衷本来是要强调“老王”的,所以说是焦点标记词,但是因为它同时又是个动词,它的嵌入额外制造了一个高层谓语,原本的谓语“来”的地位随之下降。该句要否定的话只能把否定词用在最高层谓语“是”的前面。总而言之,引入否定类型并重新分析后可以看出“是老王没来”一类句子不是“否定中心等于句子焦点论”的反例,它们压根儿就不是否定“句”,而是包含否定短语的肯定句。做此分析的理据主要包括正反重叠和否定词的选用。“是老王没来”中的“没来”不允许正反重叠表疑问,同时还排斥“并非”“别”“甭”等只用于句子否定的否定词。此外,胡建华(2007)指出,如果否定词可以对其局部辖域之外的焦点进行否定,那么下列例句中a句的解读应该和b句相同,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他的意思是下列各例因否定词和特定状语先后次序的不同而有语义解读差别,这显然不支持徐杰和李英哲(1993)“否定中心等于句子焦点论”及其所蕴含的两组句子意义相同的预期。
首先,本文也认为胡建华(2007)对语言事实的观察是对的,(10)至(15)中a、b两组句子确实有着显而易见的不同语义解读。而如果严格照徐杰和李英哲(1993)的分析,否定词都是否定全句,句子原有的焦点就是否定的中心,那否定词和特定状语不管哪个在前哪个在后,都是状语,都是否定词否定的中心,那就不应该有此意义差别。这些质疑是有道理的。本文认为,a、b两组句子之间的差异在于a组例句都是包含否定短语的肯定句,b组才是句子否定的否定句,“否定中心等于句子焦点论”适用于解释b组句子,其中的否定范围就是整个句子,否定中心就是该句的焦点,也就是那些状语。但是,“否定中心等于句子焦点论”不适用于解释a组句子,其中的否定范围是否定词后接的短语,否定中心是该短语中的中心语。本文用以区分短语否定和句子否定的句法语义特点支持这个分析。一个明显的证据是,只能用于句子否定的否定词“并非”可以替换b组例句中的否定词“不”“没”,但是不能替换a组例句中的否定词。此外,因为否定词兼有焦点标记的功能,句子否定专用的否定词“并非”用在句首或谓头两个不同的句法位置时可以导致否定中心的微妙差异。但是即使否定中心不同,否定范围不变,都是含有否定词“并非”的那个句子。下列两例的否定范围虽然都是全句,但是否定中心因否定词“并非”的不同位置安排,它在(23a)中是“老刘”,而在(23b)中则是“天天”。其道理就在这里。
学海无涯。学术探索的常规路径是人们在一定事实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分析方案,自己或他人援用更多的事实材料对最初的分析方案进行延伸或质疑。人们为了回应这些质疑再对原方案进行修正。新的方案应有更强的解释能力。它不仅能够解释新的事实,同时还能解释旧方案的原有事实,这就是一个由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走向更高层次肯定的一个螺旋式上升并逐步逼近客观真理的过程。本文及与此相关的研究可以看作一个典型的鲜活案例,它淋漓尽致地展示了这个过程。徐杰和李英哲(1993)认为否定的范围是全句,因此没有独立的否定范围。否定句也没有独立的否定中心,否定的中心就是所在句子的焦点。袁毓林(2000)和胡建华(2007)等学者对此提出反例和质疑,认为否定可以有自己的中心。而本文把这些反例和质疑充分考虑进去后提出一个基于否定分类的修订方案,不仅回应了合理质疑,而且提出并论证了否定范畴在汉语中需要划分三类的理论框架,为未来的相关研究开启了又一扇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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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于《语言学论丛》2024年第3期,第 3-13 页
徐杰
徐杰,澳门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该院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语言文学系特聘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澳门语言学刊》主编,Journal of Chinese Linguistics联席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句法学、语义学、汉英比较、语言习得、语言教育、语言特区和语言规划。已发表论文七十余篇,出版专著多部。
张帆
张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专业兴趣为现代汉语语法、语义学,实验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