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2日至29日,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孔中老师做客清华大学法学院,为大家带来了题为“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及亚洲的选择”的讲座。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秘书长洪燕担任讲座的主持人。
▲图为 | 第一场讲座中的刘孔中教授
在讲座中,刘孔中教授首先对商业秘密在法理上是否属于知识产权家族提出了怀疑。他强调,虽然法律应当保护商业秘密,但考虑到商业秘密具有范围难以界定、缺少公开性、公众难以监督等问题,与典型的知识产权存在诸多差异,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应上升到财产性权利的程度。不仅如此,刘孔中教授还提出了若干项判断商业秘密是否被过度保护的指标,包括是否对药品的试验数据予以商业秘密保护、是否超出TRIPs协议的要求以刑事手段保护商业秘密等。
接下来,刘孔中教授以比较法的视野,分析了世界各国在商业秘密保护上的具体实践,特别是相关的刑事政策。刘孔中教授指出,目前以日本、韩国、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都开始跟随美国的做法,对商业秘密给予较为严厉的刑事保护,这种制度安排的正当性有待商榷。现实中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刑事案件,多是财力雄厚的雇主对进入竞争企业的前雇员的诉讼,从数据来看此类案件的定罪率并不高。因此,与其说这种刑事保护旨在维护商业秘密,不如说它已异化为雇主用来抹黑前雇员,限制人才流动、干扰市场竞争的手段。
在这样的背景下,刘孔中教授主张亚洲国家在决定本国相关制度的政策取向时,应立足于当地产业现实及经济实践的客观需要,摒弃对商业秘密的过度保护,恰当衔接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制度,构建适合亚洲社会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案。在制度的具体设计上,刘孔中教授建议参考德国的做法,对竞业禁止条款予以适当限制,在适用刑法时坚持刑罚相称的比例原则,在商业秘密与员工工作自由之间寻求平衡。
▲图为 | 现场听众
本次讲座结合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对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介绍和讨论,为听众呈现了立体多元的法律分析视角。刘孔中教授的演讲既涉及理论层面,也关注实践问题,对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观点,引发了听众的广泛共鸣。洪燕秘书长在主持讲座时,也就刘孔中教授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和补充,进一步拓展了听众的思路和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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