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振华:五代以前“江东”概念的形成与演变

学术   2024-10-18 17:01   北京  

作者:董振华

来源:中华文化论坛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中华文化论坛》2024年第3期


《史记·项羽本纪》书影


《史记·项羽本纪》曾记载“项羽兵败垓下退至乌江,不愿渡江而东”一事。“江东”作为一个包含特定地理信息的地名,经项羽之事,而逐渐演变为包含特定文化意涵的历史语汇,在某些特定时期甚至成为政治实体的代称。有关“江东”的概念内涵,一般在对“江南”概念进行解释时会有所提及,但由于侧重点不同,一般都不对“江东”概念所指向的地理范围进行明确说明,仅指长江下游以南地区。前人虽有专文解释“江东”所指,但仅是就其语义层面进行阐释,少有深入探讨“江东”作为一个地域概念在各历史时期的发展脉络。本文意在梳理五代以前“江东”概念形成与演变的过程,探讨在政治地理与文化心理变迁背景下地域命名的内在逻辑,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作为地域泛称的“江东”


传世文献中之“江东”,目前所见最早记载于《战国策·楚策一》中。楚怀王在与范环商讨秦相人选时,环对曰:“且王尝用(召)滑于越而纳句章,(唐)昧之难,越乱,故楚南察濑胡而野江东。”按《史记·甘茂传》:


楚王问于范蜎曰:“寡人欲置相于秦,孰可?”……(范环)对曰:“……且王前尝用召滑于越,而内行章义之难,越国乱,故楚南塞厉门而郡江东。”


《史记正义》注上引“郡江东”为“吴越之城皆为楚之都邑”,可知此处“江东”是指当时已被越国征服之吴国旧地,但并没有言明具体所指范围。

在《楚策四》中,李园女弟承间说春申君曰:“君用事久,多失礼于王兄弟,兄弟诚立,祸且及身,奈何以保相印、江东之封乎?”此处虽未指出春申君的“江东之封”在何地,但根据《史记·春申君列传》与《资治通鉴·秦纪一》大概可知。按《史记·春申君列传》:

(楚)考烈王元年(前262),以黄歇为相,封为春申君,赐淮北地十二县。后十五岁,黄歇言之楚王曰:“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因并献淮北十二县,请封于江东。考烈王许之。春申君因城故吴墟,以自为都邑。


可知春申君之江东封地的都邑为吴国故都,即今苏州,虽未言封地有多大,但春申君献淮北十二县请封于江东,据战国楚县的性质及春申君作为楚相的地位,可知其江东封地范围应当较大。

秦朝全面推行郡县制度,在楚人所称的江东核心地域吴中,秦代归属于会稽郡。秦二世元年(前209)七月,陈胜吴广于大泽起义,而楚国旧地的项氏叔侄在这一反秦过程中逐渐成为执牛耳者。按《史记·项羽本纪》与《汉书·项籍列传》,项羽为下相人(今江苏宿迁市辖区),随其叔父项梁避仇于吴中。项梁杀会稽假守殷通,自领会稽郡守,任项羽为裨将,收服会稽郡属县。陈胜属将召平听闻陈胜败走后,渡江拜项梁为楚上柱国,并曰:“江东已定,急引兵西击秦。”项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这是江东之名首次出现于秦末。考秦末会稽郡辖域北抵长江,东临海,南至今浙江金华、衢州一线,向西跨有整个太湖流域与鄣郡为界,与后世之会稽郡大不相同。且秦会稽郡治在吴县,即今苏州市,故秦末的江东与战国楚国的江东核心地域是一致的。

另《史记·黥布列传》中亦载有“黥布闻项梁定江东会稽”一例,《正义》注为“时会稽郡所理在吴阖闾城中”。五代丘光庭在其所著《兼明书·杂说》载有“江东”一条:

今人言项羽起于江东者,多以为浙江之东。明曰:“按古人称江东,皆谓楚江之东也。以其江自西南而下江南,江东随江所向而呼也。项羽起于江东,即苏州也。故《汉书》称项羽避仇于吴中,其论用兵之道,吴中士大夫皆出其下。寻羽之行止,无入浙东之文也。”或曰:“羽杀会稽守贾守通,会稽非浙东乎?”答曰:“秦并天下,分置三十六郡。江东为会稽郡,其治所在吴,吴即今苏州也。羽杀贾守通之后,起吴中子弟八千人,非苏州而何?”


丘氏指出五代时人大多认为项羽所起之“江东”为浙江以东,且该认识的基础是以秦会稽郡等同于后世会稽郡;丘氏驳斥了这一看法,并点明项羽所起之“江东”为苏州。北宋程大昌在其《续考古编·项羽》中也较为详细地论述了项羽起兵吴中的过程,并解释“江东子弟八千人”为何指。


项羽起兵吴中。吴中云者,当吴泰伯国土之中也。……至陈胜之乱,梁、羽杀会稽假守而起兵,其地在吴也。会稽有太守,有都尉;都尉治越,太守治吴。其杀假守之地,正在今平江(笔者注:苏州)矣。羽与梁观秦皇渡浙江,谓“可取而代”,即羽尝在杭(州)、湖(州)间明矣。其曰“江东子弟八千人”者,即平时受其部勒而慕从者也。江东者,言其居大江之东也。及召平已矫怀王命,立梁为上柱国,梁、羽乃以此八千人者渡江而西也,所渡即今扬子江也。……及至垓下,溃围而得出者仅八百人……至乌江,则元从子弟皆亡矣。故曰“江东子弟八千人,今亡一人还也”。


可见在楚汉相争之际,项羽的亲随大多出自会稽郡,而“江东地方千里”一句,则点明了该时期“江东”概念所涵盖的大致地理范围。其不但指吴中苏州等地,还包括了杭州、湖州等杭嘉湖平原地区,即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这一地域。

新莽时期,频繁更改政区名称,会稽郡所属二十六县亦多所更名,但郡名则未改。更始元年(23),刘梁“起兵豫章,欲徇江东,自号‘就汉大将军’”,此为楚汉之争后“江东”首次重现于正史中。以“豫章”和“江东”并举,二者为并列关系,豫章为郡,其辖域相当于今江西省,可见当时“江东”的概念与西汉时差别不大。东汉后,光武帝建武三年(27)七月,“遣积弩将军傅俊将兵徇江东,扬州悉定”。但据《后汉书·李宪传》,建武三年时,李宪据庐江郡九城自立为天子,至六年时方被平定,而西汉时扬州部有会稽、丹阳、庐江、九江、豫章五郡,庐江郡辖十二城,而李宪据有九城,可见傅俊虽“徇江东”,但不可能平定整个扬州。西汉时的九江郡与庐江郡皆在长江以北(西北),而豫章郡前已经与江东并举,可见江东在此时期很可能指的仍是会稽与丹阳二郡。此后直至东汉末年,“江东”甚少见于文献记载。

总之,自战国至孙吴政权正式建立前,“江东”虽已具有一定的空间指向,但其地理范围尚不明确,仅作为地域泛称,用以指称以苏州为中心的长江以南、浙江以北的太湖流域。


二、成为政权代称与文化区域的“江东”


东汉末年,地方势力纷纷割据自立。吴郡、丹阳、会稽等郡,由于长江天堑之阻隔,且与东汉之政治中心相距辽远,天然具备地方豪强割据的条件。故该时期“江东”之名再度频现史籍。考《后汉书》《后汉纪》《汉晋春秋》《三国志》《华阳国志》《资治通鉴》诸书,知“江东”之割据,实始于孙策。


初平四年(193),孙策受袁术之使渡江。策说术曰:“横江拔,因投本土召募。”丹阳朱治曾为孙坚校尉,见袁术政德不立,也劝孙策归取江东。按孙策为吴郡富春县人,可见东汉时之吴郡实为江东之本土。此时孙坚新丧,其旧属部众大多为袁术所有,孙策立足未稳,只能依附袁术,其江东所指仅为吴郡和丹阳郡部分地区。孙策击败刘繇进入曲阿后,“吿谕诸县,旬日之间,四面云集,得见兵二万余人,马千余匹,威震江东”。孙策在进击刘繇的过程中,曾先后夺得秣陵城、湖孰、江乘、曲阿(今丹阳市)、丹徒(今镇江市)等地,前三者属丹阳郡,今属南京市,并在长江以南,后两者则属吴郡。其时丹阳太守为周尚,治在宛陵(今宣城);吴郡太守为许贡,治在吴县;曲阿则为刘繇所驻之扬州刺史地。故孙策击败刘繇之时,所据地域并不大,虽言“威震江东”,实际上并未全有丹阳、吴郡二郡,更无论会稽郡,故此时的“江东”仍只是单纯的地域概念。


《三国志·魏武帝纪》载其“数年间遂有江东”,实际上此时的“江东”已不同于孙策渡江之初时的江东。至建安五年(200),孙策已转斗千里,尽有江东。孙策临终托付后事于张昭等人,将印绶付与孙权,谓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可见孙策口中的“江东”已不仅指吴郡一郡,而是包括吴越之地。考《三国志·孙策传》,建安二年,孙策自领会稽太守,复以吴景为丹阳太守,以孙贲为豫章太守;分豫章为庐陵郡,以贲弟辅为庐陵太守,丹阳朱治为吴郡太守。建安三年,曹操表策为讨逆将军,封为吴侯。孙策被封为吴侯时,已领有会稽、丹阳、豫章、庐陵(分豫章置)、吴郡五郡。建安四年,“庐江太守刘勋得袁术部众,时豫章上缭宗民万余家在江东,孙策劝勋攻取之,勋既行,策轻军晨夜袭拔庐江,勋众尽降”。故建安五年遇刺前,孙策已据有六郡,裴松之注引孙盛《异同评》亦言“孙策虽威行江外,略有六郡”,可见孙策临终前所言之“江东”,已由单纯的地域泛称变为其所控制六郡的代称。


但由上引“豫章上缭宗民万余家在江东”一语将“豫章”与“江东”并列,可见孙策时江东内涵并未完成这一转变。建安五年孙策死后,张昭、周瑜等共同辅佐孙权。孙权母问扬武都尉会稽董袭曰:“江东可保不?”袭曰:“江东有山川之固,而讨逆明府恩德在民,讨虏承基,大小用命,张昭秉众事,袭等为爪牙,此地利人和之时也,万无所忧。”其时鲁肃也说:“为将军计,惟有保守江东以观天下之衅耳。若因北方多务,剿除黄祖,进伐刘表,竟长江所极,据而有之,此王业也。”而庐陵太守孙辅恐权不能保江东,阴遣人赍书呼曹操。可见在当时的语境中,“江东”介于地域指称与政权代称之间,即可确指长江以东地域,也可代指孙权治下全域。


《三国志》亦记载多人于孙策时期避难(乱)江东之事,且避难之人多自广陵(今扬州,与吴郡丹徒县仅一江之隔)而来,但实际上长江从南京段以下已变为横流,若以方向而论,广陵正在长江以北,其人渡江仍言“至江东”,可见随着孙权势力的壮大,“江东”已逐渐成为当时人所共知的一个地域指称或政权代称。


建安十三年,刘表死。七月,曹操南征荆州;九月,刘表少子刘琮投降曹操。在此形势下,迫使刘备与孙权势力联合抗曹。在诸葛亮、鲁肃、周瑜等人的谋划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周瑜曰:“将军以神武雄才,兼仗父兄之烈,割据江东,地方数千里……而(曹)操……与吴、越争衡,……驱中国士众远涉江湖之间,不习水土,必生疾病……瑜得精兵三万,保为将军破之!”

刘备至夏口,诸葛亮谓备曰:“事急矣,请求救于孙将军。”时权军于柴桑,备使亮说权曰:“海内丧乱,将军起兵江东,豫州亦收众汉南,与曹操并争天下。……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行,不如早与之绝。”


另《三国志·鲁肃传》载鲁肃与孙权密议之事时,鲁肃亦言“为将军计,惟有鼎足江东,以观天下之衅”。从上引周瑜、诸葛亮、鲁肃三人的言论中,我们可知与“江东”并举的有“吴”“吴越”,且将曹操势力指为“中国”之例。且此时周瑜、诸葛亮、鲁肃诸人均为各自势力的核心人物,他们口中的“江东”之义,实际上可以代表时人对“江东”概念的最大认同。且周瑜身为“江东”势力的中流砥柱,其言“割据江东,地方数千里”的“江东”,明显与孙策“尽有江东”之“江东”不同。


孙权旧治吴郡丹徒县,改其名曰“京(口)”,后张纮与刘备皆劝孙权迁都丹阳郡秣陵县。建安十七年,孙权徙治秣陵,筑石头城,改名建业。这一方面拉开了“金陵为六朝古都”的序幕,又使“江东”新增了一层专指建业的内涵。黄初二年(221)四月,孙权自公安徙都鄂,改名武昌,立武昌郡,八月城武昌。十一月,孙权受魏册封为吴王。魏国使邢贞拜权为吴王时,言“江东将相如此,非久下人者也”。黄初三年,孙权改元为黄武元年(222),临江据守,防备魏国。黄武五年十月,陆逊上书谏孙权“施德缓刑,宽赋息调”,孙权在与陆逊的诏答中有“若徒守江东,修崇宽政,兵自足用,复用多为”一语。按当时孙权仍都武昌,距离建业甚远,则可知此时之“江东”,不论在魏国抑或孙权本人,皆被视作孙吴势力的代称。


黄龙元年(229)四月,孙权正式称帝,立国号为吴。六月,蜀国与吴国立盟,两国重新确立盟友关系。同年九月,孙权迁都建业,将武昌作为留都。至此,“江东”又可“名正言顺”地代表吴国。此后,直至吴末帝孙皓甘露元年(265),方重新迁都武昌。其时蜀国新灭,孙皓迁都也有占据上游、防御魏国之意。宝鼎元年(266),因永安山贼施但等劫孙皓弟孙谦奔建业,欲以孙谦为帝,此年十二月,孙皓又还都建业,稳定局势。但无论孙吴都城在建业或是武昌,都未影响“江东”在此期间继续被视作孙吴政权的代称。


东汉末年以来,吴国长期割据荆扬二州之地,西晋征服者在对待这二州之地时,仍视其为一个文化整体,并以之区分作为“我者”的“中国”“中原”等,“江东”在西晋时成为中原人视域中的一个文化区域。西晋张华《博物志》载“橘渡江北化为枳,今之江东,甚有枳橘”,显然“江北”为泛指,“江东”为实指。崔豹《古今注》中亦数处言及“江东”,如《鱼虫第五》中“蚯蚓,……江东谓之歌女,或曰鸣砌”,“蛱蝶,……江东人谓为挞末,色白背青者是也……生江南柑橘园中”,“江东呼青衣鱼为婢𩽪”;《问答释义第八》中“有虎须草,江东亦织以为席,号曰西王母席”,显然皆将“江东”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方言)区域,而与“中国”对比。且张华、崔豹二人皆长时间处于西晋权力中枢,二者所言之“江东”,大概能代表当时中原士人对原吴国统治地域的认知。


两晋时期,“江东”再次高频出现于史籍当中。其中以“江东”作为一个特定文化区并以之与中原对应,最为典型的是郭璞为《尔雅》《山海经》《方言》等所做的注解。


考《晋书·郭璞传》,郭璞本西晋河东郡(今山西运城市)人,从永嘉元年(307)左右渡江至太宁二年(324)被王敦所杀,经历了西晋的覆灭与东晋的建立,其注《尔雅》《山海经》《方言》之事皆发生在渡江后。郭璞注《尔雅》,共用“江东”122处;注《方言》,共用“江东”62处;注《山海经》,共用“江东”3处。三书所注,皆以“江东(人)呼(言、名)某为某”的形式出现,将“江东”作为一个独立的方言区域与通语(西晋定都洛阳,以洛阳为核心的中原语音为正音)作对比。周振鹤在分析晋代方言区时,统计了郭璞注《方言》和《尔雅》中所提到的地域,以次数多寡排序(只出现1次的不计)依次是:江东、荆楚、东齐、关西、河北、巴蜀;与此相对应,周先生所绘《西晋方言区划拟测图》中则分划出了“中原、吴、楚、河北、关中、东齐、巴蜀”。显然,周先生将郭璞所言“江东”与“吴”等同;但其所言之“吴”,指的是“吴方言”,而非三国时之吴国。


郭璞渡江之后,其生活轨迹实际正在吴方言区内,且东晋元帝司马睿于建武元年(317)建都于建康,吴方言区所及地域重新成为汉族政权的政治中心。其多处引用“江东”方言与中原正音进行对比,也正是因为这一政治地理形势的重大转变,导致侨居“江东”的中原士人对“江东”地域的重新审视。但这一时期的“江东”实际上与孙吴政权初期的“江东”概念内涵是大致相同的。《晋书·五行志》载:


怀帝永嘉四年四月,江东大水。时王导等潜怀翼戴之计,阴气盛也。

武帝太康三年平吴后,江南童谣曰:“……中国当败吴当复。”……元帝兴于江东,皆如童谣之言焉。

后中原大乱,宗藩多绝,唯琅邪、汝南、西阳、南顿、彭城同至江东,而元帝嗣统矣。


又《晋书·元帝纪》:


永嘉初,(元帝)用王导计,始镇建邺……宾礼名贤,存问风俗,江东归心焉……(后)遣诸将分定江东,斩叛者孙弼于宣城,平杜弢于湘州,承制赦荆扬……(大兴元年)十二月,江东三郡饥,遣使赈给之……(帝)初镇江东,颇以酒废事……元戎屡动,不出江畿,经略区区,仅全吴楚。


上引诸处“江东”内涵,指向是多层次的,既可指狭义的建康(今属南京市),也可指较大的江东地域,还可以指广义的江东政权。考《晋书》《资治通鉴》《九家旧晋书辑本》《众家编年体晋史》等文献中在语涉东晋时,“江东”大多指东晋政权。如《资治通鉴·晋纪》所载,从永嘉五年至太元七年(382),从元帝至安帝,“江东”之语出于各色人之口。另据记载东晋时期北方史事的《十六国春秋》,其行文中亦多次使用“江东”作为东晋政权的代称。该书载有25处“江东”之文,多以对话形式出现。可见在东晋时期,无论是作为“他者”的各少数民族,还是处于东晋政权内的汉族“我者”,皆以“江东”代指东晋政权。考察“江东”在东晋出现的时间,大多发生在永嘉到太兴年间,这也是晋元帝司马睿“始镇建邺”至其在帝位上驾崩的时期,同时也是天下大乱、政治地理大变动的时期。这与“江东”在楚汉之交、两汉之交、汉末等时期高频出现的情况是相符的。


通观南北朝时期的文献,除沈约《宋书》之《自序》《孔觊传》《刘子尚传》《州郡志》等所载数条“江东”有“浙江以东”的内涵外,大多以“江东”指代诸多建都建康的政权及其统治地域。总之,东晋南北朝时期,长江作为南方政权的一条天然屏障,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故附着于“江”这一重要地理标志的“江东”也在长时期被使用之后,逐渐被视为具有固定内涵的政权代称。


三、变为施政区域的“江东”


北周末年,宇文氏灭北齐后,着手统一全国,“江东”也在这一时期频繁出现于史籍当中。先是北周大象二年(580),周宣帝问郑译伐陈主帅人选,郑译对曰:“若定江东,……可令随公行”。隋代北周后,于开皇初年遣薛道衡出使陈朝,道衡因奏曰:“江东蕞尔一隅,……(陛下)岂容使区区之陈久在天网之外?”开皇八年(588)十月,隋正式伐陈,隋军兵临长江时,元帅长史高颎又问薛道衡:“今兹大举,江东必可克乎?”开皇九年正月,隋军攻入建邺时,陈后主谓袁宪曰:“非唯朕无德,亦是江东衣冠道尽。”可见在隋未灭陈时,“江东”不论是在北人还是南人的观念中,仍然被视作陈朝的代称。

细考此时的“江东”概念,与南北朝时期作为南朝政权代称的“江东”已不相同。按《隋书》等,开皇十年十一月,“会稽人高智慧等举兵反,自称天子,署置百官”,诸史传大多言“高智慧等作乱江南”,惟《隋书·麦铁杖传》言“遇江东(高智慧等)反”。可见,在隋灭陈后,“江东”因常被用作南朝政权的代称,故在指代长江以南地域时,逐渐让位于“江南”。

大业五年(609)六月辛丑,隋炀帝谓给事郞蔡征曰:“自古天子有巡狩之礼,而江东诸帝多傅脂粉,坐深宫,不与百姓相见,此何理也?”《隋书·炀帝纪》又载“(大业十三年)十一月丙辰,上起宫丹阳,将逊于江左”。《资治通鉴·武德元年》有关于此事的记载:

帝见中原已乱,无心北归,欲都丹阳,保据江东,命群臣廷议之。……门下录事衡水李桐客曰:“江东卑湿,土地险狭……”御史劾桐客谤毁朝政。于是公卿皆阿意言:“江东之民望幸已久,陛下过江,抚而临之,此大禹之事也。”


《通鉴》记载之时间虽与《隋书》有出入,但从时人议论中可知,隋末时“江东”又重新向地域概念演变,指代以丹阳(隋先改建邺为蒋州,炀帝时又改为丹阳郡,即今南京)为核心的狭义的江东地域,这从《隋书·宇文化及传》所载“其(宇文化及)将陈智略率岭南骁果万余人,张童儿率江东骁果数千人,皆叛归李密”一事中的“江东”与“岭南”并称可知。《隋书》言“江东”时,仍大多指南朝政权及其统治地域,但作为狭义的地域概念则自隋末开始重新成为主流。

按两《唐书》《资治通鉴》等,武德四年(621),杜伏威大败李子通,将其执送长安。武德五年七月丁亥,杜伏威入朝于长安,李子通觉得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于是谓乐伯通曰:“伏威既来,江东未定,我往收旧兵,可以立大功。”不久,李子通败露被杀。武德六年八月壬子,留守丹阳的杜伏威副手辅公祏称帝,起兵反唐。“乙丑,诏襄州道行台仆射赵郡王(李)孝恭以舟师趣江州,岭南道大使李靖以交、广、泉、桂之众趣宣州,怀州总管黄君汉出谯、亳,齐州总管李世勣出淮、泗以讨辅公祏。”武德七年三月,辅公祏在逃亡会稽的途中被抓,并被送至丹阳枭首,“公祏与伏威同起,至灭凡十三载,江东悉平”。按辅公祏反时,由唐遣四路军队进伐的地点可知,其“淮南、江东之地”的“江东”包括了丹阳、越州、江州、宣州、杭州、歙州等州郡,地域范围西、北至江,南至于岭,东至于海,而今江西省除九江市、上饶市外则为张善安所有。唐初的江东之地,其范围实际上已非常接近景云年间分江南道而立的江南东道。但不论其具体所指为何范围,“江东”在唐初至唐代立江南东道之前这段时间内,已被重新视作一个地域概念。

贞观元年(627)二月,分天下为10道,以长江以南、南岭以北之地为江南道;至景云二年(711),分江南道为东、西二道,近90年间,“江东”之名甚少见于正史,取而代之的是“江南”频现史传。考诸有关该时期之典籍,在“江南道”分设二道前后,“江东”的概念内涵并未发生明显迁移,只是在述及东晋南朝史事时,仍用“江东”代指东晋南朝诸政权。按《旧唐书·李袭誉传》,贞观年间,“李袭誉为江南道巡察大使,多所黜陟。……及从扬州罢职,经史遂盈数车。尝谓子孙曰:‘……河内有赐桑千树,事之可以充衣。江东所写之书,读之可以求官。’……(袭誉)撰《江东记》三十卷”。武德年间,曾以润州江宁县为扬州,后于武德九年废江宁之扬州,改邗州(隋之江都郡)为扬州。考《旧唐书·太宗纪》,贞观八年正月,“命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袭誉等使于四方,观省风俗”。扬州为淮南道治所,作为扬州长史的李袭誉,为何会被委以江南道巡察大使之职?严耕望对此已有解释:“其中有此道之府管及邻道之州者,盖其时之道只是地理名称,非行政区域,故对于行政并无严格拘束力耳。”据《旧唐书·地理志》,“贞观十年,改大都督为都督,督扬、滁、常、润、和、宣、歙七州”,其中的常、润、宣、歙四州皆属江南道,也均处于习称的长江以东地区;李袭誉所作之《江东记》虽已不传,但据此可以判断,其书所言之“江东”,至少包括了常、润、宣、歙四州,地域范围比较明确。

景云二年前,诗文中所述“江东”,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述及史事时,以之作为东晋南朝的政权代称;一类则被用作自身所处的地域概念。按《全唐文》,前者如王勃《上吏部裴侍郎启》中有“叙名流者,以沈酗骄奢为达,故魏文用之而中国衰,宋武贵之而江东乱”;后者有骆宾王《自叙状》中“某本江东布衣也”。又按《全唐诗》,诗名中含“江东”的有宋之问《送姚侍御出使江东》。姚侍御本名姚绍之,《旧唐书·姚绍之传》言其为“湖州武康人也。……累迁左台侍御史,奉使江左”。宋诗云:“帝忧河朔郡,南发海陵仓。”对应的是“(景龙元年)山东河北二十余州旱,饥馑疾疫死者数千计,遣使赈恤之”一事,姚绍之正因此事出使江东;又因其为湖州人,故诗云“衣锦昼还乡”。骆宾王为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市)人,姚绍之为湖州人,二者都在今浙江省境内,显然这时的“江东”在用作当时的地域概念时,仍指代一个较大的地域范围,而不是指狭义的润州(其地相当于今镇江市与南京市长江以南部分)一地。

关于唐代道的性质,前辈学人多有研究,主要有地理区域、监察区域、行政区域三种。郭声波在总结诸家观点之后,认为唐代的道从贞观十道到开元十五道实际上都是监理区划,其功能经历了一个先完善后弱化,最终名存实亡的过程。而之所以名之监理,是因唐代各道的监察巡按使者在负有监察职能外,还带有某些行政治理的功能。但不论唐代道的性质如何演变,作为准跨高层政区(监察区),各道名称在时人的日常交往及往来行文中,实际上成为一种新的地域概念而被广泛使用。故在开元年间明确设置江南东道后,作为其省文的“江东”也广泛出现于开元以后的诗文中。

另考唐代诏令,开元后的“江东”,已不同于未分江南东道之前的“江东”,其所指一般有一个明确的地理范围。开元二年《遣使安抚江东敕》中“令给事中杨虚受往江东道安抚存问”,天宝三年《遣裴敦复往江东招讨海贼敕》中“近闻江东,小有寇盗,……河南尹裴敦复宜摄御史大夫,仍持节即往江南东道”,皆明指江南东道。

开元年间的江南东道监理区,含润、常、苏、湖、杭、睦、歙、越、明、衢、婺、括、台、温、福、建、汀、泉、漳19州。考唐人诗文,如陶翰《送惠上人还江东序》、独孤及《宋州送姚旷之江东刘冉之河北序》、于邵《送赵晏归江东序》等以“江东”为篇名者,其“江东”所指,一为杭州钱塘县、二为苏州、三为吴会,皆属江南东道。又如裴耀卿《请缘河置仓纳运疏》“臣请于河口置一仓,纳江东租米,便令江南船回”,萧颖士《与崔中书圆书》“淮左江东三十余郡”,韦陟《誓众文》“淮西节度使兼御史大夫瑱、江东节度使御史大夫陟、淮南节度使御史大夫适,衔国威命”,独孤及《谢常州刺史表》“臣伏以江东之州,常州为大”与《唐故秘书监赠礼部尚书姚公墓志铭》“天宝十四年,奉诏宣慰江东、淮南,览观风俗”,权德舆《王妣夫人弘农杨氏祔葬墓志铭》“至德二年,夫人弃孝养于杭州富阳县之行次,时四方兵交,岁大疫,江东尤剧”,陆淳《春秋例统序》“(啖助)天宝末客于江东,因中原难兴,为台州临海尉”,李观《上贾仆射书》“观,江东一布衣耳,客游长安五年”等,其“江东”所指皆应为“江南东道”。唐诗题名中包含“江东”的诗作亦甚多,如王维、王昌龄、李白、杜甫等皆有“送某人还归江东”的诗作,其“江东”亦多作“江南东道”解。

需要指出的是,从开元二十一年置福建经略使开始,福建就一直作为一个比较固定的准高层政区而存在。据《新唐书·方镇表》,福建经略使始领福、泉、建、漳、潮五州;二十二年,增领汀州,漳、潮二州隶岭南道经略使。至元和年间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图志》时,福建观察(节度)使领福、建、泉、漳、汀五州,其后再未有变动。开元后的唐代文献多单独言福建,而不言江东之福建,唐人所称的“江东”,实际上也很少包含福建道五州在内。如《旧唐书·代宗纪》“广德二年(764)九月,以太子詹事李岘知江南东西及福建道选事,并观农宣慰使”,显然是以江南东西二道与福建道并列。唐代福建道五州之人一般被称为闽人或福建人,如欧阳詹为泉州晋江人,《新唐书》本传言“闽人第进士,自詹始”;《旧唐书·后妃传》“时有闽人萧本者,……福建人,……开成二年,福建观察使唐扶奏,得泉州晋江县人萧弘”;梁肃《奉送泉州席使君赴任序》“乃以宰邑功次除晋安守,方将布王泽以牧闽人”等,皆明言泉州人为闽人或福建人,而不会指其为江东人。所以唐人在江南东道设置以后,其“江东”实际上仅指润、常、苏、湖、杭、睦、歙、越、明、衢、婺、括、台、温十四州之地。这说明人们在使用地域名称的过程中,高层政区名(准高层政权区名)是要优先于跨高层政区名(准跨高层政区名)的。随着唐代藩镇割据局面的形成,在江南东道监理道内分设浙西、浙东、宣歙诸道,作为监理道名的“江东”也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从唐中期以后诗文多用诸方镇道名,而不用监理道名即可知之。

四、“江东”内涵演变的内在逻辑


战国时期“江东”的出现,是以楚人征服越国为背景的。楚国虽几度迁都,但皆在今长江中游或者江北地区。因长江自湖口开始的下游地区整体呈西南—东北流向,吴中之地自可被楚人视为江东。楚人灭他国为县,在边地设郡,其行政制度也随着其势力的扩张而渐趋完善。在这一扩张过程中,对诸多地域的命名自是以楚国自身为本位。战国时期楚国为南国霸主,秦、魏、赵、齐诸国之人少有游历吴中者,可见战国时期的江东自是楚人之江东。

西汉扬雄在其《蜀都赋》中有“江东鲐鲍,陇西牛羊”一语,虽为文学笔法,但亦可见在其观念中,将“江东”与“陇西”并举,实际上是认可二者皆是地域概念。汉虽设有陇西郡,但已与秦之陇西郡大不相同,汉人在单言“陇西”之时,仍然指的是地域概念上的陇西,即“陇山之西”。除此一处外,笔者在今见西汉传世文献中,未再见到有关“江东”的记载。另考扬雄所注之《方言》,并未使用“江东”作为地域概念,而是主要使用了战国名、州名、郡名、县名等政区名称,其以山水为标志的地名则仅有“淮汝之间”“海岱之间”等,可见对政区名称的使用要优先于范围指向较为模糊的地域名称。终西汉一代,“江东”皆沿袭了楚汉相争之际的概念,未有大的变动。这是因为项羽、刘邦本身就是楚人,二者共享楚文化,西汉政权的勋贵亦多出于楚国旧地,故其亦沿袭了战国时楚人的“江东”概念内涵。

自东汉建武三年至初平四年间,“江东”之名甚少见于传世史籍。考其缘由,可能因为汉顺帝永建四年(129),分会稽为吴郡,辖原会稽郡浙江以北十三县,扬州所辖由五郡变为六郡。东汉吴郡之设置,正可对应原“江东”核心地域。政区名在官方行文中的使用频率是要远高于其他名称的,故时人在指称原“江东”地域时,用“吴(郡)”而非“江东”,是应然之势。这从东汉诸多史籍中之“吴郡”频现而“江东”隐没可见一斑。仅举《后汉书》为例,其“会稽”之名在全书正文中共出现53次,“吴郡”之名则有9次,这当然是因为吴郡较为晚出之故,而“江东”仅在东汉初年(建武三年前)和末年(初平四年后)出现。这是因为在王朝末期或是军事割据动乱时期,由于政区改易,其原先所隐没之地域概念又会被重新使用,而可与之对指的政区名称则因为诸多政治军事因素而不显,这从东汉末年“江东”被高频使用可以印证。

随着孙策的崛起以及孙吴势力的稳固与扩张,“江东”所指的地理范围也同步扩大,并逐渐被用以指代孙吴政权所据之全部势力范围。西晋灭吴后,政治形势大变,“江东”作为孙吴政权代称的内涵已成历史,只能被作为地域指称而重回官方行文之中。后人仅在追述孙吴事时,沿用“江东”指代孙吴政权的这一政治地理内涵。尽管吴国已经灭亡,但由于其作为一个割据政权存在了较长时间;新的统治阶级对这一新占领区域,在某些情况下仍然会沿用之前的代称。西晋灭吴后,“江东”内涵的变化正可印证这一过程。

两晋之交,北方少数民族崛起,汉族被迫向长江以南地区迁移,并面临着与孙吴政权当初相似的政治局面。且东晋与孙吴政权皆选择定都建康(建业),二者立国形势比较相似,故原先作为孙吴政权代称的“江东”亦有了重新被使用的条件,且具有大致相同的内涵。随着东晋政权的稳定,“江东”概念在此时期亦沿着与其在孙吴政权稳定后作为吴国代称的轨迹发展,而逐渐成为东晋以及此后南朝政权的代称。

及隋灭陈后,中国又一次迎来大一统时期。长江不再作为南方政权的重要屏障,“江东”也难以再被视作南方割据政权的代称。且由于长江相对于定都大兴的隋代而言,“江南”比“江东”更能代表整个长江以南地区,因此在指称该地区时,“江东”逐渐让位于“江南”。隋代国祚短促,但唐初君臣多为隋代旧臣,故唐初制度实际上大多沿袭隋代;且隋唐统治阶级同出于关陇集团,故唐初君臣的地域概念亦延续了隋末以来的官方主流概念。隋平陈至其灭亡,历经近30年,作为割据政权的“江东”已不复存在,但作为地域的“江东”则不会泯灭。隋炀帝被宇文化及弑杀于江都(今扬州)后,长江以南地区重新陷入割据之中,该时期,作为地域概念的“江东”又频现于史籍。

唐初设江南道后,“江南”比之“江东”,见载于文献中的频次更高。这是因为在江南东道未分立之前,“江东”所指并不是一个明确的能指,其概念指向多个内涵层次。究竟取哪层内涵,则因人、因时、因事而异。而一旦在准跨高层政区(监察区)出现以后,在言当代之事时,最终都会指向施政区域名称这一层内涵,而成为概念的明确能指;其他层次的内涵仅会表现在回溯历史的文字中。这从景云二年立江南东道后,唐人诗文中“江东”内涵的指向,可窥见这一过程。唐代“江东”概念内涵的演变,与行政区(监理区)的变动密切相关。江南东道未出现之前,“江东”一方面继承了历史内涵,另一方面则向着包含了明确地理范围的地域概念转变。江南东道出现后,“江东”概念主要指监理区所管辖的施政区域,但却不包括属于“江南东道”监理范围的福建道所领五州。江南东道被以浙西、浙东二道为主的方镇取代之后,“江东”主要指继承了江南东道核心地域的浙西道所辖地域,且其内涵会随着浙西道的变化而变化。但在政区变动的过程中,历史与地理因素仍会产生一定作用,使后期已属于江西道的宣州仍被视为属于“江东”。

唐代道制的出现,使得长江以南地区的政区更加细化,也更趋合理。唐历经近三百年,中期以后的方镇割据虽然导致了中央的衰弱,但其擘画的行政区划体制仍保留了一定的作用。至少在长江以南地区,唐王朝中央的影响力犹在,故身处此区内的“江东”变化并不大。但也是因为大一统政权的持续存在,唐代的江南地区并未出现长时间的割据政权,故原先可用于指南方政权的“江东”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由于语词本身包含的历史层面的内涵,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完全消失,故“江东”保留了其自东晋以来被用作江南政权代称及江南政权统治地域的两层历史内涵。且在此后的历史进程中,这两层内涵会成为“江东”的主要概念而不断固化。

纵观“江东”概念的形成与演变过程,可知地域名称在动乱时期的使用频率要远高于稳定时期。究其缘由,一是因为动乱时期的行政区划被打乱,原有的政区名称也因为政区的变动而难以在官方行文中通行;二是因为古代文人有用名之癖,喜用地域名称作为政权的别称;三是因为地域概念包含了特定的地理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示政权政治中心所处的地理环境。

“江东”概念的内涵层次是比较丰富的,因中国各代政治形势的不同,在不同时期也呈现出不一样的内涵,虽然有继承与发展,但却有主次之分。“江东”最初仅是作为一个地域泛称而被使用,并没有明确指向的地域范围。随着中国政治进程与长江以南地区的逐步开发,以三国孙吴政权建都为标志,“江东”由一单纯的地域名称,演变为一个蕴含政治属性的政治地理概念。两晋之交,进一步巩固了该时期“江东”的政治内涵;同时,又产生了一个可与“江东”互称的“江左”。历晋至唐初,“江东”与“江左”作为两个具有类似内涵的政治地理概念,被用以代指定都建康(建邺、建业)的诸多政权及其统治地域。至唐中叶以江南道东部为江南东道后,“江东”作为江南东道的省文,才有了较为明确的地域范围。但安史之乱的爆发,又使“江东”被作为方镇名的“浙西”所取代。

时至今日,“江东”仅作为一个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概念而使用,不单是原先较长时间属于“江东”所涵盖地域范围内的安徽池州、宣州及环太湖的苏锡常嘉湖与上海等地并不自认或被他指为“江东”,就是作为其所指地域核心的南京也很少被视作江东之地。考其原因,则主要与明清至今的高层政区设置有关。总之,“江东”概念的演变史,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国古代地域命名的逻辑,即“名从主人”这一思想。而其从地域泛称至政权代称,再到政区名称,又回到地域泛称,直至演变为历史名称的过程,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治权力在地域命名过程中的独特地位。


作者单位:湖州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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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拾 壹
校审:初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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