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化雨:北宋绍圣“逆案”新考

学术   2024-10-18 17:01   北京  

作者:王化雨

来源:《历史研究》2024年第6期



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朝中接连出现司马光案、刘唐老案、同文馆狱三起涉及神哲之际皇位嬗递的“逆案”。论者认为,在这三起“逆案”之中,贯穿着新法派为彻底铲除旧法派而策划的政治阴谋,“逆案”所造成的最主要后果,是激化了新旧矛盾。既有研究对于新旧矛盾与“逆案”的关系多有夸大,而对新法派内部矛盾与“逆案”的关联则往往语焉不详。本文希望对三起“逆案”的复杂内情进行更细致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反思北宋后期政治史既有研究模式。


一、“定策”风波与司马光案


神宗去世前夕,宋廷诸人关于储君人选暗中似曾有过一些博弈。自哲宗元祐时期始,邢恕等即多次宣称部分最高决策集团成员如王珪等曾有改换储君之意,哲宗能顺利即位,全赖右相蔡确和邢恕的扶持。哲宗即位后,“定策”之说重被提及。经过邢恕、黄履等一番努力,绍圣二年十一月,宋廷初步认可“定策”之说,将蔡确追赠为太师。绍圣四年四月,风波再起。章惇奏称,邢恕此前告诉他司马光曾有“方今主少国疑,宣训事不可不虑”之言,“谓光志在倾摇,猥用齐武明事拟宣仁圣烈皇后,并吕公著复追贬之”。宋廷据此贬责已经去世的司马光、吕公著,拉开了“逆案”大幕。

既有研究多将这几次政治风波视为一个前后承接的整体性事件。如朱义群认为,执政的新法派利用“逆案”对付元祐臣僚“有其固有脉络”。绍圣二年邢恕宣扬蔡确“定策”,意味着“执政派利用‘逆案’打击元祐臣僚之部署初露端倪”,绍圣四年执政派利用邢恕重翻旧案,希望告诉哲宗“元祐臣僚不仅是反对先帝的‘奸党’,而且还是威胁皇权的‘逆党’”。但这种看法并不符合史实。

首先,这几次风波制造者之间并非铁板一块。邢恕、黄履、叶祖洽三人关系较好,特别是邢恕与黄履“自未第而交游相善”。但叶祖洽、黄履与章惇之间存在较深矛盾。叶祖洽亲附章惇的政敌曾布,绍圣三年,曾与曾布一起攻讦过章惇所推荐的常立。黄履在绍圣时期也常与章惇敌对,曾“发明章惇放罪等事”,和章惇是政敌而非盟友。

邢恕和章惇关系比较微妙。北宋晚期流传有“恕尝谓(章)惇有定策功”的说法。但邢恕真正想要褒扬的定策功臣是自己。绍圣二年邢恕上殿奏事后,哲宗对曾布说邢恕“自谓有定策功”。邢恕将“定策”主要功劳揽到自己名下,无疑会削弱神哲之际曾同蔡确一起担任过宰辅的章惇在“定策”事上的作用。绍圣二年邢恕奏事后,即被宋廷外放为知青州,可见章惇并未对他加以援引。邢恕还朝后,章惇也依然对其有所忌惮,常常用“贤常托司马光在手掌里”、“贤是吕公著上客”之类的话,对其加以恫吓。邢、黄、叶与章惇之间矛盾不小,称四人一道策划“逆案”,实难令人信服。

其次,章惇与邢、黄、叶三人关于“定策”、“逆案”的具体说法亦有差异。第一,邢、黄等人一直影射元祐时主政的太皇太后高氏有废除哲宗的图谋。而章惇在攻讦司马光时,却指责司马光不该将高氏比作擅自废立君主的北齐娄太后,在责词中有“至引宣训衰乱不道之谋,借谕宝慈圣烈非意之事。兴言及此,积虑谓何”之语。此后宋廷追贬王珪时,章惇又在诏书中添入“太母爱孙之慈,初无间隙”,更为明确地否定了高氏有异心之说。如果“定策”之说与章惇炮制的司马光案确实存在承接关系,为何新法派诸人在高氏问题上会有截然不同的立场?这是难以索解的。

第二,绍圣四年前,邢恕等所攻讦的大臣主要是王珪,未曾针对过司马光、吕公著。王珪在立场上偏向新法派,与司马光、吕公著有很大差异。且王珪执政的大多数时间中,司马光都在洛阳闲居。司马光还朝不久,王珪即病逝。新法派不可能用攻讦王珪来为攻讦司马光、吕公著作铺垫。如果真如传统观点所言,邢恕很早就在谋划以“定策”、“逆案”铲除旧法派,那么为何绍圣四年前,他们要选择拿与旧法派风马牛不相及的王珪开刀?这于情理不合。

绍圣四年章惇对司马光、吕公著发难,利用了邢恕转述的司马光之语,是否说明此时邢恕调整了自己的攻击对象?答案是否定的。徽宗初年邢恕称自己“无陷光之意”。同在徽宗初年,曾布也告诉徽宗,绍圣时邢恕曾说过,司马光有变改神宗法度之罪,但“若言他(司马光)有反逆心,则是冤枉”。曾布与邢恕并不属于同一派系,没有必要在“定策”、“逆案”这样敏感的政治问题上编造谎言为邢恕开脱。不仅如此,以下三方面因素,亦可佐证邢恕无构陷司马光之意。

(1)司马光在哲宗初年认可蔡确有扶持储君之功。元祐时期,邢恕在宣扬“定策”说时,即曾引司马光之子司马康作为证人,司马康也“作书如恕言”。构陷司马光有“废立”图谋,等于推翻了自己的证据,且有可能令邢恕面临勾结奸邪、图谋不轨的指控,对邢恕非常不利。

(2)徽宗初年,邢恕称章惇在攻击司马光时,“先贬光海外”,之后才索取自己的证言。当时目睹过司马光案的诸人俱在,邢恕肯定不敢虚构上述事实。章惇之所以这样做,邢恕称是因为章惇担心自己不附和他,所以先造成既成事实,再胁迫自己为其作证,亦可证邢恕确“无陷光之意”,攻击司马光实属章惇自主为之。

(3)从语气上看,“方今主少国疑,宣训事不可不虑”表达的是对时局的焦虑。姑且不论司马光是否真说过这句话,邢恕转述之,目的显然是想借司马光之口,证明神宗、哲宗之际朝中确实存在不利于哲宗的暗流,而非指责司马光有逆谋。章惇将“虑”曲解为“幸愿”,则属“强欲牵合,不免益见其撰造”,与邢恕本意相悖。

总之,“定策”风波与司马光案之间不存在“固有脉络”,邢、黄、叶与章惇也并无共谋。不仅如此,章惇与邢、黄、叶之间,暗中还有政治角力。

林希本出(王)珪门下,又是亲戚,惇既与希为党,以希之故,阴欲庇珪。而(叶)祖洽论珪事,乃引光、公著与珪为比,谓光、公著已贬节度副使,则珪岂可置而不行?时王珪之贬,因祖洽屡有章疏。


上引说法将章惇攻击司马光、吕公著,归结于他欲转移矛头以“庇珪”,从而照顾其党羽林希,无疑不甚确切。但章惇制造的司马光案,在若干细节上都与邢恕、黄履等人的说法不相契合,确实不利于邢恕等人继续宣扬“定策”之说。司马光、吕公著被追贬后,叶祖洽等立即猛攻王珪,也明显不是为了与章惇相呼应,而含有削弱司马光案影响的政治意图。新法派诸人是竞争而非合作关系。“定策”风波与司马光案的关联,与其说反映出新旧矛盾,毋宁说反映出新法派内部的矛盾。

二、司马光案发生缘由再考


邢恕等人固然有借“定策”说谋求政治利益的考量,但若径称其想借此铲除旧法派,则不尽属实。事实上,邢恕本人即与旧法派存在一些瓜葛,且在新旧问题上素来持较温和立场。那么章惇攻击司马光、吕公著,又是否出于新旧党争的考量?以往论者多认为章惇对旧法派心怀怨恨,所以要进行报复。也有人指出,章惇担忧旧法派卷土重来,故以“逆案”钳制之。这些看法看似合理,实有漏洞。

宋人往往将章惇描述为睚眦必报之人,实际上他对元祐党人也有“以德报怨”的举动。太皇太后高氏垂帘之初,章惇被贬外放,钱勰在制词中对其痛加斥责,称其“鞅鞅非少主之臣,硁硁无大臣之节”。绍圣元年章氏重回中枢后,却对钱勰有所提携。《宋史》虽称钱勰为内翰是出自哲宗的意志,但从当时情形看,若无章惇支持,曾在元祐时期担任要职的钱勰,绝无被擢为内相的可能。与章惇有尖锐矛盾的曾布此后“数毁勰于上前”,也从侧面证明钱、章关系近密。章惇提携钱勰,固然是为了笼络钱氏以为己用,但也说明章惇作为一名政治家,在面对政敌时并不会任由情绪左右,而是会根据现实情况作出理性抉择。仅仅强调怨恨,并不足以解释章惇为何要构陷司马光、吕公著。

防范旧法派卷土重来之说是否可信?旧法派能否重回中枢,关键在于哲宗本人态度。绍圣时期,哲宗对旧法派极其厌恶。如绍圣二年八月,宋廷将举行明堂大礼,李清臣、曾布等询问哲宗,责降时间已经到一年的元祐臣僚能否循例恢复部分官阶,哲宗不仅明确予以否定,同时更下诏规定“吕大防等永不得引用期数及赦恩叙复”,态度十分坚决。曾布称:“陛下在上,则元祐之人安有复用之理?”章惇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

绍圣四年,哲宗年方廿一,身体也未出现不良状况。当时章惇不可能预料两年多后哲宗会暴病去世。对于新法派而言,“旧法派卷土重来”并不是一个迫在眉睫的威胁。构陷司马光、吕公著这样的士林领袖有废立阴谋,不仅要冒一定政治风险,更有可能获罪于清议。认为章惇仅因要预防一个小概率隐患便行非常之举,实在失之牵强。

绍圣四年初,旧法派重臣中的司马光、吕公著已死,刘挚、吕大防业已老病,行将就木。对新法派构成最大潜在威胁的,当属人望极高,且在绍圣时期受处罚力度较小的范纯仁。但是司马光案发生后,章惇却并未借此进一步打压与司马光、吕公著关系密切的范纯仁。相反,是年四月,宋廷诏“范纯仁元祐四年罢相恩例不追夺,其已追夺并给还”。从当时中枢权力格局和政治背景看,若首辅章惇反对,上述诏令不可能出台。允许施恩于范纯仁,亦见章惇这时并不将其视为一个必须立即清除的政敌。如果他真如论者所言,有全盘铲除旧法派以绝后患的意愿,则断不会有上述举动。

综上,仅仅着眼于新旧党争,无法解释章惇为何要炮制司马光案。曾布对绍圣四年“逆案”作过如下评述:

三省先论司马光等阴谋废立,故不逾两旬,再行降制追贬。于是又发扬王珪观望,以明定策之功……(王)岩叟等其意初不在蔡确,特借此以感动上耳。自谓不避怨怒,敢诛戮谋逆者,以为忠荩,故上亦欣然纳之。凡作奸无不如意,或有异论,即指名逆党,欲以钳天下之口。


此言将章惇攻讦司马光与黄履等攻击王珪混为一谈,与史实有出入。不过“特借此以感动上耳”、“以为忠荩”之语提示我们,章惇制造司马光案,最主要目的是向哲宗输诚纳忠,以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而非单纯对付旧法派。结合绍圣二年、三年章惇在朝中的处境看,这一说法符合史实。绍圣元年章惇还朝后,风头一时无两。不过到了绍圣二年、三年,朝堂内外形势出现一些不利于章惇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军事和政治两方面。

军事上,绍圣二年八月,在章惇主导下,北宋中止与西夏划分地界,“开边自此始”。接下来一年多时间中,宋军屡屡对西夏发动攻势,不过战果始终不甚理想。直到绍圣四年初,北宋“进筑”所得,大多是“水草俱乏,非形势所在,城之不足为中国重轻”的非紧要之地。不仅如此,绍圣三年十月,西夏军队大举进攻,攻陷鄜延路十分重要的要塞金明寨,斩杀宋将张舆、李淮,令宋军士气大大受挫。

金明寨之败时,鄜延路主帅为吕惠卿。自神宗朝开始,章、吕二人关系即十分密切。绍圣时期哲宗及诸宰辅大多对吕惠卿比较反感。唯独章惇竭力支持吕惠卿,称西北开边“非惠卿不可”。西夏攻陷金明寨,对吕惠卿的举荐人章惇造成了非常不利的政治影响。直到绍圣四年,哲宗论及此事,仍对吕、章二人颇为不满。可以说,绍圣二年、三年的开边活动,并未给章惇带来太多政治利益,反给他造成难以抹去的政治污点。至于开边形势的逆转,则是绍圣四年四月、五月之后的事。

政治上,三省、枢密院中的政敌也对章惇形成不小的挑战。绍圣元年、二年,曾布、蔡卞先后成为宰辅。曾布与章惇的争斗,前人论之已详。蔡卞则被论者视为“章惇集团的第二号人物”。蔡、章之间发生冲突,一般认为是绍圣四年以后的事。但细考史料,可知绍圣四年前蔡卞在政治上对章惇构成的威胁并不亚于曾布。

作为王安石女婿和学术传人,蔡卞在“绍述”一事上具有他人难以比拟的发言权。不仅如此,蔡卞本人长于权谋,其兄蔡京更以诡谲莫测著称。因此,章惇对蔡卞一直比较忌惮。绍圣元年、二年,三省一直存在职位空缺,但章惇却没有援引蔡卞。绍圣二年十月,蔡卞利用黄履与郑雍、钱勰的冲突,逐郑雍而代之,成为三省宰辅:

于是蔡卞与黄履同在经筵,为履诵“弗容群枉,规欲动摇”等语。履问:“如何?”卞曰:“似近时答诏,不知谁为之。”亟令学士院检呈,乃知(钱)勰所作。履等遂相继论列。(郑)雍既罢政,勰亦坐贬黜,而卞即为右丞。


绍圣元年,黄履等曾攻讦过郑雍,当时钱勰对郑雍有所庇护,“弗容群枉,规欲动摇”,即是钱勰在给郑雍所写批答中的话语。如前所述,钱勰此时已为章惇所拉拢。郑雍也是章惇党羽。从这个角度看,蔡卞借黄履之力取郑雍而代之,可视为他在与章惇政治博弈中获得的一次胜利。

蔡卞为站稳脚跟,入三省后一段时间内,对章惇有所逢迎。“外议皆云:‘蔡卞心、章惇口’”,两人关系一度有所好转。但绍圣三年初,蔡卞请哲宗除授常立为谏官,曾布即指责常立有诋毁神宗之语,以至哲宗大怒。章惇在蔡卞诱导下,曾向哲宗推荐过常立,此时也遭到了哲宗的痛斥。章惇知“为卞所卖”,必对蔡卞倍加不满,两人一度改善的关系又恶化了。不仅如此,蔡卞执政之后,不断宣扬应以王安石之是非为是非,“但以安石为准绳,安石所是者必欲进,而不喜者必欲黜,立安石为准的,以罗织士类”。神宗朝章惇曾因与吕惠卿关系紧密,在王安石第二次拜相时被外放。按蔡卞以王安石“不喜者必欲黜”的标准,他岂非也在应罢黜之列?蔡卞言论暗含针对章惇之意,更令章惇芒刺在背。

此外,哲宗表面虽对章惇十分倚重,内心实则仍存有戒惕。在绍圣二年、三年的若干场合中,哲宗即多次表露出对章惇的不满,如前引常立事件中,他怒斥章惇即是一例。又如绍圣三年九月,曾布与哲宗言及章惇、蔡卞二人关系时,哲宗称章惇“多为其(蔡卞)所使”,颇为鄙夷。章惇若不能尽快改善自己在哲宗心目中的形象,其政治地位很难不受影响。

业绩不彰、政敌环伺、君主不满,绍圣二年、三年间章惇的处境可谓日渐不佳。绍圣四年闰二月,黄履又升任尚书右丞。至此,三省、枢密院中曾布、蔡卞、黄履皆与章惇敌对,中书侍郎许将无所依附。勉强能称为章惇盟友的,唯同知枢密院事林希一人,且林希因未能入三省,对章惇也渐有不满。擢用与章惇有矛盾的黄履,亦可视为哲宗加强对章惇的钳制力度。在这种情况下,章惇不能不考虑迅速采取措施,巩固权位。

哲宗一直怀疑神哲之际朝中诸臣有更易储君的图谋。黄履能入三省,即与他一直和邢恕等倡言“定策”事有关系。章惇要强化君主对自己的信任,也可利用这一话题。揭发司马光、吕公著的所谓“倾摇”阴谋,营造自己尽忠君主的形象,便是章惇用以缓解困局的手段。若说章惇初衷就是借此以排陷乃至诛戮旧法派,则未免失之偏颇。从表面上看,新旧矛盾是司马光案之所以会发生的根本原因,但实际上,此事更多还是缘于绍圣以降政局的变化,以及新法派诸人之间的争斗。

三、刘唐老案与同文馆狱再辨析


绍圣四年八月,邢恕、文及甫等告发刘挚、梁焘在元祐时有废立阴谋。于是哲宗令人在同文馆置狱究治,又一起“逆案”被制造出来。

初,章惇、蔡卞恐元祐旧臣一旦复起,日夜与邢恕谋所以排陷之计。既再追贬吕公著、司马光,又责吕大防、刘挚、梁焘、范祖禹、刘安世等过岭,意犹未慊,仍用黄履疏高士英状,追贬王珪,皆诬以图危上躬。其言浸(侵)及宣仁圣烈皇后,上颇亦惑之。最后起同文馆狱,将悉诛元祐旧臣……


据此,同文馆狱与之前的司马光案,同属章惇、蔡卞、邢恕等共同谋划的针对旧法派的阴谋。今人亦多采此说。但从前文论述可知,司马光案并不是所谓新法派政治阴谋的一环,那么既有研究关于同文馆狱的看法是否确切?

同文馆狱被认为发端于刘唐老案,“先因刘唐老事,后有文及甫事(即同文馆狱)”。绍圣四年五月,宋廷在蔡卞主导下颁“敕榜”戒饬臣僚,排击旧法派。榜中有“幸时事中变”一语,文彦博之孙文康世告诉其岳父蔡硕(蔡确之弟),称刘唐老在“敕榜”颁布后,曾对文彦博之子文及甫(文康世之叔)说“时事中变,上台当赤族,其它执政奉行者枭首,从官当窜岭南”,“吕大防已死,刘挚及梁焘老病,苏辙、范祖禹、刘安世、韩川等当还为执政”。蔡硕将此事告知蔡京,蔡京随即上奏哲宗。随后又有人“告唐老与及甫共谋为变,欲诛章惇、蔡卞等,仍密结岭南责降元祐人。事连知河南府李清臣、京西转运判官周纯”。三省奏请派周秩前往河南府调查。王巩称,宋廷在派遣周秩调查的同时,还令吕升卿在京待命,“俟有其实,即遣诛诸人于岭南”。其说固有所夸张,但亦可见刘唐老案确实一度令整个“元祐人”群体面临较大危险。不过经过一番调查后,朝廷认为刘唐老等并无谋反图谋,亦未诽谤君主,同年十二月,刘唐老“落职监当”,此案告一段落。

告发刘唐老的是蔡卞之兄蔡京,刘跂《辨谤录》叙述刘唐老案时,径称“(蔡)硕使(文)康世形于手笔,携往见蔡卞”。负责调查此案的周秩与蔡卞关系也很近密。绍圣四年六月,曾布、林希向哲宗建议不应重用蔡京、林自、蹇序辰、周秩等“执政所喜”之人。前三人皆为蔡卞亲旧,以此推之,所谓“执政”实指蔡卞,周秩自然也属蔡卞派系。故刘唐老案幕后推动者应是蔡卞。自入三省后,蔡卞即致力于推动对元祐党人的大规模整肃以树立自身权威。刘唐老案牵涉面广,正可被蔡卞利用。

绍圣四年前,章惇与蔡卞已有矛盾,绍圣四年初,“太学博士林自用蔡卞之意,倡言于太学曰:‘神考知王荆公不尽,尚不及滕文公之知孟子也’”,“(陈)瓘谒章惇求外任,因具以告惇。惇大怒,召自而骂之”。章惇其实也是在斥责林自背后的蔡卞,导致两人的矛盾更加尖锐。至于蔡京,因章惇不援引他为宰辅,“与惇绝矣”。刘唐老案发生之前,蔡京曾面奏部分宗室有饥寒之忧,要求哲宗“睦九族”,哲宗说:“俟谕章惇,令悉施行。”蔡京对曰:“惇与臣异,必不能行。”蔡京、章惇在救济宗室这种日常政务上尚难合作,绝无可能共同谋划敏感的政治案件。

邢恕在刘唐老案中的表现也与传统观点截然相反。绍圣四年十月,邢恕询问曾布是否应中止对刘唐老的审查,曾布表示刘唐老只是讥讽了大臣,没有言及君主,应予以包容。邢恕立即同意,称刘唐老不过是发泄怨气,不值得与之计较。刘唐老最后仅受较轻处分,与邢恕这一态度不无关系。综上,刘唐老案主使者是蔡卞,章惇、邢恕或未介入,或对此案持否定立场,并无合作谋害旧法派之举。

刘唐老案发生不久,蔡渭上奏,称其叔父蔡硕曾在邢恕处见到元祐时文及甫写给邢氏的信,“具述奸臣大逆不道之谋”。宋廷命蔡京、安惇在同文馆置狱审查。文及甫信中有“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又济之以粉昆,朋类错立,欲以眇躬为甘心快意之地”之语。文、邢称“司马昭”指刘挚,“粉昆”指王岩叟、梁焘,“眇躬”指哲宗。此语是在揭露刘挚等有废立阴谋。文及甫更称其父彦博临死时曾说过刘挚等“将谋废立,故亟欲罢平章事”。但是蔡京、安惇审查数月,终未获得“废立”确凿证据。绍圣四年底,刘挚、梁焘先后病死。元符元年,宋廷下令刘挚、梁焘诸子勒停,永不收叙,同文馆狱至此草草了结。

同文馆案的始作俑者是邢恕及文及甫、蔡渭、蔡硕。后三人的动机不难探明:蔡氏叔侄要为蔡确报车盖亭诗案的一箭之仇。文及甫的举动,以往认为和旧法派内部倾轧有关,实则当时他正被指控与刘唐老一起勾结元祐党人谋反,攻讦刘挚、梁焘,可以将自己塑造成揭发逆谋的忠臣,从而摆脱困境。关键在于,邢恕是否如《长编》所言,想借此案“排陷”乃至“悉诛”元祐党人?

从邢恕此前言行看,他在新旧问题上的态度并不偏执。绍圣二年曾布称邢恕曾“欲调一(蔡)确与司马光,令新旧人同力”,即为其证。刘唐老案中邢恕曾为刘唐老开脱,表明他并非一味以排陷旧法派为念。更重要的是,据邢恕等所述,文彦博、及甫父子早在元祐时期,就有维护哲宗、揭发逆谋之举,且还因此受过“奸臣”打压。这样的“忠良”,怎么可能谋反?故同文馆狱若坐实,之前关于文及甫、刘唐老“密结岭南责降元祐人”谋反的指控就无法成立。不独文及甫可以脱困,“岭南责降元祐人”也可以脱困。事实上,同文馆狱发生后,一度引起轩然大波的刘唐老案迅速降温,最终宋廷只处分了刘唐老一人。从当时的背景看,同文馆狱恰不利于“悉诛”元祐党人。邢恕的初衷,未必是要救助旧法派,但其所作所为,客观上有利于不少旧法派士人。

在同文馆狱中遭到指控的“逆臣”,除已死的王岩叟,只有“老病”的刘挚、梁焘。此后文及甫开列参与“废立”阴谋的刘挚党羽名单,也只列出龚原、孙谔。人数既少,且龚、孙皆为“岭南责降元祐人”之外的小人物。这些事实也说明邢恕等炮制同文馆狱,并非针对整个“元祐人”群体。邢恕之前一再宣扬自己参与定策,此时欲借此事再次“明保祐之功,而多方引及甫等以为质证”,根本目的还是褒扬自己。

同文馆狱的兴起,客观上妨碍了刘唐老案,蔡卞定然不会乐见此事。而邢恕所言“定策”事,与蔡卞无任何关系。即便证成邢恕所言,首功仍属邢恕。此后邢恕升御史中丞,“(蔡)卞闻恕除,极不乐”,可见两人关系并不好,蔡卞何必为他人作嫁衣?所以邢、蔡两人不仅没有在同文馆狱上结盟,反而存在利益分歧。受命究治同文馆狱的蔡京、安惇,均属蔡卞派系。两人在审理中表现得很不积极,“及甫初赴狱,(蔡)京等说之曰:‘此事甚大,侍郎(文及甫)无预,第对以实即出矣’”。“无预”云云,无疑是暗示文及甫不要卷入此事。从绍圣四年八月置狱,一直到该年底,蔡、安除询问文及甫外,“不闻此外更有逮捕”,且迟迟未展开对被告刘挚、梁焘的审查。直到第二年初,蔡京等才去询问另两名证人尚洙、李洵,得到与邢恕说法相似的证词。然而此时刘挚、梁焘已经病死,无从审讯了。

蔡京、安惇二人稍后又鞫问了内臣张士良。据说他们曾对张士良“胁以刀锯鼎镬”,此语是否属实且不论,在张士良不承认有“废立”阴谋后,蔡京等也就作罢,没有再追究。最终文及甫、尚洙、李洵三人的证词皆支持邢恕所言,唯独张士良有异议,蔡、安却奏知哲宗,刘挚、梁焘“诚有是心,然反形未具”,没有完全认可邢恕的说法。邵伯温称同文馆狱“以章惇、蔡卞用蔡京、安惇尚锻炼不成”,其实二人并未严格审查,正是因为此事不符合蔡卞派系的利益。

章惇与同文馆狱又有何关系?论者多认为邢恕是受章惇指使。绍圣四年十月邢恕升御史中丞,即被视为两人联手的证据。实则这一说法漏洞颇多。关于邢恕升中丞的最原始史料,是曾布日记的记载。“上批付中书,除恕为中丞,盖先谕西府,又谕三省。或者以为不可,请用安惇。且云‘上已许之’,然上意在恕,不可改也”,从中只能看出邢恕之用,主导者是哲宗。细考李焘《长编》的考辨,也没有举出章惇擢用邢恕的确切证据。同文馆狱发生前,邢、章关系就已不融洽,邢升中丞不久,复“数倾之(章惇)”。邢恕任中丞是否出自章惇援引,值得怀疑。

从一些迹象看,章惇虽素来厌恶旧法派,但在同文馆狱发生前后,他对元祐党人的态度还是有所软化的。曾布绍圣四年十月十一日的日记载:

(邢)恕又曰:“(章)惇比于元祐事颇缩手,然议者皆谓渠已放饭流啜如此,何可赎邪?”布曰:“不然,岂不胜于为凶不已者?”惇又尝因蔡肇事语布曰:“惇未尝言元祐中人材一切不可用。”


李焘辩称“章惇用邢恕为中丞,正欲追治元祐人,而布录乃如此,殆未可信也”。实则曾布与章惇为政敌,没有为后者缘饰的必要,其日记完全可信。绍圣、元符之际,章惇对宋廷采取的若干究治、整肃元祐党人举措多不积极。如绍圣四年五月颁“敕榜”,蔡卞等“虑惇不从,乃持惇元祐札子以胁之”,“惇噤不能语”,元符元年初蹇序辰等建议详查元祐诉理所所涉公案,“章惇迟疑未应,卞即以二心之言迫之,惇默不敢对”,皆为其证。章惇对旧法派的敌视虽始终存在,但在同文馆狱发生时并无“诛绝”元祐党人这样的极端想法。


章惇、邢恕两人,实无借同文馆狱以“诛绝”元祐党人的阴谋。不过同文馆狱发生之初,章惇确有一些有利于邢恕的言行。例如,他进呈了蔡确之母明氏指陈梁焘有逆谋的奏状,“又尝语(曾)布以王岩叟曾白太母:‘上有过恶,当宣谕大臣’”。之所以如此,除了章惇对刘、梁二人素有恶感外,主要原因应是邢恕的某些说法对章惇有利。如邢氏称:“方王珪含糊之时,(蔡)确、(章)惇因恕以通语言,力主定策之议。”按邢恕的说法,章惇也参与过“保祐主上”的活动。章氏能分得功劳,故愿意支持邢氏。

然考《长编》等史籍,绍圣四年九月以后,章惇就没有再发表支持邢恕的言论。不仅如此,章惇还有暗中掣肘邢恕之举。九月底,章惇以张士良知晓宫闱秘事为由,将其召来接受审讯。正是张士良提供了一份极不利于邢恕的证词。章惇态度之所以变化,缘于邢恕言辞中亦有对章惇不利成分。

及(章)惇将去,韩缜亦已不安位,恐(司马)光等遂有倾摇之意,恕遂共谋说吕公著,引文彦博辈以保祐主上。既而彦博来,(刘)挚及王岩叟等力攻之……


邢氏所言“恐光等遂有倾摇之意”,看似能印证此前章惇对司马光的攻讦,实则只是说当时章惇有此猜测,并未证成司马光的“罪行”。而“共谋说吕公著,引文彦博辈以保祐主上”则明指吕公著也参与过“保祐主上”的活动,这在无形中否定了此前章惇给吕公著罗织的“倾摇”罪名。因此,一旦邢恕关于文彦博父子“保祐主上”的说法被宋廷接受,章惇之前对吕公著的构陷,乃至其炮制的司马光案,都可能被否定。章惇在察觉到同文馆狱可能对自己不利后,也抽身而去,不再继续支持邢恕。

综上,同文馆狱的主使者仅限于邢恕,其目的是宣扬他对哲宗“保祐”之功,而非诛戮元祐党人,蔡卞、章惇均未与邢恕合谋。正是蔡、邢、章三名新法派权臣之间的博弈、倾轧,使得同文馆狱草草收场,不了了之。

余  论


绍圣四年发生的三起“逆案”的策划者章惇、蔡卞、邢恕,各有自己的考量,并未真正在铲除旧法派事上结成同盟。相反,他们还时有暗斗。“逆案”的发生,不仅恶化了新旧关系,更使章惇、蔡卞、邢恕等新法派掌权者之间的矛盾变得更为尖锐。以往论者仅仅从新旧矛盾角度看待绍圣“逆案”,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了。

从绍圣“逆案”可见,新旧矛盾和新法派内部矛盾之间,存在比较紧密的联系,后者有时刺激着前者,有时又制约着前者。章惇为应对新法派内部蔡卞、曾布等人的挑战,诋毁司马光有逆谋,加深了新旧两派的仇怨,是新法派内部矛盾刺激新旧矛盾的例证。邢恕、蔡卞、章惇等在刘唐老案、同文馆狱上的暗斗,使得两案最终草草了结,未能真正引发对旧法派的大规模清算,是新法派内部矛盾制约新旧矛盾的表现。像绍圣“逆案”这样以新旧矛盾为表,以新法派或旧法派内部矛盾为里的事件,在北宋后期应当不止一例。在以后的研究中,应跳出就新旧党争言新旧党争的窠臼,对新法、旧法两派内部矛盾与新旧矛盾的互动关系给予更多关注,用“双线交织”模式取代以往“单线推进”模式。对于新旧问题在北宋后期政治史上的实际影响,恐怕也需再作评估。新旧矛盾,确实是一个影响北宋后期政治史的重要因素,但其重要程度却是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化的。从较长时段看,新旧问题只是北宋后期诸多问题中的一个,并非统摄其他问题,而是与其他问题相互激荡、彼此影响。

以往研究者之所以会简单地将“逆案”视为新旧矛盾的反映,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宋人误导。从北宋晚期开始,邵伯温等为了发泄对新法派的不满,即屡屡指责章惇、蔡卞、邢恕等一直在策划针对旧法派的阴谋。南宋李焘编写《长编》时,虽掌握了若干与上述说法不相吻合的史料,但仍不免受其影响。这一带有“阴谋论”色彩的史观,因其简洁明了,似乎能一以贯之地解释北宋后期的若干史事而得到当代多数研究者的接受,不少人都将之视为不证自明的事实。如何避免被宋人史观误导,应该是今后北宋政治史研究中需要格外注意的事项。而宋人通过各种手段,重新“建构”北宋后期政治史的过程,也有再作深入探讨的必要。


(作者王化雨,系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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