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省诗联学会少年会员报名截止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关于继续做好发展少年会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诗联学会、各团体会员,省诗教先进单位(诗教示范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建设四条诗路文化带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中华诗词学会十四五时期诗词发展规划中“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培养诗词人才”“在中小学中培养和发现诗词创作人才”相关要求,提升我省中小学学生诗词学习积极性,深化推进诗教工作进校园工作,特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发展2024年度少年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遵守本会章程,爱好诗词楹联,在诗词楹联创作方面有一定基础,省内小学四年级(含)以上、16周岁以下在校中小学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将根据会员申报人数和学生诗词作品质量,发展20-40名少年会员。
二、推荐方式:本人自愿申请(申请表附后),经监护人同意,所在学校和县(市、区)诗词楹联学会共同推荐,并随申请表一并报送申请入会诗词楹联作品共6首(阕、副)和1寸证件照2张。
三、推荐名额:被评为省诗词之乡的县(市、区)可推荐5人,其它县(市、区)可推荐3人;各省级诗教先进单位(诗教示范学校)可推荐2人,名额单列。
四、特别权益:少年会员享受本会章程中所规定的权益(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除外),此外还享有以下特别权益:
1.免会费与会员证工本费;
2.优先在本会会刊、微刊的相关栏目上刊发作品;
3.年满18周岁后,本人自愿申请即可转为本会正式会员;
4.符合条件的少年会员推荐加入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
五、报送要求:
1.各地诗联学会、团体会员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多渠道遴选,严把质量关。
2.各团体会员和学校前期可为申报学生指定导师进行专门创作辅导,提升其创作能力,但严禁对学生选送的申请入会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申请表及证件照由各县(市、区)诗词学会于2024年11月15日前统一快递报送至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联系人:王高委,电话:19157905518。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39号庆联大厦806室。
4.有关报送过程中需要咨询的问题,可咨询省诗词与楹联学会诗教部。
咨询电话:沈利斌(13588787744);
张振辉(13588011028)。
六、其他事项:
为常态化做好培养发展少年会员工作,各地诗联学会和团体会员要注意做好培训诗教骨干老师、开展中小学诗教工作研究和经验推广、参与学校诗教教材(读本)编写等基础性工作;创造条件,发展本地的少年会员并将优秀学生向省学会常年推荐;对于年满16岁及以上且有一定诗词创作水平的高中学生,可以动员其申请加入当地诗联学会或省学会成为正式会员;动员、推荐年满18岁的少年会员申请转为正式会员;一对一地为少年会员配备专门导师,帮助少年会员提高诗词创作水平。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少年会员申请表.docx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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