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对象
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为县域内农户,长期居住的鉴定为C、D级不安全住房的、住房唯一的六类重点人群,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简称“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它脱贫户(简称“符合条件的其它脱贫户”)。
六类对象认定部门: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由阜平县民政局认定。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它脱贫户、突发严重困难家庭由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认定。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部门认定的身份信息开展房屋危险程度鉴定或评定工作。
二、申请步骤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四个环节进行。
三、改造方式
确属一户一宅整体危险(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原有不安全住房必须拆除;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按照专业机构出具的加固方案修缮加固,不能单纯进行住房装饰装修及围墙、院门、车库、厂房等非住房设施建设或改造。
四、面积标准
新建户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对于超出规定面积的一律不予补贴。
五、验收程序
改造完成后,改造户向村委会提出验收申请,村委会进行初验,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验收情况后,上报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会同乡镇、村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改造户进行逐户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程序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六、补助标准
(一)D级房屋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原址翻建或易地新建的,每户补助标准为2.8万元。新建房屋为装配式结构的,经验收合格的在住房保障政策2.8万元基础上另追加1万元。
(二)C级房屋进行修缮加固的,由造价单位结合专业机构出具的维修加固方案,按照实际工程量据实进行结算,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信息来源:大台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