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平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民生   2024-09-11 20:47   河北  

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阜平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公  告

(第2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阜平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以及听证方案要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

地点:阜平县逸美时光酒店A楼会议室


二、听证人(5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18名)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范围

此次供水价格调整涉及县城城区、阜东新区、龙泉关镇区、天生桥镇区、史家寨镇区。


(二)调整原则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有关规定,供水价格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分类管理。


(三)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1、五类水价并轨为三类水价。将目前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企业用水、宾馆餐饮等服务业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五类水价,简化分类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特种行业包括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用水等)三类。


2、优化各类用水供水价格比价关系。根据《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1、按照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划分为一、二、三阶梯水价,级差按1:1.5:3的比例安排。2、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水价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基础上加价10%。3、非居民用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价,用水定额按照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分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水量分为四档:第一档为定额内用水,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城镇非居民供水价格执行;第二档为超定额20%(含20%)以内的用水,按照城镇非居民供水价格的1.5倍收取水费;第三档为超定额20%-40%(含40%)的用水,按照城镇非居民供水价格的2倍收取水费;第四档为超定额40%以上的用水,按照城镇非居民供水价格的3倍收取水费。《关于建立健全阜平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将在水价调整后同时执行。4、特种行业水价对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用水,供水价格按城镇非居民水价的6倍确定。


3、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政策。计量周期和缴费方式。以一年为一个阶梯水价计量周期,居民家庭户年度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内的执行基本水价,超过第一级的水量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第二级的水量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以4口人(含4人)以下为一户标准,(以户口本和居委会证明为依据)文件规定原则上每户每年用水量为120m³,超过120m³低于180m³为第二阶梯用水量,高于180m³为第三阶梯用水量。人口多于4(不含4人)人,可以增加各阶梯用水量,每增加1人年增加阶梯水量30m³。由供水企业办理分档水量基数核增手续,阶梯水量计量周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不申请延期的恢复原定水量。


4、调整供水价格标准。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相关要求,阜平县供水站的县城城区、阜东新区、龙泉关镇区、天生桥镇区、史家寨镇区调整供水价格,随供水价格代征收的水资源税保持不变,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污水处理费标准县城、重点建制镇居民用水不低于0.85元/ m³之规定,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8元/ m³调整至0.85元/ m³,由于供水价格调整,同步调整各类用水到户价格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到户价格3.25元/m³(基础水价2元/m³、水资源税0.40元/m³、污水处理费0.85元/m³);第二阶梯水价到户价格4.25元/m³(基础水价3元/m³、水资源税0.40元/m³、污水处理费0.85元/m³);第三阶梯水价到户价格7.25元/m³(基础水价6元/m³、水资源税0.40元/m³、污水处理费0.85元/m³)。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其水价为3.8元/m³(基础水价2.2元/m³、水资源税0.4元/m³、污水处理费1.2元/m³)。非居民用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价第一档定额水价5.9元/m³(包含水资源税0.4元/m³、污水处理费1.2元/m³,下同);第二档定额水价为8.05元/m³;第三档定额水价10.2元/m³;第四档定额水价14.5元/m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27.4元/m³(基础水价25.8元/m³、水资源税0.4元/m³、污水处理费1.2元/m³)。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局于2024年9月9日-9月16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阜平县供水价格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箱:fpxwjj@163.com

(二)邮寄地址:阜平县中兴街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117房间。(联系人:张秀梅  联系电话:7220551)。


特此公告


 

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9日


来  源: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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