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
通 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控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防空警报试鸣日的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024年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警报信号分为三种。
(一):10时00分至10时03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
(二):10时10分至10时13分,发放空袭警报(鸣 6秒、停6秒)反复15次;
(三):10时20分至10时23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之间的间隔7分钟。
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宣传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规政策、人民防空警报与响应行动、群众自救互救技能等。同时要综合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多途径发布警报试鸣通告,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通告工作,确保广大群众提前知情,保持社会稳定。
来 源:阜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