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平: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民生   2024-07-22 20:04   河北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阜平县坚持边学习、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规范有序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取得明显试点成效。


建立了一套推动有力的工作机制。试点启动伊始,我县就将工作机制建设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持以制度落实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和加强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委书记和政府县长任双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重要事项,研究解决问题困难,统筹推进全县入市试点工作,坚决扛起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和加强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座谈交流等方式,协调推进配套政策起草和入市资格审核等工作,合力推进、步调一致。建立和加强培训指导机制。2023年10月24日,召开由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参加的业务培训会议,集中讲解县级政策文件,解答工作疑虑。同时,结合具体地块入市业务,分别到辛庄村、龙泉关村开展业务指导,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入市政策,规范履行入市程序。


形成了一套规范可用的政策文件。制定印发阜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入市主体、入市方式、入市程序、收益管理等相关内容,为规范开展入市交易奠定政策基础。制定印发《阜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土地增值收益征收标准、征收缴库、收益管理等相关内容,为规范开展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奠定政策基础。制定印发《阜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收益分配暂行规定》,明确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收益分配、资金管理、监督责任等相关内容,为规范使用村级收益资金奠定政策基础。



  探索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入市流程。概括为“十步工作法”。入市主体经会议研究提出入市申请。乡镇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入市条件审核。入市主体开展地价评估和编制入市方案。入市主体开展入市方案表决。县人民政府进行入市方案审批。公告及交易。成交及公示。签订合同。交付土地。产权登记。该入市流程依法落实了村民代表会民主决策机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市交易,落实了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机制;依据入市成本和第三方土地评估价格,合理确定入市交易底价和起始价,落实了定价规则。



实现了两宗地顺利入市交易。本着“符合入市要求、存在入市需求、入市条件成熟”原则,我县于今年2月5日,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挂牌出让公告(阜集告字[2024]01号),于2024年3月5日成交,面积13.22亩,入市收入793.44万元。同时,我县于7月12日新发布1宗商业用地挂牌出让公告,面积3.81亩,8月12日实施摘牌活动。


下一步,阜平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来源:阜平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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