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存在潜在糖耐量减退,在妊娠期间首次出现或确诊的糖尿病被称为“妊娠期糖尿病”。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糖代谢在产后会恢复正常,但将来患2型糖尿病的风险会增加。糖尿病孕妇的临床过程较为复杂,对母婴都存在风险,因此需要特别关注。
1.妊娠对糖尿病的影响
妊娠可能会使潜在的糖尿病显现出来,导致原本没有糖尿病的孕妇出现GDM,或者使已有糖尿病患者的病情加重。
2.糖尿病对妊娠的影响
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婴的影响程度取决于糖尿病的严重程度和血糖控制情况。病情较重或血糖控制不佳的孕妇,对母婴的影响极大,母婴的近期和远期并发症风险仍然较高。
具体的临床表现:
(1)妊娠期糖尿病通常没有明显的三多一少症状(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下降)。
(2)外阴瘙痒,反复发生假丝酵母菌感染。
(3)妊娠期间发现胎儿过大、羊水过多。
(4)如果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前体重超重或肥胖、曾有多囊卵巢综合征、不明原因流产、死胎、巨大儿或畸形儿分娩史,以及本次妊娠胎儿偏大或羊水过多,应警惕妊娠期糖尿病。
1.空腹血糖测定(FDG)
● 如果FDG≥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为GDM,无需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 如果FDG<4.4mmol/L,发生GDM的可能性极小,可以暂时不进行OGTT。
● 如果FDG≥4.4mmol/L且<5.1mmol/L,应尽早进行OGTT。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目前中国采用的是75克葡萄糖的OGTT来诊断糖尿病。
诊断标准为:禁食至少8小时。
检查时,5分钟内口服含75克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测定孕妇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水平。
三项血糖值应分别低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92mg/dL、180mg/dL、153mg/dL),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GDM。
(1)检查前
● 检查前一天晚上10点后禁食禁水,直至次日空腹检查(禁食至少8小时,空腹第一次采血时间不超过上午9点)。
● 检测前连续3日保持正常体力活动和饮食,即每日至少摄入150克碳水化合物。
(2)抽血前
● 糖耐量检测共需采集三次血样(空腹、服糖后1小时、服糖后2小时),检测期间应静坐,避免剧烈运动,禁烟,不能进食及饮水;
● 糖水要慢慢喝,控制在5分钟内喝完,从开始喝第一口糖水时开始计时并设置闹钟。
(3)抽血后
● 孕妈妈提前自备一些食物,三次抽血结束后即可进食,以免长时间饥饿导致身体不适。
如果孕妈妈一旦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不必过于紧张。可以前往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产科营养门诊咨询,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合理饮食,适当运动,并配合治疗,大多数情况下病情可以得到满意控制。
供稿 | 孕产保健中心 苏文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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