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飞致卫健委:请及时更新评估和分类上海等地感染奥密克戎传染病

文摘   社会   2022-04-13 11:46  
2020年,武汉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肺炎疫情。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但因其传播快、无特效药、危害较大,便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多数人群遭遇感染和侵害,短时期将感染数和死亡数降到最低,取得举世瞩目的防疫成就。

时至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已持续第三个年头,疫情仍在流行,以奥密克戎毒株为主要流行株。但上海市卫健委数据表明:3月1日到4月7日24时,上海市累计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131524例,目前有一名重症病人在治疗。有众多评论认为新冠肺炎病毒发生变异,奥密克戎毒性降低,死亡率大幅下降,应该要对上海等地感染奥密克戎导致的传染病重新评估,进而实事求是安排下一轮防控措施。


两年后的上海等地感染奥密克戎导致的传染病,到底是何种状况,这是一个科学、严谨的专业问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研究和确认。《传染病防治法》第60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检测、预测、预警等项目。


所以,国家卫健委应当根据上海等地感染奥密克戎导致的传染病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来做新一轮的评估和分类,并予以公布。这既是卫健委的法定权力,也是卫健委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如果上海等地感染奥密克戎导致的传染病,还属于乙类传染病,且要继续按照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治,当地政府采取封城、隔离等措施就有法律依据,群众需要支持执行,如果不执行该些措施,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上海等地感染奥密克戎导致的传染病,已经不是乙类传染病,或属于丙类传染病,那现在的封城、隔离等措施就没有法律依据,就应调整改变,避免对群众的非法侵害,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在生命至上的理念指导下,中央和上海等地政府已经投入巨大人力物力,采取了封城、隔离等多项措施,极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艰苦卓越令人惊叹。与此同时,该些措施客观上也给群众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诸多影响,甚至还有多条生命在管控中逝去,引发一些群众的焦虑、迷茫和猜测。我呼吁国家卫健委履行法定工作职责,及时对上海等地感染奥密克戎导致的传染病,开展新一轮评估和分类工作,为群众消除迷惑不安,更为中央科学决策提供真实、牢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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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飞
未来数年,聚焦乡村振兴。搞大赛,收方案。帮伙伴,助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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