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转账顺利完成,在第二次转账过程中,据张先生表示不慎将13.8万元转入了另一个名字中也含有“龙”字的账户,那是他以前的同事。
发现转账错误后,张先生迅速与这位同事取得了联系。同事确认已收到款项,并同意退还给张先生。当同事查看自己的银行账户时,却发现大部分金额已被银行扣除。
但对于已被扣除的9万多元,同事表示由于经济困难无法立即偿还。张先生考虑通过法院途径解决,但面临费用问题和起诉对象的困惑。毕竟,收款方已经认账,只是无力偿还。张先生也曾向警方报案,但警方表示如果对方不认账才建议走法律流程。现在的情况是对方认账但无力偿还,张先生认为只能找银行协商。
尽管张先生理解银行在此事中并无过错,但他还是希望银行能考虑实际情况,将扣除的9万多块钱退还给他,而他的同事则继续承担这笔债务。然而,银行方面并未同意这一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