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绿氢+生物质”制甲醇或最符合欧盟低碳甲醇燃料标准

文摘   2024-01-22 14:44   北京  


从碳排放、原料来源等多方面进行判定。

2023年,国际海事组织设定了到2030年实现5%~10%的零碳航运燃料使用比例目标,同时欧盟也即将开始对船舶领域征收碳税。
在此背景下,国际各大航运公司开始考虑多种低碳替代燃料方案,其中,绿氢制取的甲醇成本相对较低、合成及利用技术基本成熟等优势,成为了现阶段最具规模化应用潜力的方案之一。

中国在2023年有3种绿氢制甲醇技术进入了产业示范。能景研究研究了国内3种绿氢制甲醇技术的发展情况、碳排放情况等,并对3种路径与欧盟相关低碳燃料标准的符合性进行了初步分析,以供行业参考。



01 

2023年国际上绿氢制甲醇燃料的相关标准初步成形


2023年,欧盟与国际绿氢组织分别首次推出了绿氢制甲醇相关标准。分别为欧盟可再生能源领域法规《可再生能源指令》(RED)新增条款,以及国际绿氢组织第二版绿氢标准(GHS 2.0)中新增绿色甲醇专项标准。2份标准都对绿氢制甲醇燃料的碳排放、及原料来源等进行了初步规定。

其中,欧盟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中国向欧盟出口低碳甲醇燃料一般需满足其规定:


碳排放方面,需要考虑原料、甲醇生产、甲醇运输等环节造成的总碳排(全生命周期碳排放)。

根据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相关规定,绿氢制甲醇燃料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须低于28.2g CO2/MJ;结合甲醇约19.9 MJ/kg的低位热值推算,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需要低于约0.56 kgCO2/kg甲醇。


原料中的碳来源方面,侧重于绿氢来源的规定,碳原料来源尚等待完善。

绿氢来源上,需保证“真绿”。根据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绿氢来源仅限于完全可再生电力制氢、或绿电比例超过90%的网电制氢等。

碳原料来源上,生物质、化石来源的碳捕集等均可。但欧盟对于碳捕集的规定尚未完善,仅提出有关减排量计算的初步规定:若在其他标准或方法学中已计算过减排量,则不可再算作零碳碳源;其余的碳捕集二氧化碳,需等待后续新方法学出台。



2023年,中国有3种绿氢制甲醇技术进入了产业化阶段。其中包括绿氢耦合煤制甲醇技术(后文简称“绿氢+煤”)、绿氢耦合生物质制甲醇技术(后文简称“绿氢+生物质”)、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后文简称“绿氢+CO2”)等3种主流技术。

3种技术路径的工艺差别较大,碳排放量及原料来源不一。据能景研究测算,3种技术路径要满足欧盟的低碳燃料标准均非易事,都需要在工艺、原料来源等方面做到提前调研与严格把控。



02 

“绿氢+煤”碳排放达到2 kg CO2/kg甲醇以上,无法满足欧盟标准



传统煤制甲醇技术中,利用煤气化提供碳源、灰氢来合成甲醇。首先将原料煤气化,生成CO与少量H2;之后经过水煤气变换步骤(CO+水蒸气→H2与CO2)补充氢气,将CO与H2调节至合适比例,最后反应生成甲醇。

其中,水煤气变换补充氢气的过程中,消耗了50%以上的CO原料,提供了占总需求30%~70%的氢气。


“绿氢+煤”技术在传统煤制甲醇技术基础上、引入绿氢替代灰氢来合成甲醇。即,过程中保留煤气化过程生产CO与少量H2;之后补充绿氢,调节CO与H2至合适比例来反应生成甲醇。

绿氢的引入减少了CO消耗与CO2产生量,同时最高可将甲醇产量提高1倍以上。当绿氢供应量足够时,可完全取代传统煤制氢的水煤气变换反应,此时每生产1吨甲醇约需要绿氢0.09吨。


从碳排放来看,“绿氢+煤”在生产及原料两个环节均超标。

全生命周期中,能景研究认为,“绿氢+煤”可将传统“煤制甲醇”的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降低70%左右,但仍超过欧盟标准;

再加上来自煤炭原料的碳、甲醇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等,“绿氢+煤”甲醇燃料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约2.3~2.6 kgCO2/kg甲醇,大幅超过欧盟标准规定限值。



03

“绿氢+生物质”碳排放约0.12~0.74 kgCO2/kg甲醇,其中工艺选择等决定了能否满足欧盟标准



“绿氢+生物质”技术利用生物质气化提供碳源、并结合绿氢合成甲醇。“绿氢+生物质”有两条技术路径,一是利用秸秆等生物质气化剂生成CO与少量H2,之后引入绿氢调节CO与H2的比例来生产甲醇;二是将生物质气化为二氧化碳,再配合绿氢生产甲醇。

除技术路径外,在不同生物质原料、不同工艺方案(含气化剂种类、温度、压力等)等因素下,绿氢用量、甲醇产量、碳排放量等也有着较大差异。

如在某秸秆利用率较高的工艺中使用路径一技术每生产1吨甲醇需要绿氢约0.11吨;使用路径二技术每生产1吨甲醇需要绿氢约0.19吨。


从碳排放来看,“绿氢+生物质”可满足欧盟标准,但取决于工艺路线及优化水平。

全生命周期来中,以秸秆生物质作原料时为例,来自生物质的碳排放按净零计算,碳排主要来自生物质气化或甲醇生产过程中的化石燃料燃烧供热,取决于反应温度、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水平等;

再加上运输等过程碳排后,“绿氢+生物质”甲醇燃料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约0.12~0.74 kgCO2/kg甲醇。当采取升级供热系统、利用其他装置余热供热等节能工艺后,碳排放理论上可低至0.12kgCO2/kg甲醇,满足欧盟标准。


从原料来源来看,“绿氢+生物质”较为容易满足欧盟标准。

生物质原料方面,供应链及认证体系都已相对成熟。从欧盟2009年推出第一版《可再生能源指令》开始,国际上围绕生物质进行的标准制定及认证已有10多年历史,尤其到2023年中国对欧出口生物燃料(非绿氢制取)已超百万吨级别。

绿氢方面,已有标准可依。欧盟方面的绿氢标准已相对完善并初具可行性。且从国内已有的绿氢示范项目来看,要满足欧盟标准,在技术上有门槛,但不高,更多的是经济性衡量。



04 

“绿氢+CO2”碳排放约0.12~0.94 tCO2/吨甲醇,可满足欧盟碳排标准但“零碳”碳源有限


“绿氢+CO2”技术利用工业尾气捕集CO2提供碳源、并配合绿氢合成甲醇。首先以“碳捕集”技术收集来自化工厂、燃煤电厂等尾气中的二氧化碳;之后引入绿氢,以“二氧化碳加氢”技术实现二氧化碳与绿氢反应合成制甲醇。

“绿氢+CO2”技术工艺流程短、原料成分简单,其原料配比也相对固定,每生产1吨甲醇约需绿氢0.19吨。


从碳排放来看,“绿氢+CO2” 可满足欧盟标准,但取决于其反应过程中的供热来源等。

全生命周期中,碳捕集得到的二氧化碳原料按净零计算(此处仅限未参与过碳认证或未计算过减碳量的来源),碳排放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化石燃料燃烧供热等;

加上运输等过程碳排后,“绿氢+CO2”甲醇燃料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约0.12 t~0.94 tCO2/吨甲醇。若采用绿电、绿氢、生物质供热等低碳方式进行供热,全生命周期碳排理论上可降至约0.12 kgCO2/kg甲醇,满足欧盟标准。


从原料来源来看,是否真正“零碳”还要看减排量归属。

根据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中“不可重复计算碳捕集减排量”的规定,火电厂、化工厂等纳入碳市场后,其尾气中碳捕集到的大部二氧化碳,在CEA交易后或将不可再算作零碳,用此合成的甲醇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将超过1 kgCO2/kg甲醇,大幅超过欧盟标准。

除化石来源尾气碳捕集之外,对于生物质电厂尾气等来源的二氧化碳,依然要等待相关方法学出台,最终是否能算作零碳,或碳排放的系数的高低,仍有不确定性。


内容节选自《2024年氢能产业发展年报》,完整报告将于“2024氢基能源论坛”发布,敬请关注。


来源:能景研究
作者:南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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