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看清监管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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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科技研究社》(作者 木子剑):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南溆浦农商银行因“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2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310万元。同时,行内6人均对其中一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而被罚。
具体而言:时任该行董事长向某建、时任该行行长刘某均被警告,且各被罚款24万元;时任该行计划财务部员工熊某被警告,并被罚款32万元;时任该行计划财务部经理张某宇被警告,并被罚款16万元;时任该行内控合规部经理谌某林、时任该行运营科技管理部经理刘某各被罚款3.5万元。
被罚的6人中,除了时任董事长、行长,还有科技部门经理等。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在刚过去的2024年,就有多家银行的科技部门负责人被罚。
1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4家银行因“数据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被罚。同时,4家银行各有1名负责人被罚,其中3人为科技部门的负责人。
具体为:大连银行被罚款15万元,时任该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李庆龙被警告;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15万元,时任该行首席信息官兼信息科技部总经理潘明道被警告;瓦房店长兴村镇银行被罚款15万元,时任该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马忠涛被警告。
5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乌鲁木齐银行因“错报漏报EAST数据”,被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乌鲁木齐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强被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
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青岛农商银行因监管标准化(EAST)数据错报漏报,被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青岛农商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王丽萍对此负有责任,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