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就餐时称菜里有虫子,要求商家赔偿。商家报警后,警方发现一个月内,男子在同一家商场的3家餐厅都有索赔记录,且理由都是菜品里有虫子。11月19日,上海普陀警方公布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了解到,男子为了敲诈,从网上购买了大量土鳖虫,涉案金额三千多元,目前涉事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男子索赔两千多元后,餐厅报警。普陀警方
10月31日晚,上海普陀警方接到辖区某商场商户报警称,有人在餐厅就餐时吃到“异虫”,引发了消费纠纷。接报后,警方立即到场处置。
办案民警介绍,经查,称菜品里有虫子的是到餐厅就餐的男子袁某,在和商家沟通中,袁某称,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损害,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的规定,商家需赔付其两千余元,否则就在网上曝光该餐厅食品卫生不达标。但餐厅负责人坚称,店内的后厨十分干净,且从未见过袁某菜里的“虫子”,更不可能出现在菜品里。同时,餐厅负责人还提到,他通过商场餐饮店的店长群了解到,袁某几日前刚刚来过该商场,也因为吃到了同样的“虫子”向餐厅索要赔偿,情节相似。随后,民警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内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从其家中查获到购买的土鳖虫。普陀警方
警方通过走访发现,袁某在一个月内曾多次到该商场里就餐,并且有过三次餐厅退款以及赔偿记录,每次都是因为在菜品中吃到了同一种“虫子”。而袁某所发现的“异虫”为土鳖虫,并非城市内常见的昆虫种类。同时,民警通过调取店内公共视频发现,袁某在就餐时曾有过疑似将不明物体丢入锅中的举动。
为找到关键性证据,民警调查了袁某近期的网购记录,发现他曾有网购虫子的记录,而虫子正是其在店内“吃”到的土鳖虫。同时,民警还在袁某家中搜查到了剩余的土鳖虫。
经审讯,袁某供述,不久前他曾在餐厅就餐时吃到了异物,并因此获得了商家的赔偿。见有利可图,袁某便想到了用这个方法去敲诈商家,趁服务员不注意,他偷偷将土鳖虫藏在手中,假装夹菜时把虫丢入锅中,随后又以曝光餐厅卫生条件差为由向商家讨要赔偿。为此,袁某特地在网上查询了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类似情况赔偿标准,并以此获利。
经查,袁某曾先后三次在同一家商场内敲诈了三家餐厅三千余元,所得钱款皆被其用于个人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答复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的“免于处罚”,是指免于罚款,但应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这里,积极推动省纪委监委、政法委、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出台《关于综合治理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来源丨“局中局”综合整理:局中局、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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