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三届独山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2月6日,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9日,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中共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会后,于4月3日迅速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察条例》等,通报反馈的问题,并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6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刻反思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严格把关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直接安排部署、重要环节直接过问、重要情况直接协调、重要问题直接督办;班子成员具体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及时研究推动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涉及巡察整改工作的党组会议4次,党组扩大会议1次。(三)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反馈意见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针对反馈的18个方面54个问题制定128条整改措施,同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做到各负其责、分口把关,坚决从快从严从实抓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建立完善制度,推动常治长效。对于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既立足治标,又着眼治本,在党组议事、财务管理、评优评先、罚没物资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均修订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为形成长久有效机制夯实了基础,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已建立制度8个,修订制度3个。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8个问题54项,已完成整改16个问题52项,未完成整改2个问题2项;制定的12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26条;立行立改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6个。二、聚焦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州委和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一是分别于4月7日、4月19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行业内重要法律法规。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4月-5月,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相关政策法规。三是明确专人负责食品监督抽检及核查处置工作,并根据系统上报材料要求,列出核查处置材料明细,方便在填报核查处置系统时对照明细一一核对,防止再出现材料漏报、错报、迟报的情况。本年度县级抽检任务为273批次,截至目前,核查启动率100%,完成核查处置17件,期限内核查处置率达100%,未存在核查处置超时、漏报情况。一是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各类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立案并结案各类案件149件,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水平,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牵头做好将因未按时年报、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等12800个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制定《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独山县农业农村局 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独山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生鲜灯整治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市面上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明确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覆盖照明灯具,要求标示“生鲜灯”字样灯具全部下架,对违规使用生鲜灯明显改变肉品感官的经营户进行查处。截至目前,我局在开展“生鲜灯”整治工作以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查处“生鲜灯”案件3件。三是已聘请国浩律师事务所为我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人数为3名,加上我局2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已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标准,2024年我局共对6项符合法制审核的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有序推进法制审核工作。四是制定印发《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媒介发布和推送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及年报操作流程,发送年报提醒短信2419条,广泛开展年报宣传活动,并及时调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安排各分局及时跟进并督促未完成公示的企业,6月初每周调度各分局年报率,6月中旬起每天调度各分局年报率,2023年度独山企业年报率为87.11%。一是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涉及案件变动情况重大事项,均已进行党组会议研究,均已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再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修订完善局长办公会议制度,8月、9月均根据会议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截至目前,已组织召开2次局长办公会议。三是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重大案件均由党组会议研究。今年以来,购买血压计检定仪器、影山分局办公用房维修、购买食用农产品快检试剂等事项均已提请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四是明确评先推优事项纳入党组会议内容,今年以来,季度考核、2023年年度考核、推荐优秀科级干部、优秀志愿者、登记注册先进个人、知识产权保护先进个人、“八五”普法优秀个人等均已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一是认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检查燃气灶具经营户64家次,检查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11次,发现安全隐患12条,全部督促整改完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1件,罚没金额3.84万元。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联络员会议2次,联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4次,出动执法人员37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8家次,发现安全隐患99条,已整改98条,1条整改中。三是组织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取证、换证培训,各分局、特种设备科共10人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并获证,截至目前,分局共有13名持证人员,特种设备科及分局均已配备有持证人员,并严格落实检查人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作要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110家次,出动的检查人员220人次,均为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执法人员。四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信息台账,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进行信息化管理,及时提醒换证工作,截至2024年8月,我局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人员共27人。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4年4月以来,我局公示行政执法案件91件,仅有1件录入超期,超期为系统故障导致,无人为原因导致超期录入的情况。二是根据工作实际,于9月14日修订《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影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结合“三定方案”明确具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构为执法办案机构,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并明确以执法办案机构实际在岗并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数量进行配备单人执法记录设备,科室开展执法活动需联合执法办案机构开展,共同使用执法办案机构配备的执法记录设备。2024年新增购置2台执法记录仪后,执法记录仪总数达21台,经明确执法机构人员后,配置比例为67.74%,并已分配给各办案机构,各办案机构至少已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截止2024年9月,我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4件,涉及查封、扣押物资案件62件,17件使用音像全程记录,使用比例提高至27.42%。三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止2024年9月1日,我局作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案件1件,已进行法制审核1件。一是加强网络舆情动态分析研判,形成本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网络舆情动态分析研判台账》,及时跟踪网信、公安、省市场监管局和州市场监管局交办的网络舆情,根据动态跟踪情况及时分析舆情态势,实时调整舆情等级,妥善做好化解处置工作,已排查市场监管领域网络舆情风险隐患3条,均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修订完善《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同时,结合《黔南州市场监管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强化舆情分析研判、协调应对、核实处置、舆情回应工作,严格认真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七)针对“‘双随机 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印发制定统一的监管方案、抽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截至目前,2024年全县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工作的单位24家,开展随机抽查102次,随机检查对象545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354人次。其中开展部门联合抽查68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54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206人次。二是对《独山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重新修订并印发,不再开展考评工作,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三是针对选派驻村,未在执法检查岗位的人员,均已在系统标记为不可抽取,新增加或减少的执法人员已及时更新名录库(新增3人,减少4人)。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于2024年6月28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专题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将本单位2023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县政府办。二是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大约谈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纪委监委查处的干部、纪委监委印发的情况通报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围绕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内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大约谈,收集谈话记录表101份,问题108个,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干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月,就周某酒后驾驶事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独山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7月,党组针对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各分局局长开展集体约谈,并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对涉及负责人等进行单独约谈,目前已约谈12人次,建立完善《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手册》,包含《请示、报告制度》《考勤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是形成《中共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任务安排》,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各科室、各分局、局属事业单位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5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大约谈1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局未有干部职工被立案查处的情形。一是于3月、5月及8月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现执法人员有违反《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行为。二是认真对某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和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进行核查梳理,对有关物品进行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案件办理期限进行说明,同时,每季度组织1次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于2024年5月24日组织开展“教科书式”行政执法规范相关培训,规范执法人员取证活动,2024年以来,执法人员严格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证据种类,规范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取证照片已经当事人签字确认,拍照取证执法人员已签名。一是经认真核实,鉴于某食品公司已启动召回计划,且本次召回原因是食品生产执行标准发生变化,但生产流程、配方未发生变化,当事人提供的食品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属于标签、标识存在瑕疵,不影响食用,我局据此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2024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4件均已经审核,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规定的裁量幅度。二是经认真核实,某公司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食品为禁止销售的食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据此作出免除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决定。同时,严格落实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相关办理要求,局法规科均进行审核,2024年已对17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件审核,对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1件行政强制案件进行法制审核,6件溯源发现的食品抽检不合格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9件投诉举报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十一)针对“罚没物资管理不重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制定《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制度》,建立罚没物资管理台账,对罚没物资出入库时间、凭证、数量、物品保存状态、处置情况等进行记录,由执法大队汇总。二是各办案机构已建立罚没物资管理台账,对罚没物资出入库时间、凭证、数量、物品保存状态、处置情况等进行记录,明确罚没物资保管点,确定罚没物资管理人员,对罚没物资实行统一保管,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清点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防止入库财物被盗、损毁。三是组织开展销毁行动,将达到处置时间的物品报财政局备案后及时组织销毁,我局2024年销毁罚没物资二批次,已将物资清单报财政局备案,并对剩余罚没物资已建立台账管理。(十二)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4年4月7日召开党组会,对专项使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进行说明并部署规范财务专款使用有关事宜,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二是完成结余资金的清理,于2024年3月将8000元上缴财政。三是2024年5月30日前已由时任工会主席、财务分管领导对2021年至2023年支付至工会账户的工会费、福利费、行政补助工会经费的支付凭证进行整改确认补签。2024年1月起“工会费、福利费、行政补助工会经费”支付至工会账户前,先由工会请示,再由分管领导签审后按程序拨付。四是已发函积极对接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偿还我单位50万元借款,待该公司偿还我单位借款后立即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十三)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4年7月28日,就该问题提请县分管领导对党组班子进行示警约谈。二是采取司法程序依法对未收到货物货款进行追回,目前法院已下达强制执行书。 三是建立完善《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采购程序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批权限等,强化对采购、审批、验收付款等环节的控制,确保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和高效性,避免出现物资采购风险。一是规范推优工作程序,建立完善《评先推优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长效规范开展评先推优工作。今年以来,季度考核、2023年年度考核、推荐优秀科级干部、优秀志愿者、登记注册先进个人、知识产权保护先进个人、“八五”普法优秀个人等均已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建立党组会议事规则制度,全面保障议事工作规范开展,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今年以来,涉及的人事议题和采购事项均进行充分讨论。一是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制定《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截止目前,未发生过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事件。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不符合工作实际的《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研究制度》提请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修改,调研工作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有序落实,今年以来,我局卢某、徐某、陈某、韦某4名同志参加党校培训,并按照要求撰写4篇调研报告。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治标、着眼治本,在党组议事、财务管理、评优评先、罚没物资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均修订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为形成长久有效机制夯实了基础。目前,已建立制度8个,修订制度2个,已根据工作实际汇编24项工作制度。二是加强档案管理,目前,已初步梳理2012年前档案,并装入档案柜中,8月7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我局2012年前档案进行整理,目前已和3家第三方公司进行询价,后续签约开展档案整理工作。同时,优化借阅流程,完善借阅台账,加强硬件投入,已配备灭火器2个,确保档案资料存放安全、防护有序。三是及时更新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邀请县保密局局长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保密工作培训,组织涉密人员参加保密工作培训,严格涉密文件借阅程序。2024年以来,对收到的密件均严格按照承办人签字阅办,阅后退回的流程进行办理。
一是加强党务理论知识学习,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相关规定进行换届,党总支于2024年1月5日呈报相关请示至县直属机关工委审核批准,县直属机关工委已于2024年1月15日进行批复并按规定换届。二是2024年8月5日召开总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党员先进典型推荐”相关事宜,今年以来,我单位未有党员先进典型推荐情况。三是全面梳理2021年和2022年查摆剖析材料,已完成归档工作。2024年,已对换届选举、组织生活会材料档案进行归档,确保对党建相关工作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落实、事后有总结,做到材料收集归档规范化。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聚焦重点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报告内容,今年以来,形成本单位2024年网络舆情动态分析研判台账,及时跟踪网信、公安、省市场监管局和州市场监管局交办的网络舆情,根据动态跟踪情况及时分析舆情态势,实时调整舆情等级,妥善做好化解处置工作。目前共收到上级转办网络舆情7条,均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负面舆情事件。二是优化请假审批流程,如遇领导外出的,采取办公室微信或电话请示同意后,备注清楚请示结果,目前通过电话请示1人次。三是建立完善制度手册,包含《请示、报告制度》《考勤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今年以来,未有干部职工未严格落实请休假制度的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4-3231335;邮政信箱:独山县创客大厦4楼4D-4办公室收;电子邮箱dsgsj@126.com。关于我村工作人员被误传“举报人”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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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局中局”综合整理:局中局、独山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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