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首任院长、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长期从事农村调查,他在《关于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一文中讲到一个观点:「对农民来说,一个并不完美的农村很重要」
对此,土砖家律师颇为认同。而且,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能更好地理解现行的一些农村土地管理政策的初衷。
对于那些缺少在城市就业与收入机会的农民来讲,农村虽然不完美,却比在城市漂泊要好得多。城市是圈养,农村是放养,还是放养舒心自由。对于相对弱势的农民来说,特别是农民中的弱势群体,一个并不完美的农村真的很重要。
中央也多次强调,要给进城得农民保留返乡的退路,恐怕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因为市场讲效率,市场中会有失败,农民作为一个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最少的弱势群体,他们进入城市,往往会相对困难,更有可能失败,工作生活会面临更多问题。因此,应该为进城农民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以防万一进城失败,还有返乡退路。这样他们才没后顾之忧。
具体来说,为什么农村对农民很重要,大概是有这些原因——
①低成本。农民在农村有宅基地,有住房,住在自家方便,不要钱。
②管温饱。与土地结合起来,自给自足。农业收入虽然不高,但温饱是无忧的。
③有归属。落叶归根,农村是大家从小成长的地方,也是最好的终老的地方。
④人情味。农村依然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交往相对方便。
⑤环境好。与自然比较亲近。
因此,我们不能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名义,让城里人去占领了农民作为退路和保障的故乡。这也正是当前政策依然限制城里人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一大原因。
不过,农村虽然很好,但是,也不能限制农民进城。好在,现行的体制,也没有强制将农民赶进城去。农民是自由选择,如何选择由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