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强制收取上门送气服务费”!

时事   2024-12-09 22:39   湖南  

(2024年第46期·总第226期)

上周,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消费维权》等栏目,共收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112条。

网友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无证经营、违规收费等方面。

回复精选


邵阳网友snm6p1v留言:2019年,本人购买了邵阳市大祥区乾道南院期房。在交首付款时,向开发商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费用15783元,还有13项其他费用共5342元。这些本应交给政府部门,邵阳市乾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费用均未开具凭证。如果收费合法,就应开具发票;如果不合法,就请及时退还多收的费用。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经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邵阳市乾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第1批次开盘时与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过合同约定收取客户办证代收费。自2020年6月以后,该公司不再收取购房客户办证代收费。
二、该公司收取客户办证代收费后,确已交至相关部门,因为各项费用所交部门不同,且都是按费用类别上交的,票据不是以户而是以栋或者数栋为单位统一开具的。
三、业主与邵阳市乾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或出卖人委托的第三方代为缴纳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最终收费项目、标准及方式,按政府部门最新规定执行,多退少补。由此可见,双方成立委托合同关系,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建议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永州网友skwn6e4留言:江永县鑫源液化气站液化气缺斤少两,并且不允许居民自己去气站充装,强行收取高额服务费(10元起步)。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经核实,关于“缺斤少两”问题,江永县鑫源液化气站内充装称检定日期为2024-07-05,有效日期至2025-07-04,检验合格。经过工作人员核查,未发现缺斤少两问题;关于“强行收取高额服务费,10元起步”问题,今年6月份取消自提气后,各液化气站对上门送气服务收取服务费。经核实,江永县鑫源液化气站未在液化气站内,公示上门送气服务收取服务费的计费方式。我局已责令该液化气站立即整改,并将收费文件公示于气站内,并且不得强制收取上门送气服务费。

我局已要求各液化气充装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液化气瓶充装。


湘潭网友82mwnxi留言:岳塘区圆福电子商务商行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及品牌授权,却开直播售卖槟榔。其自称老板家里是做槟榔生意的,找业务员拿的货,为在外打工的湖南人邮寄槟榔。
岳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网友提供的信息前往被投诉人经营地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未发现有与销售槟榔相关的直播间布景,线索账号“哈哈哥008”也未与被投诉人营业执照(湘潭市岳塘区圆福电子商务商行)绑定,系私人账户。经问询湘潭市岳塘区圆福电子商务商行负责人,上述抖音账号系其公司运营人员账户,该负责人承认曾经使用过该账户,后已停止直播且删除了该账户与槟榔相关视频信息。

 他们在行动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长沙市市场监管局
湘乡市市场监管局、祁阳市市场监管局
雨花区市场监管局、荷塘区市场监管局
岳塘区市场监管局、武陵区市场监管局
东安县市场监管局、洞口县市场监管局
辰溪县市场监管局、凤凰县市场监管局
……

本期编辑:李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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