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张家界市委关于开展“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的决策部署,压实旅馆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的主体责任,从源头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桑植县公安局自“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开展以来,持续加强对辖区旅馆等重点场所整治力度,依法对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的5家旅馆,根据情节分别作出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现将名单公开通报如下:君梵宾馆、欣欣城市客栈、豪莱斯酒店、映山红酒店、维也纳酒店。
请被公开通报的旅馆经营者迅速整改,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切实履行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其他旅馆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经营,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必须规定宣传内容
一、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二、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三、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四、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五、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以下可疑情况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
二、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
三、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
四、其他可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