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原则
转学须经过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同意,报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各学段学籍为毕业年级的不得办理转入,其他年级在本学区内各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
二、时间安排
第一次转学网上填报时间:8月22日-26日。
第一次转学网上审核时间:8月27日-8月29日。
第一次转学查询结果时间:8月30日。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8月22日-8月26日,登录平台,填报信息
家长登录“爱山东”APP,进入“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转学报名”,根据提示,逐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证件拍照上传。
第二步:8月27日-8月29日,网上审核,确认结果
本次转学以网上资料审核为主,请各位家长关注平台审核状态,如未审核通过,请根据平台反馈通知在报名期内修改报名信息。
9 月升入环翠区实验中学初二、古寨中学初二、望海园中学初二、码头小学二年级和三年级、鲸园小学二年级、望岛小学四年级、千山路小学二年级学位已满,本次转学不再接收转入,如提交的有效证件为以上学校招生区域内且所在年级学位已满,必须服从调剂。除上述学校外,有部分学校剩余学位较少,如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将依据提报的有效证件按梯次统筹安置入学。
张村镇、温泉镇、羊亭镇、桥头镇、嵩山街道、孙家疃街道辖区内的转学由各镇街学校网上审核。
第三步:8月30日,查询结果
家长登录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转学结果,8月31日到学校完成报到。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环翠区户籍或外地户籍具有环翠区房产的子女
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或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等原件。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在环翠区租房的,提供户口本、同一法定监护人在环翠区居住证(不含办理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原件。
注:提供的户口本,若无法体现父母与适龄儿童关系,需提供出生证明。提供的房产材料,须为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名下。必要时,应配合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学制证明、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学校负责转出学生信息备案,不在招生平台登记。
六、咨询电话
资料来源 | 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