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一、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申请材料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 义教学校在读在籍的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 小学1250元/生·年; 初中1500元/生·年。 | ①学生或监护人填写《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②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③学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 义教学校在读在籍的各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 | 小学625元/生·年; 初中750元/生·年。 | ①学生或监护人填写《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②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③学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3.宏志助学金 | 公办义教学校在读在籍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寄宿学生。 | 小学1000元/生·年; 初中1250元/生·年。 | ①学生或监护人填写《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②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③学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4.蛋奶工程 | 公办义教学校在读在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 每天发放1个鸡蛋、1盒牛奶,全年按200天计算。 | ①申请表;②低保佐证材料;③学生本人户口簿(本人页及低保人员页)原件及复印件。 |
备注: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资助政策执行。 |
二、义务教育资助项目申请发放流程
(一)项目申请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见附件2),确认是否“申请资助”,并交班主任初审。
(二)学校认定
学校开展三级困难认定,公示困难认定结果。
(三)学校评审
学校开展三级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发放
1.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及非寄宿生补助、宏志助学金的资助资金由区级有关部门通过“一卡通”监管平台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发放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2.“鸡蛋牛奶”工程按每天1个鸡蛋、1盒牛奶标准进行发放,全年按200天计算。